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3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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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仁有追廢之議,次升密言:「先太后保佑聖躬,始終 無間,願勿聽小人銷骨之謗。」帝曰:「卿安所聞?」對曰:「臣 職許風聞,陛下毋詰其所從來可也。」呂升卿察訪廣 南,次升言:「陛下無殺流人之意,而遣升卿出使。升卿 資性慘刻,喜求人過,今使逞志釋憾,則亦何所不至 哉?」乃止不遣。次升累章劾章惇,皆留中。帝嘗謂曰:「章 惇文字勿令絕。」次升退告王鞏,鞏曰:「君胡不云:諫臣 耳目也,帝王心也。心所不知,則耳目為之傳達。既知 之,何以耳目為?」居數日,復入見帝申前旨,乃以鞏語 對。帝曰:「然顧未有代之者爾。」訖不克去。京師富家乳 婢怨其主,坐兒於上,而嵩呼者邏繫獄。次升乞戒有 司無得觀望,帝問大臣何謂,蔡卞曰:「正謂觀望陛下 爾。」誣其毀先烈,擬謫監全州酒稅,帝以為遠,改南安 軍。徽宗立,召為侍御史。極論惇、卞、曾布、蔡京之惡,竄 惇於雷,居卞於池,出京於江寧。遷右諫議大夫。獻體 道、稽古、修身、仁民、崇儉、「節用」六事,言多規切。崇寧初, 以寶文閣待制知潁昌府,降集賢殿修撰,繼又落修 撰,除名徙建昌,編管循州,皆以論京、卞故。政和中,用 赦恩復舊職。卒,年七十六。次升,《三居言責》,建議不苟 合。劉安世稱其有功於元祐,人謂能遏呂升卿之行 也。他所言曾肇、王覿、張庭堅、賈易、李昭𤣱、呂希哲、范 純禮、蘇軾等,公議或不謂然。

龔夬

按《宋史》本傳:「夬字彥和,瀛州人。清介自守,有重名。進 士第三,簽書河陽判官。從曾布於瀛。紹聖初,擢監察 御史,以親老求通判相州,知洛州。徽宗立,召拜殿中 侍御史。始上殿,即抗疏請辨忠邪,曰:『好惡未明則人 迷所向,忠邪未判則眾必疑。今聖政日新,遠近忻悅, 進退人材,皆出睿斷,此甚盛之舉也。然姦黨既破,必 將早夜熟計,廣為身謀,或遽革面以求自文,或申邪 說以拒正論,或詭稱禍福以動朝廷,或託言祖宗以 脅人主,巧事貴戚,陰結左右,變亂是非,姦計百出。幸 其既敗復用,已去復留。君子直道而行,則必墮其術 中。然則天下治忽,未可知也。故宜洞察忠邪,行之以 決,若小不忍,則害大政。臣願陛下明好惡以示之,使 遠近知進賢退姦之意,太平之治,不難致也』。」又言:「朝 廷累下赦令,洗滌元祐愆負被坐之人,至於官職資 蔭,多未給還。願申詔有司,亟為施行,以伸先帝寬仁 之意。」時章惇、蔡卞用事,夬首論其惡,大略以為:「昔日 丁謂當國,號為恣睢,然不過陷一寇準而已。及至於 惇,而故老元輔、侍從、臺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 一日之間,布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當是時, 惇之威勢震於海內,此陛下所親見。蓋其立進不根 之語,文致悖逆之罪,是以人人危懼,莫能自保。俾其 朽骨銜冤於地下,子孫禁錮於炎荒,忠臣義士憤悶 而不敢言,海內之人,得以歸怨先帝。其罪如此,尚何 俟而不正典刑哉!卞事上不忠,懷姦深阻,凡惇所為, 皆卞發之,為力居多。望采之至公,昭示譴黜。」又論:「蔡 京治文及甫獄,本以償報私仇,始則上誣宣仁,終則 歸咎先帝,必將族滅無辜,以逞其欲。臣料當時必有 案牘章疏,可以見其鍜煉附會,如方天若之凶邪,而 京收寘門下,賴其傾險,以為腹心,立起犴獄,多斥善 士,天下冤之,皆京與天若為之也。願考証其實,以正 姦臣之罪。」於是三人者皆去。又上疏乞正元祐后冊 位號,及元符后不當並立書,報聞。已而《元祐后冊》再 廢,言者論夬首尾建言,詔削籍,編管房州。繼徙象,又 徙化,徒步適貶所,持扇乞錢以自給,逢赦令得歸。政 和元年卒,年五十五。紹興元年,贈直龍圖閣。六年,再 贈右諫議大夫,官其後二人。弟大壯,少有重名,清介 自立。從兄官河陽,曾布欲見之,不可得,乃往謁。夬邀 之出,從容竟日,題詩壁間,有「得見兩龔」之語。夬為御 史,大壯勸使早去,夬以為畏友,不幸早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