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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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義子錦衣,兵部尚書彭澤執奏再四。今趙炳然居 澤位,不能效澤忠,無所逃罪』。」報聞。已,請汰內府監局、 錦衣衛、光祿寺、文思院冗員,復嘉靖初年之舊。又請 倣行古社倉制。詔皆從之。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 裂成渠,旂竿數火,天鼓再鳴,星隕旋風,天雨黑豆,此 皆陰盛之徵也。《洪範傳》曰:『人憤怨則水湧溢』。」翼奉曰: 「『陰極生陽,不旱則火』。陛下嗣位二年,未嘗接見大臣, 咨訪治道。邊患孔棘,備禦無方,事涉內庭,輒見撓沮。 如閱馬核庫,詔出復停。皇莊則親收子粒,太和則榷 取香錢,織造之使,累遣,糾核之疏留中。內臣爵賞謝 辭溫旨,遠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絕無者。」疏入不報。 其冬,詔市珍寶,魏時亮等爭,不聽。弘祖復切諫。尋遷 福建提學副使。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考察言官,惡弘 祖及岑用賓等,謫弘祖安順判官。弘祖謫未幾,拱罷, 量移廣平推官。萬曆中,屢遷南京光祿卿。坐朱衣謁 陵免。

樊深 凌儒 王時舉 方新

按《明外史沈朿傳》:「嘉靖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 使樊深陳禦寇七事,中言仇鸞養寇要功,帝方眷鸞, 立斥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請重貪墨之罰, 革虛冒之兵,搜遺逸之士,因薦羅洪先、陸樹聲、吳嶽、 吳悌。帝惡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 王時舉劾刑部尚書黃光昇,言內官季永以訴事犯」 乘輿,本無死比,乃擬真犯;奸人王相私閹良民者三, 本無生法,乃擬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編氓口外。 踰月,御史方新上言:「黃河與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 今豐、沛間陸地為渠,而興都有陵寢之憂,鳳陽有冰 雹之厄,河南有饑饉之災。堯之洚水,不烈於此矣。諸 邊將惰卒驕寇,至輒選蠕觀望,而寧」武有軍士之變, 南贛有土兵之叛,徽州諸府有礦徒竊發之,虞舜之 三苗,不棘於此矣。夫浲水三苗,不足為累者,以堯、舜 兢業於上,而禹、皋諸臣分憂於下也。今司論納者,日 獻禎祥,而疆埸之臣,惟冒首功,隱喪敗,為國分憂者 誰也?斥罰之法,今不得不嚴,而陛下亦宜隨事自責, 痛加修省。然後災變「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為 民。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時舉,順天通州人。新,青陽人。 穆宗嗣位,並復官。深尋遷刑部右侍郎。齊康之劾徐 階也,深劾康,并詆高拱時登極詔書赦死罪以下囚, 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猶赦, 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廣皇仁。」詔從其議。旋進左侍郎, 罷歸。儒既復御史,益發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 罷,又劾去大學士郭朴。頃之,劾罷撫治鄖陽都御史 劉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總督劉燾、巡撫耿隨卿、總 兵官李世忠罪。隨卿、世忠被逮,燾貶官。隆慶二年,儒 再遷右僉都御史,理山西屯鹽。吏部追論其知永豐 時貪墨,遂落職閒住。時舉復官後,巡按貴州。聞給事 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廣市珠寶,馳疏救星,極陳奢靡 之害。已,請陳后還中宮。章並報聞。萬曆初,都給事中 雒遵、御史景嵩、韓必顯論譚綸被謫,時舉抗章救之。 歷大理左少卿,新終湖廣參議。

桑喬

按《明外史周怡傳》:「桑喬,字子木,江都人。嘉靖十一年 進士。十四年冬,由主事改御史,出按山西,所部頻寇 躙,喬奏請盡蠲徭賦,厚恤死者家。參將葉宗等將萬 人至荊家莊,陷賊伏中,大潰,賊遂深入天城、陽和,兩 月間五遭寇。巡撫樊繼祖、總兵官魯綱以下皆為喬 劾,副將李懋及宗等六人並逮治。十六年夏,雷震謹」 身殿,下詔求言。喬偕同官陳三事,略言營造兩宮山 陵,多侵冒。吉囊恣橫,邊備積弛。而末言:「陛下遇災而 懼,下詔修省。修省不外人事,人事無過擇官。」尚書嚴 嵩及林庭㭿、張瓚、張雲皆上負國恩,下乖輿望。災變 之來,由彼所致。疏奏,四人皆乞罷。詔庭㭿、雲致仕,留 嵩、瓚如故。嵩再疏辨,且詆言者。給事中胡汝霖言:「大 臣被論,引罪求退而已。嵩負穢行,召物議,逞辭奏辨, 陰擠言官,無大臣體。」帝下詔戒飭,如汝霖指。時嵩拜 尚書甫半歲,方養交遊,揚聲譽,為進取地。舉朝猶未 知其奸。喬首發之後咸服喬先見。喬尋巡按畿輔,引 疾。都御史王廷相以規避劾之。嵩因搆其罪,逮下詔 獄。廷杖,戍九江。居戍所二十六年而卒。隆慶初,贈卹 如制。

謝瑜

按《明外史周怡傳》:「謝瑜,字如卿,上虞人。嘉靖十一年 進士。由南京御史改北。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嚴嵩 屢被彈劾求去。帝慰留瑜,言嵩矯飾浮詞,欺罔君上, 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禮南巡盛事為解,而謂諸臣 中無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聖怒,奸狀顯然。帝留疏 不下。嵩奏辯,且言瑜掇陳言擊臣不已,欲與朝廷爭」 勝。帝於是切責瑜而慰諭嵩甚至。居二歲,竟用嵩為 相。甫踰月,瑜疏言:「武廟盤遊佚樂,邊防宜壞而未甚 壞。今聖明在上,邊防宜固而反大壞者,大臣謀國不 忠,而陛下任用失也。自張瓚為中樞,掌兵而天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