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蓋可法則。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 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將軍,橫行遙郡帶大將軍, 正使帶將軍,副使帶中郎,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將。其 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
金
太祖收國元年始置咸州軍帥司及南路都統司
按《金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大將府治之稱號 收國元年十二月,始置咸州軍帥司,以經略遼地,討 高永昌。置南路都統司,且以討張覺。
天輔五年始置內外諸軍都統
按《金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輔五年,襲遼主, 始有內外諸軍都統之名。時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 統司,後改為六部路都統司,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 隸焉。與上京及泰州凡六處,置每司統五六萬人。又 以渤海軍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軍帥,軍帥之上 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猛安,而 猛安則稱「親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遼》制立樞密院 於廣寧府,以總漢軍。
太宗天會元年始置兩路都統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太宗天會元年,以 襲遼主所立西南都統府為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 天會二年始置都元帥府,以掌征討之事。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都元帥府,掌征 討之事,兵罷則省。」天會二年伐宋,始置都元帥一員, 從一品;左副元帥一員,正二品;右副元帥一員,正二 品。元帥左監軍一員,正三品;元帥右監軍一員,正三 品。左都監一員,從三品;右都監一員,從三品。經歷一 員,都事一員,知事一員,正七品。檢法一員,從八品。 按《兵志》:「金制:都元帥必以諳班勃極烈為之,恆居守 而不出。」
天會六年,設諸路總管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六年詔還二 帥以鎮方面。諸路各設兵馬都總管,府州鎮置節度 使,沿邊州則置防禦使。凡州府所募射糧軍、牢城軍, 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司設使,分為四都,都設左右 什將及承局押官。其軍數若有餘或不足,則與近者 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設指揮使,若 百」人,則止設軍使。「百人以上立為都,不及百人,止設 什將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員。」
天會十年,改「都統司」,增置統軍司。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十年,改南京 路都統司為東南路都統司,治東京,以鎮高麗,後又 置統軍司於大名府。」
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諸司名號十二月改都元帥府為樞密院
按《金史海陵本紀》。「八月戊申。以司徒兗為太尉領三 省事。都元帥如故。十二月己未。改都元帥府為樞密 院。」按《兵志》。天德二年八月,「改諸京兵馬都部署司 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 於山西河南陝西三路,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 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迪烈路統軍司為招討司。以 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府。三年,以元帥府為樞密院, 罷萬戶之官。詔曰:「太祖開刱,因時制宜,材堪統眾,授 之萬戶。其次千戶及謀克,當時官賞未定,城郭未下, 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制,非經久之利。今子孫 相繼,專攬威權,其戶不下數萬,與留守、總管無異,而 世權過之,可罷是官。若舊無千戶之職」者,續思增置。 國初時賜以國姓,若為子孫者,皆令復舊。正隆末,復 陞陝西統軍司為「都統府。」〈按改元帥府為樞密院本紀為二年十二月事而志 係三年疑訛〉
正隆六年始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并三十二總管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正隆六年,海陵 南伐,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將三十 二總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銳、神毅、神翼、神勇、神果、 神略、神鋒、武勝、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 武銳、武揚、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勝、威捷、威烈、威毅、 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號。」
世宗大定五年罷都統府復置統軍司又設兩招討司以鎮邊陲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五年五月癸酉,罷山東路都 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七月戊申,罷陝西都統府, 復置統軍司」按《兵志》,大定五年復罷府,降為統軍 司。尋又設兩招討司,與前凡三以鎮邊陲。東北路者, 初置烏古迪烈部,後置於泰州泰和間,以去邊尚三 百里。宗浩乃命分司於金山。西北路者,置於應州;西 南「路者,置於桓州。以重臣知兵者為使。列城堡濠牆 戍守,為永制。」樞密院每行兵,則更為元帥府。罷則復 為院。
章宗泰和六年權置平南撫軍諸將軍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泰和六年伐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