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5 (1700-1725).djvu/2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凡入殿奏事官,以御史一人立殿門外搜索,而後許 入,謂之監搜。御史立藥樹下,至唐猶然,太和中始罷 之。

仁宗時,臺官有《彈擊教坊倭子》鄭州來者,朝中傳以 為笑。歐公以為今臺官舉人,須得三丞以上成資通 判者,所以難于充選。因請略去資格,添置御史裡行, 但選材堪此選,資深者入三院,資淺者為裡行。熙寧 初,實用此議也。

兩京留臺皆有公宇,亦榜曰「御史臺。」舊為前執政重 臣休老養疾之地,故例不事事。皇祐間,吳正肅公為 西京留臺,獨舉其職。時張堯佐以宣徽使知河南府, 郡政不當,有訴于臺者。正肅即為移文詰之,堯佐皇 恐,奉行不敢異。其後司馬溫公熙寧、元豐間相繼為 者十七年,雖不甚預府事,然亦守其法令甚嚴,如國 忌、行香等,班列有不肅,亦必繩治。自創置宮觀後,重 臣不復為,率用常調庶官,比宮殿給使請俸差優爾。 朝廷既但以此為恩,故來者奔走府廷,殆與屬吏無 異矣。

故事,「三院御史論事,皆先申中書,得劄子而後始登 對。」諫官則不然,熙寧初,始詔「依諫官例,聽直牒閤門 請對。」

熙寧以前,臺官例少貶,間有責補外者,多是平出,未 幾復召還。故臺吏以事去官,每加謹為其治行及區 處家事,無不盡力。近歲臺官進退既速,貶責復還者 無幾,然吏習成風,猶不敢懈。開封官治事略如外州, 督察按舉,必繩以法,往往加以笞責,故府官罷,吏率 掉臂不顧,至或靳侮之,時稱「孝順御史臺,忤逆開封」 府。

唐三院御史,謂侍御史與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也。 侍御史所居曰臺院,殿中曰殿院,監察曰察院,此其 公宇之號,非官稱也。侍御史自稱端公,知雜事則稱 「雜端」,而殿中、監察稱曰「侍御。」近世殿院、察院乃以名 其官,蓋失之矣。而侍御史復不稱臺院,止曰「侍御。」端 公、雜端,但私以相號,而不見於通稱,各從其所沿襲。 《東軒筆錄》:慶曆中,衛士有變,震驚宮掖,尋捕殺之。時 臺官宋禧上言:「此蓋平日防閑不至,所以致患。臣聞 蜀有羅江狗,赤而尾小者,其警如神,願養此狗於掖 庭,以警倉卒。」時謂之宋羅江。又有御史席平,因鞫詔 獄畢上殿,仁宗問其事,平曰:「已從車邊斤矣。」時謂之 斤車御史。治平中,英宗再起呂溱知杭州,時張紀為 御史,因彈呂溱昔知杭州時,以宴遊廢政,乞不令再 往。其誥詞有「朝朝只在湖上,家家盡發淫風」,尤為人 所笑。

《避暑錄話》:國朝監察御史,皆用三丞以上嘗再任通 判人,有闕,則中丞與翰林學士、知雜迭舉二人,從中 點一人除,宰相不與也。韓公為中丞,以難於中選,乃 請舉京官以為裡行,遂薦王觀文陶。治平初,御史缺, 臺臣如故事,以名上,英宗皆不用,內批自除二人。范 堯夫以江東轉運判官為殿中侍御史,呂微仲以三 司鹽鐵判官為監察御史,裡行得人之效,乃見於再 世。二十年之後古未有也。

《容齋續筆》:嘉祐六年,司馬公以修起居注同知諫院, 上章乞立宗室為繼嗣,對畢詣中書,略為宰相韓公 言其旨。韓公攝饗明堂,於時殿中侍御史陳洙監祭, 公問洙:「聞殿院與司馬舍人甚熟,洙答以頃年曾同 為直講。又問近日曾聞其上殿言何事,洙答以彼此 臺諫官不相往來,不知言何事。」此一項溫公私記之 甚詳。然則國朝故實,臺諫官元不相見,故趙清獻公 為御史,論陳恭公,而范蜀公以諫官與之爭。元豐中, 又不許兩省官相往來,鮮于子駿乞罷此禁。元祐中, 諫官劉器之、梁況之等論蔡新州,而御史中丞以下 皆以無章疏罷黜。靖康時,諫議大夫馮澥論時政失 當,為侍御史李光所駮。今兩者合為一府,居同門,出 同幕,與故事異,而執政祭祠行事,與監祭御史不相 見云。

《容齋三筆》:《漢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位 上卿,銀印青綬。前後左右將軍亦位上卿,而金印紫 綬。故《霍光傳》所載群臣連名奏曰:「丞相敞,大將軍光, 車騎將軍安世,度遼將軍明友,前將軍增,後將軍充 國,御史大夫誼。」且云:群臣以次上殿,然則凡雜將軍 皆在御史大夫上,不必前後左右也。

《容齋四筆》:御史許風聞論事,相承有此言,而不究所 從來。以予考之,蓋自晉、宋以下如此。齊沈約為御史 中丞,奏彈王源曰:「風聞東海王源。」蘇冕《會要》云:「故事, 御史臺無受詞訟之例,有詞狀在門。御史採狀有可 彈者,即略其姓名,皆云風聞訪知。」其後疾惡公方者 少,遞相推倚通狀,人頗壅滯。開元十四年,始定受事 御史,人知一日劾狀,遂題告事人名,乖自古風聞之 義。然則向之所行,今日之短卷是也。二字本見《尉佗 傳》。

《卻掃編》憲御起於唐中葉以後,《職官志》記其所因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