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十七卷目錄
侍衛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三則 桓帝延熹一則 靈帝中平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太祖登國一則 天興三則 天賜一則 明元帝永興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四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二則〉
官常典第四百十七卷
侍衛部彙考一
周
周制,天官置宮正、宮伯,地官置師氏、保氏,秋官置司 隸,皆掌王宮宿衛。而《夏官》虎賁、旅賁、節服三氏,均司 禁旅。
按《周禮天官》「冢宰治官之屬。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 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注〉糾,猶割也,察也。
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
〈注〉時四時比校,次其人之在否。「官府之在宮中者,若膳夫、玉府、內宰、內史之屬。」「次諸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
為之版以待。
〈注〉鄭司農云:「為官府次舍之版圖也。待,待比也。」鄭元謂版其人之名籍,待待戒令及比。
夕擊《柝》而比之。
〈注〉夕,莫也。莫行夜,以比直宿者,為其有解惰離部署。鄭司農云:「柝戒守者所擊也。」
「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
〈注〉鄭司農云:「『故旤災令宿,宿衛王宮』。《春秋傳》曰:『忘守必危,況有災乎』?」鄭元謂「故,凡非常也。《文王世子》曰:『公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無事者守於公宮,正室守太廟,諸父守貴宮貴室,諸子諸孫守正宮下室,此謂諸侯也。王之庶子職掌國子之倅,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太子,唯所用之者。令宿之事,蓋亦存焉』。」
辨外內而時禁。
〈注〉鄭司農云:「分別外人、內人,禁其非時出入,
稽其功緒,糾其德行。」
〈注〉稽,猶考也,計也。功,吏職也。緒其志業。
幾其出入,均其稍食。
〈注〉鄭司農云:「幾其出入,若今時宮中。有罪禁止不能出,亦不得入,及無引籍,不得入宮。司馬殿門也。」鄭元謂「幾呵其衣服、持操及疏數者,稍食祿稟,
去其淫怠,與其奇衺之民。」
〈注〉《民》,宮中吏之家人也。淫,放濫也。怠,解慢也。奇衺譎觚非常。
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
〈注〉五人為伍,二伍為什。會之者使之輩作輩學相勸帥,且寄宿衛之令。鄭司農云:「道謂先王所以教道民者,藝謂禮樂射御書數。」
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
〈注〉《行事》,吏職也。
凡邦之大事,令於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 令。
〈注〉使居其處,待所為。
春秋,「以木鐸修火禁。」
〈注〉火星以春出,以秋入,因天時而以戒。
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
〈注〉鄭司農讀「火絕」之云:「禁凡邦之事蹕。」國有事,王當出,則宮正主禁絕行者,若今時衛士填街蹕也。宮中、廟中則執燭,宮正主為王於宮中、廟中執燭。鄭元謂「事,祭事也。邦之祭社稷七祀於宮中,祭先公先王于廟中。隸僕掌蹕止行者,宮正則執燭以為明。《春秋傳》曰『有大事于大廟』,又曰:『有事于武宮』。」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
〈注〉鄭司農云:「庶子,宿衛之官。版,名籍也。以版為之。今時鄉戶籍謂之戶版。」鄭元謂「王宮之士,謂王宮中諸吏之適子也。庶子,其支庶也。」
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