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蔽自宸心,明詔寢罷,以感召和氣,安七廟之神靈, 是一舉而眾善隨之也。」又言:「致治之要,求賢為本。仁 宗以官人之權,盡委輔相,數十年間,賢而公者無幾。 官之進也,不由實績,不自實聲,但趨權門,必得顯仕。 今待制以上,數倍祖宗之時。至謀一帥臣,則協於公 議者十無三四,庶僚之眾不知幾人,一有難事,則曰 無人可使。豈非不才者在上,而賢不肖混淆乎?願陛 下明目達聰,務既其實,歷試而超升之,以幸天下。」刑 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繩治不法,眾吏懼搖, 飛語讒去之。默力陳其故,以為惡直醜正,實繁有徒。 今將「去積年之弊,以興太平,必先官舉其職。宜崇獎 師顏,厲以忠勤,則尸素括囊之徒知所勸矣。」西京會 聖宮將創仁宗神御殿,默言:「事不師古,前典所戒。漢 以諸帝所幸郡國立廟,知禮者非之。況先帝未嘗幸 洛,而創建廟祀,實乖典則。願以禮為之節,義為之制, 亟止此役,以章清靜奉先之意。」會地震河東、陝西郡, 默以為陰盛,慮為邊患,宜備之。後數月,西夏果來侵。 神宗即位,以論歐陽修事,通判懷州,上疏陳十事:一 曰攬威權,二曰察姦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 曰息大費,六曰備凶年,七曰崇儉素,八曰久任使,九 曰擇守宰,十曰禦邊患。攬威權則天子勢重而大臣 安矣,察姦佞則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進矣。近正人 則諫諍日聞而聖性開明矣。明功罪則朝廷無私而 天下服矣。息大費則公私富而軍旅有積矣。備凶年 則大恩常施而禍亂不起矣。崇儉素則自上化下而 民樸素矣。久任使則官不虛授而職事舉矣。擇守宰 則庶績有成而民受賜矣。禦邊患則四遠畏服而中 國強矣。」《除知登州。
林旦
按《宋史林希傳》:「希弟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 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居臺五 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 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入 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元祐元年,拜殿中侍 御史。甫莅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 然後知利病。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 獻。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 得觀望迎合,犯令干譽,終之必行黜罰,以恐懼之。於 是人人知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 聰。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今二人 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 邪謀』。」遂論「呂惠卿、鄧綰雖罷揚州,猶莅小郡,小郡之 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又言:「近彈王中正、 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 徒,亦宜編削。」詔並降支郡管校。又論崔台符、賈種民 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 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子膚,坐《元符 上書》,陷於黨籍。
程顥
按《宋史》本傳:顥為晉城令。熙寧初,用呂公著薦,為太 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神宗素知其名,數召見,每退 必曰:「頻求對,欲常常見卿。一日從容咨訪,報正午始 趨出,庭中人曰:『御史不知上未食乎』?」前後進說甚多, 大要以正心窒慾、求賢育材為言,務以誠意感悟主 上。嘗勸帝防未萌之欲,及勿輕天下士。帝俯躬曰:「當 為卿戒之。」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中外皆不以為便, 言者攻之甚力。顥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 厲色待之。顥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 安石為之媿屈。自安石用事,顥未嘗一語及於功利。 居職八九月,數論時政,最後言曰:「智者若禹之行水, 行其所無事也。舍而之險阻,不足以言智。自古興治 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況於排 斥忠良,沮廢公議,用賤陵貴,以邪干正者乎?正使徼 倖有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 廷之福。」遂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 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顥固辭,改僉 書鎮寧軍判官。司馬光在長安,上疏求退,稱顥「公直, 以為己所不如。」
張戩
按《宋史張載傳》:「載弟戩,字天祺,起進士,調閿鄉主簿, 知金堂縣。熙寧初,為監察御史裏行,累章論王安石 亂法,乞罷條例司及追還常平使者,劾曾公亮、陳升 之、趙抃依違不能救正;韓絳左右徇從,與為死黨;李 定以邪謟竊臺諫,且安石擅國,輔以絳之詭隨臺臣, 又用定輩,繼續而來,芽糵漸盛。呂惠卿刻簿辨給,假 經術以文姦言,豈宜勸講君側?」書十數上,又詣中書 爭之。安石舉扇掩面而笑戩曰:「戩之狂直,宜為公笑, 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趙抃從旁解之,戩曰:「公亦 不得為無罪。」抃有愧色,遂稱病待罪,出知公安縣,徙 監司竹監,卒於官,年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