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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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召不至者決杖一百,餘如所請。廷議欲棄河東,徙 其民以實陝西,伯嘉上書諫曰:「中原之有河東,如人 之有肩臂。古人云:『不得河東不雄,萬一失之,恐未易 取也』。」大忤宰執意。頃之,召還,罷為中丞。伯嘉入見,奏 曰:「如臣駑鈍,固宜召還,更須速遣大臣鎮撫。」宣宗深 然之。伯嘉上疏曰:「國家兵不強,力不足以有為,財不 冨,賞不足以周眾,獨恃官爵以激勸人心。近日以功 遷官,赴都求調者,有司往往駮之,冒濫者固十之三, 既與而復奪之,非所以勸功也。乞應軍功遷官、宣敕 無偽者,即準用之。」又曰:「自兵興以來,河北桀黠,往往 聚眾自保,未有定屬,乞賜招撫,署以職名,無為他人 所主。」又曰:「河東、河北有能招集餘民完守城寨者,乞 無問其門地,皆超踰等級,授以本處見任之職。」又曰: 「河中、晉安,被山帶河,保障關陜,此必爭之地,今雖殘 破,形勢猶存。若使他人據之,因鹽池之饒,聚兵積糧, 則河津以南,太行以西,皆不足恃矣。」四年秋,河南大 水。充宣慰副使,按行京東,奏曰:「亳州災最甚,合免三 十餘萬石,三司止奏除十萬石,民將重困,惟陛下憐 之。」詔治三司奏災不以實罪。伯嘉行至蘄縣,聞前有 紅襖賊,不敢至泗州。監察御史烏古孫奴申劾伯嘉 違詔,不遍按視。又曰:「伯嘉知永城縣主簿蒙古訛里 剌不法,沈丘令夾谷陶也受賄,匿而不發。前穀城縣 令獨吉鼎朮可嘗受業伯嘉」,伯嘉諷御史辟之。詔有 司鞫問,會赦免。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 講學士。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曰:「生為男子,當 益國澤民,其他不可學也。」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 論事,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元光元年,坐言事過 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三月,遙授集慶軍節 度使,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於河中,率陝西精銳與 平陽公史詠共復河東。頃之,伯嘉有疾,六月薨。伯嘉 去太原後,完顏琢寓軍平定石仁寨,權平定州刺史 范鐸以閻德用充本州提控。德用桀驁蓄姦謀,鐸不 能制,委曲容庇之。興定二年,德用率所部掩襲,殺琢 及官屬程珪等百餘人,遂據石仁寨。鐸懼,挈家奔太 原,德用遂據平定州。十月,詔誅范鐸。

李英

按《金史》本傳:「英字子賢,其先遼陽人,徙益都。明昌五 年進士第,調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令。丁父 憂,服除,調通遠令。蕃部取民物,不與直,攝之,不時至, 即掩捕之,論如法。補尚書省令史。大安三年,集三品 以上官議兵事,英上疏曰:『軍旅必練習者,朮虎、高琪、 烏古孫兀屯、納蘭、𠇗頭、抹撚盡忠,先朝嘗任使,可與 商略。餘者紛紛,恐誤大計』。」又曰:「比來增築城郭,修完 樓櫓,事勢可知。山東、河北不大其聲援,則京師為孤 城矣。」不報。除吏部主事。貞祐初,攝左司都事,遷監察 御史。右副元帥朮虎高琪辟為經歷官,乃上書高琪 曰:「中都之有居庸,猶秦之崤、函,蜀之劍門也。邇者撤 居庸兵,我勢遂去。今土豪守之,朝廷當遣官節制,失 此不圖,忠義之士將轉為他矣。」又曰:「可鎮撫宣德,德 興餘民,使之從戎,所在自有宿藏,足以取給,是國家 不費斗糧尺帛,坐收所失之關隘也。居庸咫尺,都之 北門,而不能衛護,英實恥之。」高琪奏其書,即除尚書 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等關隘悉隸焉。二 年正月,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 十人出城,緣西山進至佛巖寺,令李雄等下山招募 軍民,旬日得萬餘人,擇眾所推服者領之,詭稱土豪, 時時出戰,被創。召還,遷翰林待制。因獻《十策》,其大概 謂:「居中土以鎮四方,委親賢以收中都,立藩屏以固 關隘,集人力以防不虞,養馬力以助軍威,愛禾稼以 結民心,明賞罰以勸百官,選守令以復郡縣,并州縣 以省民力。」頗施行之。宣宗南遷,與左諫議大夫把胡 魯俱為御前經歷官。詔曰:「扈從軍馬,朕自總之,事有 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宣宗次真定,以英為國子祭 酒,充宣差提控隴右邊事。無何,召為御史中丞。英言: 「兵興以來,百務皆弛,其要在於激濁揚清,獎進人材 耳。近年改定四善、二十七最之法,徒為虛文。大定間, 數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當時號為得人。願改前日 徒設之文,遵大定已試之效,庶幾人人自勵,為國家 用矣。」宣宗嘉納之。自兵興以來,亟用官爵為賞,程陳 僧敗官軍於龕谷,遣偽統制董九招西關堡都統王 狗兒,狗兒立殺之。詔除通遠軍節度使,加榮祿大夫, 賜姓完顏氏。英言:「名器不可以假人,上恩以難得為 貴。比來醲於用賞,實駭聞聽。帑藏不足,惟恃爵命,今 又輕之,何以使人?伏見蘭州西關堡守將王狗兒,向 以微勞,既蒙甄錄。頃者堅守關城,誘殺賊使,論其忠 節,誠有可嘉。若官之五品,命以一州,亦無負矣。」急於 勸獎,遂擢節鉞,加階二品,賜以國姓。若取蘭州,又將 何以待之?陝西名將項背相望,曹記僧、包長壽、東永 昌、徒單醜兒、郭祿大皆其著者。狗兒藐然賤卒,一朝 處眾人之右,為統領之官,恐眾望不厭,難得其死力。 宣宗以英奏示宰臣,宰臣奏:「狗兒奮發如此,賞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