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設「上林苑令」,主苑中禽獸;鉤盾令主諸池苑,皆 隸于少府。
按:《後漢書百官志》:「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 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丞尉 各一人。」
〈注〉《漢官》曰:員吏五十八人。案桓帝又置鴻德苑令,
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 觀之處。」
〈注〉《漢官》曰:「吏,從官四十人,吏員四十八人。」
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 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 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宮。果丞,主果 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里。南園,在雒水南。
〈注〉《漢官》曰:「又有署一人,胡熟監一人。」案:《本紀》,桓帝又置顯陽苑丞。
濯龍監。
〈注〉《漢官秩》曰:「秩六百石。」
直里、監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龍,亦園名。近北宮 直里,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右屬少府。本注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 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 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屬太僕,都 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 上林苑,有離宮燕休之處。世祖省之,并其職於少府。 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少」 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 池監、胞人長丞、宦者、昆臺、《佽飛》三令,二十一丞;又省 水衡屬官令、長、丞、尉二十餘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廣, 加嘗藥太官、御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 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
〈注〉《昆臺》本名《甘泉居室》,武帝改。
桓帝延熹二年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靈帝光和六年秋始置圃囿署以宦者為令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晉
晉以「華林園令」屬光祿勳,又以諸園池及元武苑丞 屬大鴻臚。
按《晉書職官志》:「光祿勳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 從僕射、羽林左監、五官左右中郎將、東園匠、太官御 府、守宮、黃門、掖庭、清商、華林園、暴室等令。哀帝興寧 二年省光祿勳,并司徒,孝武寧康元年復置。」
大鴻臚,統大行、典客、《園池》、華林園、《鉤盾》等令。又有青 官列丞、鄴《元武苑丞》。及江左有事則權置,無事則省。
宋
宋置上林令,丞隸尚書,又隸少府。
按《宋書百官志》:「上林令一人,丞一人。」漢西京上林中 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監丞尉屬水衡都池監,隸少府。 漢東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隸少府。晉江左闕。 宋世祖大明三年復置,隸尚書殿中曹及少府。
孝武帝大明三年秋九月壬辰於元武湖北立上林苑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南齊
齊置「上林令」,丞屬于少府。
按:《南齊書百官志》:「少府上林令一人,丞一人。」
〈注〉亦屬「尚書殿中曹。」
梁
梁置「上林令」及樂遊北苑丞,統于「司農卿。」
按:《隋書百官志》:「司農卿統大倉、導官、籍田、上林令,又 管樂遊、北苑丞。」
北齊
北齊以華林署令、丞隸光祿寺,大囿、上林等部丞隸 司農。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光祿寺統華林署令、丞,掌禁籞 林木等事。 司農寺別領大囿、上林、遊獵、柴草、池藪、 苜蓿等六部丞。」
隋
隋以鉤盾、華林、上林諸署悉歸司農。
按:《隋書百官志》:「司農寺統太倉、典農、平準、廩市、鉤盾、 華林、上林、導官等署。各置令二人,鉤盾上林則加至 三人,華林惟置一人。鉤盾署令為正八品,華林上 林署令為從八品上階,鉤盾署丞為正九品,華林上 林署丞為從九品上階。」
煬帝大業三年罷華林署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司農但統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 罷典農、華林二署,而以平準、京市隸太府。」
唐
唐設上林等署令,掌苑囿果蔬牧養之屬,而隸于司 農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