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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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府,治行卓異,賜正三品服。以憂歸,卒。

郭弘化

按《明外史》本傳:「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進士。 除江陵知縣,徵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見,弘化言:『按 《天文志》:井居東方,其宿為木。今者彗出於井,則土木 繁興所致也。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之採大 木者,勞苦萬狀。應天、蘇、松、常、鎮五府有造甎之役,民 間耗費不貲,窯戶逃亡過半。而廣東以採珠之故,激』」 民為盜,至攻劫會城,皆足戾天。和干星變。請悉停罷, 則彗滅而前星耀矣。戶部尚書許讚等請聽弘化言。 帝怒曰:「採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責讚等附 和,黜弘化為民。久之,言官會薦,報寢。卒於家。穆宗立, 贈光祿少卿。

喻希禮 石金

按《明外史薛侃傳》:「侃歸數月,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 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瑞雪遂降。臣以 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 沾澤。獨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 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 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 『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 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 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臺諫之公論。陛下 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 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藩,繼靖巨寇,乃 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困鬱既 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寒 宇宙間矣』。」帝不悅,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姦臣導 其君不親政之意。其并察奏。」尚書夏言等言二人無 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 之。二人竟謫戍邊衛。久之,赦還,卒。隆慶初,俱贈光祿 少卿。希禮,麻城人。金,黃梅人,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協。 後與守仁共撫盧、蘇。王受還臺,值張、桂用事,諸御史 儲良才輩爭附之,金獨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包節

按《明外史》本傳:「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 亭。節祖鼎,池州知府,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 重。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舉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東昌推官。入為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出按 雲南。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 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志在 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請自今 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姑用此曹,庶吏治可 舉。」吏部請以節言概行於雲貴、兩廣。制可。以疾歸,起 故官,再按湖廣。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 之,語先洩。斌俟節謁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 節麾出之。鍾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姦豪周章等。節捕 章斃之杖下。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謁陵,次日始 謁。時當進膳,不旁立,褻慢,大不敬。奏已入,節始奏斌 前事。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詔獄搒掠,永戍莊浪衛。 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獨念其母,自傷不 克終養,日飲泣母訃,至晝夜哭。已又聞弟孝卒,撫膺 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病死。遺言以衰絰殮。

曾翀

按《明外史薛宗鎧傳》:「曾翀,字習之,霍丘人。以進士授 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抗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語具 《宗鎧傳》。中廷杖垂斃,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無 變。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龔愷

按《明外史何光裕傳》:「御史龔愷共光裕劾尚書史道, 廷杖八十,光裕死。愷既杖,復官如故。尋列靖江王驕 恣狀,疏止,大征粵寇,終湖廣副使。愷字次元,松江華 亭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張芹

按《明外史》本傳:「芹字文林,峽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福州推官。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寧夏既平,大學 士李東陽亦進官廕子。芹抗疏曰:『東陽謹厚有餘,正 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 大臣,既不能遏之於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 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 受賞,何以服人心?臣竊見大臣正直者多不容,於瑾 得勢之時;姦邪者多見斥,於瑾得罪之後,而東陽始 終無患。不知何術善為身謀至此也。乞立賜罷斥,奪 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東陽涕泣不能 辯。帝責芹沽名,令對狀。芹請罪,停俸三月。給事中寶 明言事下獄,芹疏救之。帝嘗馳馬傷編修王思切諫, 坐遠戍。芹曰:「彼非諫官尚爾,吾儕可坐視乎?」遂上疏 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使人 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 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 宗廟社稷何?」帝不省。尋出為徽州知府。寧王宸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