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3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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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四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六

  宋一

  王化基      張觀

  李紘       王濟

  孫沔       曹修古

  鞠詠       陳琰

  孫抃       張錫

  孔道輔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四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六

宋一

王化基

按《宋史》本傳:「化基,字永圖,鎮定人。太平興國二年,舉 進士,為大理評事,通判常州,遷太子右贊善大夫,知 嵐州。時趙普為相,建議以驟用人無益於治,改淮南 節度判官,入為著作郎,遷右拾遺。抗疏自薦,太宗覽 奏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召試知制誥,以右 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一日,侍便殿,問以邊事,對曰: 『治天下猶植木焉,所患根本未固,固則枝榦不足憂, 朝廷治則邊鄙何患乎不安』!」又嘗令薦士,即一疏數 十人,王嗣宗、薛映、耿望皆其人也。化基嘗慕范滂為 人,獻《澄清略》,言時事有五:其一復尚書省,曰:「國家立 制,動必法天。尚書省上應元象,對臨紫垣,故六卿擬 喉舌之官,郎吏應星辰之位,斯實乾文昭著,故事具 明。方今省署,名實未稱。夫三司使額乃近代權制,判 官、推官、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孔目、勾押、前後行, 皆州郡吏局之名。請廢三司,止於尚書省,設六尚書 分掌其事,廢判官、推官,設郎官分掌二十四司及左 右司公事;使一人掌一司,廢孔目、勾押前後行為都 事、主事、令史;廢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等司,歸比 部及左右司。如此即事益精詳,且盡去州郡吏局之 名也。六卿如闕,即選名品相近、有才望者權之。郎官 如闕,則於兩省、三院選名榦有清望者,依資除之。其 二十四司公事,若繁𥳑不同,望下本省府屬,參酌其 類,均而行之。」其二,《慎公舉》曰:「朝廷頻年下詔,以類求 人,但聞例得舉官,未見擇其舉主。欲望自今先責朝 官有聲望者各舉所知,其舉到官員,則置籍,并舉主 名姓籍之。所舉之官實著廉能,則特旌舉主;若所舉 貪冒敗事,連坐舉主。陛下自登寶位,十年於茲,七經 選掄,得人多矣。然下僚遠官,不無沉滯。望令採訪司 及州郡長吏廉察以聞,籍以待用,則下無遺材矣。」其 三《懲貪吏》,曰:「貪吏之於民,其損甚大。屈法煩刑,徇私 肆虐,使民之受害,甚於木之受蠹。若乃用非其人而 不繩以法,雖夷、齊、顏、閔不能自見。蓋中人之性,如水 之在器,方員不常,顧用之者何如爾。望令諸路轉運 使副兼採訪之名,責以覺察州、府、軍、監長吏得失。俟 其澄清部內,則待以不次之擢,置於侍從之間,所貴 周知物理,能備顧問,且足為外官之勸也。」其《四省冗 官》曰:「古人建官,初不必備者,惟得其人也。國家封疆 雖踰前世,而分設庶官,實倍常數,意欲盡籠天下之 利,而民物轉加彫弊。二十年前,江淮諸郡,揚、楚最居 要衝,務穰事眾,地廣民繁,然止設知州一人署領官 事,其餘通判官、推官及州官等,悉皆分筦榷務倉庫, 當時事無不集,兼少獄訟。」其後十年,臣任揚州時,朝 廷添置監臨使臣等職,實踰本州官數。諸州冗員,似 此非一。今以朝官、諸色使臣及縣令、簿尉等高卑相 折而計之,一人月費,不啻十千。以千人約之,歲計用 十餘萬,千更倍萬,約之,萬又過倍。使皆廉吏,止「縻公 帑。設或貪夫參錯其間,則取於民者又加倍焉。望委 各路轉運使副與知州同議裁減。若縣令、簿、尉官等, 自前多不備置,可兼者兼之,如此則冗官汰矣。」其五, 《擇遠官》曰:「負罪之人,多非良善,貪殘兇暴,無所不至。 若授以遠方牧民之官,其或怙惡不悛,恃遠肆毒,小 民罹殃,卒莫上訴,甚非撫綏遠人之意也。若自今以 往,西川、廣南長吏不任負罪之人,則遠人受賜矣。」書 奏,太宗嘉納之。初,柴禹錫任樞密,有奴受人金,而禹 錫實不知也,參知政事陳恕欲因以中禹錫,太宗怒, 引囚訊其事,化基為辯其誣。太宗感悟,以化基為長 者。淳化中,拜中丞,俄知京朝官考課,遷工部侍郎。至 道三年,超拜參知政事。咸平四年,以工部尚書罷知 揚州,移知河南府,進禮部尚書。大中祥符三年,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