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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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事,兼領一路義軍,給以空名敕二十道,許擇有 謀略者充州縣。制可,仍賜琢姓夾谷氏。琢請曰:「前代 皆賜國姓,不繫他族,如蒙更賜,榮莫大焉。」詔更賜完 顏氏。是月,伯嘉遷元帥左監軍、知太原府事、河東北 路宣撫使,以同知太原府斡勒合打為彰國軍節度 使、宣撫副使。六月,斡勒合打奏:「同知西京留守完顏 琢恃與宣撫使伯嘉雅善,徙居代州,肆為侵掠,遙授 太原治中、權堅州刺史。完顏斜烈私離邊面,臣白伯 嘉,伯嘉不悅,遣臣護送糧運於代州。臣請益兵,乃以 贏卒數百見付,半無鎧仗。臣復為言,伯嘉怒臣,榜掠 幾死。臣立功累年,頗有寸效。伯嘉挾私陵轢,無復宣 撫同僚之禮。臣欲不言,恐他日反為所誣,無以自明。」 上問宰臣,奏曰:「太原重鎮,防秋在邇,請敕諭和解。」詔 曰:「太原兵衝,若以私忿廢國事,國家何賴焉?卿等同 心戮力,以分北顧之憂,無執前非,誤大計也。」七月,伯 嘉改知歸德府事,合打改武寧軍節度使。御史臺奏: 「宣撫副使合打訴元帥伯嘉以私忿加箠楚,令本臺 廉問。既得其事,遂不復窮治。若合打奏實,伯嘉安得 無罪?伯嘉無罪,合打合坐欺罔。乞審正是非,明示黜 陟。」宣宗曰:「今正防秋且已。」初,河東行省胥鼎奏:「完顏 伯嘉屢言同知西京留守兼臺州刺史完顏琢可倚 之以復山西。朝廷遷官賜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嶺。今 聞諸隘悉無琢兵,蓋琢挈太原之眾,保五臺剽掠耳。 如尚以伯嘉之言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內 地,分處其眾,以備不測之變。」宰臣奏:「已遣官體究琢 軍,且令太原元帥府烏古論德升召琢使之矣,當以 此意報鼎。」無何,德升奏:「琢兵數萬,分屯代州諸險,拒 戰甚力。其眾烏合,非琢不可制。」胥鼎復奏:「宣差提控 古里甲石倫言:琢方招降人謀復山西,盤桓於忻、代、 定襄間,恣為侵擾,無復行意,發掘民墓,戕殺無辜。雖 曰不煩官廩博易為名,實則攘劫欺國害民,無如琢 者。石倫之言如此,臣已令帥府禁止之矣。」宰臣奏:「所 遣官自忻、代來,云不見劫掠之跡,惟如德升言便。」從 之。伯嘉至歸德,上言乞雜犯死罪以下納粟贖免。宰 臣奏伯嘉前在代州嘗行之,蓋一時之權,不可為常 法。遂寢。俄改簽樞密院事,未閱月,改知河南府事。是 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棗栗菜根足之,皆以 為便。興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幾,召為 吏部尚書。二年,改御史中丞。初,貞祐四年十月,詔以 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孫為右副元帥, 備禦潼關、陝州,次沔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阿里不 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易姓名,匿柘城縣,與其妻妹 前韓州刺史合喜男婦紇石烈氏及僕婢三人僦民 舍居止。合喜母徒單氏聞之,捕執《紇石烈》,斷其髮,拘 之佛寺中,阿里不孫復亡去。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 奏:乞就詰紇石烈及僕婢當得所在,其妻子見在京 師,亦無容不知,請窮治。有司,方繫其家人,特命釋之。 詔曰:「阿里不孫若能自出,當免極罪。」阿里不孫乃使 其子上書,請圖後效。尚書省奏:阿里不孫幸特赦死, 當詣闕自陳。乃令其子上書,猶懷顧望。伯嘉劾之曰: 「古之為將者,受命之日忘其家,臨陣之日忘其身。服 喪衣,鑿凶門而出,以示必死。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 民是保。阿里不孫,膺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 棄虎符,既不得援枹鼓以死敵,又不能負斧鑕而請 罪。逃命竄伏,猥居里巷,挾匿婦人,為此醜行。聖恩寬 大,曲赦其死。自當奔走闕庭,皇恐待命,安坐要君,略 無忌憚,跡其情罪,實不容誅。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 尸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宣宗曰:「中丞言是,業已 赦之矣。」阿里不孫乃除名。五月,充宣差河南提控捕 蝗,許決四品以下。宣宗憂旱,伯嘉奏曰:「日者,君之象, 陽之精。旱熯乃人君自用亢極之象,宰執以為冤獄 所致。夫燮和陰陽,宰相之職,而猥歸咎於有司。高琪 武弁出身,固不足論,汝礪輩不知所職,其罪大矣。漢 制,災異策免三公,顧歸之有司邪?臣謂今日之旱,聖 主自用宰相諂諛,百司失職,實此之由。」高琪、汝礪深 怨之。禮部郎中抹撚胡魯刺以言事忤旨,集五品以 上官顯責之。明日,伯嘉諫曰:「自古帝王,莫不欲法堯 舜,而恥為桀紂,蓋堯舜納諫,桀、紂拒諫也。故曰:『納諫 者昌,拒諫者亡』。胡魯剌所言是,無益於身;所言不是, 無損於國。陛下廷辱如此,獨不欲為堯舜乎?近日言 事者語涉謗訕,有司當以重典。陛下釋之,與其釋之 以為恩,曷若置之而不問!」宰相請修山寨以避兵,伯 嘉諫曰:「建議者必曰據險可以安君父,獨不見陳後 主之入井乎?假令入山寨可以得生,能復為國乎?人 臣有忠國者,有媚君者,忠國者或拂君意,媚君者不 為國謀。臣竊論之,有國可以有君,有君未必有國也。」 高琪、汝礪聞之,怒愈甚。十二月,以御史中丞權參知 政事、元帥左監軍、行尚書省元帥府於河中,控制河 東南、北路,便宜從事。興定三年,伯嘉至河中,奏曰:「本 路衝要,不可闕官,凡召辟者,每以艱險為辭。乞凡檄 召無故不至者,宜令降罰,悉心幹當者,視所歷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