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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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崑字如玉,歸安人。父震,廬州知府。崑 妊七月而生,弘治九年舉進士,授清豐知縣,以廉幹 徵拜南京御史。武宗即位,疏陳重風紀八事:一獎直 言。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宋制,御史入臺,踰十旬無 言,有辱臺之罰。今郎署建言如李夢陽、楊子器輩,當 加旌擢,而言官考績,宜以章疏多寡及當否為殿最。」 二、復面劾。「舊制:御史大班彈劾,被劾者趨出待罪,即 唐人對仗讀彈文遺意。近率封章奏聞,批答未行,彌 縫先入。乞遵舊典面奏,立取睿裁。」三、「明淑慝,尚書劉 大夏、王軾允去。侍郎張元禎、陳清見留,賢不肖倒置, 宜勉留二人,放元禎等還田里。四、覈命令。近者言妨 左右,頻見留中。事涉所私,輒收成命。乞令諸曹章奏 俱具疏送閣,已行者得考稽,未行者易奏請。五、養銳 氣。御史與都御史例得互相糾繩行事不宜牽制。六、 均差遣。御史以南北為限,顯然重輕。自今除巡按面 命外,其他差遣及遷轉資格,宜南北一體。七、專委任。 河南道有考覈之責,請擇人專任。八、勵庶官。」郎中田 岩、姚汀、張憲,員外郎李承勛、胡世寧、張嵿、顧璘等二 十人,皆宜顯擢。章下所司。正德元年劾中官李榮、高 鳳、苗逵,保國公朱暉。因請汰南京增設守備內臣,廣 開言路,屏絕宴游騎射。帝不能從。時八黨竊柄,朝政 日非。崑偕十三道御史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史 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王 弘、蕭乾元等上疏極諫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權,必先 蠱其心志。如趙高勸二世嚴刑肆志,以極耳目之娛; 和士開說武成毋自勤約,宜及少壯為樂。仇士良教 其黨以奢靡導君,勿使親近儒生知前代興亡之故。 其君惑之,卒皆受禍。陛下嗣位以來,天下顒然望治。 乃未幾寵倖奄寺,顛覆典刑。太監馬永成、魏彬、劉瑾、 傅興、羅祥、谷大用輩共為蒙蔽,日事宴遊,上干天和。 災祲疊告,廷臣屢諫,未蒙省納。若輩必謂宮中行樂, 何關治亂,此正奸人欺君之故術也。陛下廣殿細旃, 豈知小民窮簷蔀屋,風雨之不庇;錦衣玉食,豈知小 民祁寒暑雨凍餒之弗堪;馳騁宴樂,豈知小民疾首 蹙額,赴訴之無路。昨者雷震郊壇,彗出紫微,夏秋亢 旱,江南米價騰貴,京城盜賊橫行,顧可恣情縱欲,不 一顧念乎?閣部大臣受顧命之寄,宜隨事匡救,弘濟 艱難。言之不聽,必伏闕死諫,以悟聖意。顧乃怠緩,悅 從巽順,退託自為謀,則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屬望 何?伏望側身修行,亟屏永成輩以絕禍端。委任大臣, 務學親政,以還至治。」疏至,朝事已變,劉健、謝遷皆被 逐。於是彥徽為首,復上公疏,請留健、遷罪永成、瑾等。 瑾怒,悉逮下詔獄,搒掠蕃諾,詭言不預知,為主獄者 所叱。獄成,各杖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 即南京闕下杖之。後列奸黨五十三人,崑、彥徽等並 與焉。瑾誅,復崑官,致仕。世宗初,詔錄用,有阻之者,勿 果召。彥徽,陽曲人。弘治九年進士。嘗論道士崔志端 不可為《尚書》歸。未及起官,先卒。浩,字天宏,上虞人。弘 治九年進士。由五河知縣擢御史。數陳時政闕失,孝 宗多采納。正德元年,帝允司禮中官高鳳請,令其從 子錦衣都指揮得林掌衛事。浩等爭之,言:「先帝詔錦 衣官悉由兵部推舉,陛下亦悉罷傳乞官。今得林由 傳奉,不關兵部。廢先帝命,壞銓舉法,虛陛下詔。一舉 三失,由鳳致之。乞治鳳罪而罷得林。」御史潘鏜亦言: 「鳳、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將安底?」帝皆不聽。 浩既削籍,瑾憾未釋,復坐浩劾武昌知府陳晦不實, 與安甫、蕃、熙、學、禮、崑六人逮杖闕下。瑾誅,浩起知邵 武府。入覲,陳利弊五事,悉施行。嘉靖中,歷官兩京大 理卿。帝郊祀,有犯蹕者,法司欲置重典。浩執奏,得不 死。十年夏,雷震午門,自劾致仕歸,年九十二卒。安甫, 字克仁,江陰人。弘治九年進士。授長垣知縣。孝宗時, 擢御史。嘗疏劾壽寧侯張鶴齡。正德初,考功郎楊子 器以山陵事下詔獄。安甫疏力救。兵部尚書劉大夏, 為中官所扼,謝病去。戶部侍郎陳清遷南京工部尚 書,安甫率御史請還大夏,罷清進退大臣,毋使左右 讒人得預報聞。彥徽等之疏,安甫筆也。瑾知之,故列 奸黨,以安甫首。南御史。家居十年,終歲不入城市。起 山東僉事。甫三月,引疾歸。良佐,字禹臣,亦江陰人。弘 治十二年進士。由行人擢御史。後起雲南副使。平十 八寨苗,賜白金文綺。濬海口,溉田千頃。滇人頌之。熙, 上元人。弘治九年進士。由將樂知縣擢御史。十八年, 奸人徐俊等造謠言,帝遣官齎《駕帖》至南京,有所捕 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於此事,威與明少損 矣。倘奸人效尤,妄以蜚語中善類,害何可勝言。」事下 法司,亦力言《駕帖》之害。帝納之。正德元年九月以災 異復偕御史陳十事。請罷鷹犬射獵,以慎好惡。正中 官張瑜等罪,以彰天討。斥中官所薦順天巡撫柳應 辰、江西參政王綸,以抑奔競。罷侍郎張元禎、王華、葉 贄。巡撫李進、畢亨、歐信。太僕卿王珩。尚寶少卿祝祥, 以黜不職退按察使李善、參議林沂、知府陳晦等十 三人,「以清庶官」,他五事不具載,章下所司。瑾誅,得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