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3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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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顗字安道,常州無錫人。初為寧海軍節 度推官。守孫沔,用威嚴為治,屬吏奔走聽命。顗當官 而行,無所容撓,遇不可,必爭之,由是獨見器重。知贛、 烏程二縣,皆以治行聞。治平末,以金部員外郎為殿 中侍御史裏行。許遵議謀殺,案問刑名未定而入判 大理。顗以為一人偏詞,不可以汨天下之法;遵所見 迂執,不可以當刑法之任。」不從。二年而貶。將出臺,於 眾中責同列孫昌齡曰:「平日士大夫未嘗知君名,徒 以昔官金陵,媚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御史,亦當 少思報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顗今當遠竄,君 自謂得策耶?我視君犬彘之不如也。」即拂衣上馬去。 後自衢徙秀州。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脯,而 怡然無謫官之色。蘇軾遺以詩,有「烏府先生鐵作肝」 之句,世因目為「鐵肝御史。」卒,年五十三。

劉琦

按《宋史》本傳:「琦字公玉,宣城人。博學強覽,立志峻潔。 以都官員外郎通判歙州,召為侍御史。建言:自城綏 州,數致羌寇,宜棄之。浙西開漕渠,役甚小,使者張大 其事,以功遷官。言者論其非,詔琦就劾,官吏人人惴 恐,琦但按首謀二人而已。既貶通判鄧州而卒,年六 十一。」

何郯

按《宋史》本傳:「郯字聖從,本陵州人,徙成都,第進士,由 太常博士為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言事無所避。 王拱辰罷三司使守亳,已而留經筵,郯乞正其營求 之罪。石介死,樞密使夏竦讒其詐,朝廷下京東體實, 郯與張昇極陳竦姦狀,事得寢。楊懷敏以衛卒之亂, 猶為副都知,郯又與昇及魚周詢論之,仁宗召諭云: 『懷敏實先覺變,宜有所寬假』。」郯等皆言不可,卒出之。 郯爭辨尤力。帝曰:「古有碎首諫者,卿能之乎?」對曰:「古 者君不從諫,則臣有碎首。今陛下受諫如流,臣何敢 掠美而歸過君父?」帝欣納之。夏竦倡張貴妃之功,諫 官王贄遂言賊根本起於皇后閣,請究其事,冀搖動 中宮,而陰為妃地。帝以語郯,郯曰:「此奸人之謀也。」乃 止不究,竦負罪不去。郯等奏出知河南,竦乞留京師, 郯言:「佞人在君側,為善政累,願勿革前命。」竦遂行。時 詔群臣陳左右朋邪,中外險詐,久而無所行。郯請閱 實其是否,因言曰:「誠以待物,物必應以誠。誠與疑,治 亂之本也。不可以一臣詐而疑眾臣,一士詐而疑眾 士。且擇官者宰相之職,今用一吏,則疑其從私,故細 務或勞於親決。分閫者將帥之任,今專一事,則疑其 異圖,故多端而加羈制。博訪者大臣之體,今見一士, 則疑其請託。相先後者士之常,今進其類,則疑為朋 黨。君臣交疑,而欲天下無否塞之患,不可得矣。」都知 王守忠以修祭器勞遷景福殿使,給兩使留後奉郯, 曰:「守忠勞薄賞厚。舊制,內臣遙領,止於廉察,今雖不 授留後,而先給其祿,既得其祿,必得其官,若又從之, 則何求不可。」既又詔許如正班。守忠移閤門,欲綴本 品坐宴。郯又言:「祖宗之制,未有內臣坐殿上者。此弊 一開,所損不細。」守忠聞之,不敢赴。知雜御史闕,執政 欲進其黨,帝以郯不阿權勢,越次用之。郯遍歷三院, 有直聲,晚節頗回畏,因地震言陰盛,臣強以譏切韓 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由是聲名損於御史 時也。以母老求西歸,加直龍圖閣、知漢州。將行,上疏 言:「張堯佐緣後宮親,叨竊非據外庭竊議,謂將處以 二府。若此命一出,言事之臣必以死爭之。倘罷堯佐 則傷恩,黜言者則累德,累德、傷恩,皆為不可。臣謂莫 若富貴堯佐而不假之以權,如李用和可也。」其後卒 罷堯佐、宣徽之命。進集賢殿修撰、知梓州,擢天章閣 待制,還判銀臺司。時封駁之職廢,郯乞準故事,凡詔 敕並由門下,從之。唐介出荊南,敕過門下,郯封還之, 介復留諫院。遷龍圖閣直學士,為河東都轉運使。故 相梁適帥太原,病不能事,內臣蘇安靜鈐轄兵馬,怙 寵不法,皆劾奏之。歷知永興、河南。治平末,再知梓州。 居三年,老而病,猶乞進用。神宗薄之,詔提舉成都玉 局觀。從臣外祠自此始。遂以尚書右丞致仕,卒,年六 十九。

趙抃

按《宋史》本傳:「抃字閱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為武 安軍節度推官。人有赦前偽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 當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後不造,不當死』。讞而生之。 知崇安、海陵、江原三縣,通判泗州。濠守給士卒廩賜 不如法,聲欲變,守懼,日未入,輒閉門不出。轉運使檄 抃攝治之,抃至,從容如平時,州以無事。翰林學士曾」 公亮未之識,薦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倖,聲稱 凜然,京師目為「鐵面御史。」其言務欲朝廷別白君子 小人,以謂小人雖小過,當力遏而絕之。君子不幸詿 誤,當保全愛惜,以成就其德。溫成皇后之喪,劉沆以 參知政事監護,及為相,領事如初,抃論其當罷,以全 國體。又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且」多過失,宣徽使 王拱辰平生所為及奉使不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