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5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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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六十七卷目錄

 大理寺部名臣列傳

  有虞氏

  皋陶

  漢

  張釋之      于定國

  後漢

  郭躬

  魏

  高柔       司馬岐

  晉

  衛展

  北齊

  宋世軌

  北周

  趙肅

  隋

  源師       趙綽

  唐

  徐有功

  宋

  劇可久      陳太素

  馬尋       杜純

  韓晉卿      王吉甫

  李伯宗      王衣

  金

  移剌慥

  明

  湯宗       王概

官常典第三百六十七卷

大理寺部名臣列傳

有虞氏

皋陶

按《書經舜典》:帝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 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按《大禹謨》:帝曰:「皋陶,惟茲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

「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 于中,時乃功。懋哉!」皋陶曰:「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眾 以寬,罰弗及嗣,賞延于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 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 于民心,茲用不犯于有司。」帝曰:「俾予從欲以治,四方 風動,惟乃之休。」 按《益稷》,「予創若時,娶于塗山,辛壬 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弼成五服,至 于五千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各迪有功。 苗頑弗即工,帝其念哉!」帝曰:「迪朕德,時乃功,惟敘。」皋 陶方祗厥敘,方施象刑,惟明。

按:《史記。五帝本紀》:「皋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

《正義》曰:「皋陶作士,正平天下罪惡也。」

張釋之

按《漢書》本傳:「釋之,字季,南陽堵陽人也。與兄仲同居, 以貲為騎郎,事文帝十年,不得調,亡所知名。釋之曰: 『久宦減仲之產,不遂,欲免歸。中郎將爰盎知其賢,惜 其去,乃請徙釋之補謁者。釋之既朝畢,因前言便宜 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論,令今可行也』。於是釋之言 秦漢之間事,秦所以失,漢所以興者。文帝稱善,拜釋』」 之為謁者僕射。從行,上登虎圈,問上林尉禽獸簿十 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 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嚮應亡窮者。文 帝曰:「吏不當如此邪!尉亡賴。」詔釋之拜嗇夫為上林 令。釋之前曰:「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長者。」 又復問:「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上復曰:「長者。」釋之 曰:「夫絳侯、東陽侯稱為長者,此兩人言事曾不能出 口,豈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給哉!且秦以任刀筆之 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亡惻隱之實,以 故不聞其過。陵夷至於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嗇 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靡爭,口辯亡其實。 且下之化上疾於景嚮,舉錯不可不察也。」文帝曰:「善。」 迺止不拜。嗇夫就車召釋之,驂乘徐行。行問釋之秦 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頃之,太子 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 梁王毋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后聞 之,文帝免冠謝曰:「教兒子不謹。」薄太后使使承詔赦 太子、梁王,然後得入。文帝繇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