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9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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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九年以平陳遣使持節巡撫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九年春正月景子,陳國平,合 州三十,郡一百,縣四百,癸巳,遣使持節巡撫之。」 開皇十年,遣柱國韋洸等巡撫嶺南。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十年八月壬申,遣柱國襄陽 郡公韋洸,上開府東萊郡公王景,並持節巡撫嶺南, 百越皆服。」

煬帝大業元年廢諸州總管改都督為散官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元年春正月,改豫州為溱州, 洛州為豫州,廢諸州總管府。」

按《文獻通考》:「隋文帝以并益荊揚四州置大總管,其 餘總管府置於諸州,列為上中下三等,加使持節。煬 帝悉罷之。 後周有大都督、帥都督、都督。至隋,三都 督並以為散官,煬帝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 帥都督為隊正。」按此,則都督之名微矣。

唐諸道置節度使,又有觀察、團練、經略、防禦、安撫、度 支、營田、招討等使,或特設,或兼之。邊地設大都督府 或大都護府,其僚屬各有差。

按:《唐書百官志》:「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 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 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 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 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營田、招」 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復有遣連 判官、巡官各一人。節度使掌總軍旅,顓誅殺。初授具 帑抹兵仗,詣兵部辭見觀察使亦如之。辭日,賜雙旌 雙節。行則建節樹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驛輒上聞。入 境州縣,築節樓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將 鳴珂金鉦,鼓角居後,州縣齎印迎於「道左。視事之日, 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節度使判宰相, 觀察使判節度使,團練使判觀察使,三日洗印,視其 刓缺。歲以八月考其治否。銷兵為上考,足食為中考, 邊功為下考;觀察使以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 稅為下考;團練使以安民為上考,懲姦為中考,得情 為下考;防禦使以無虞為上考,清苦為中考,政成為 下考。經略使以計度為上考,集事為中考,修造為下 考。」罷秩則交廳,以節度使印自隨留觀察使、營田等 印,以郎官主之;鎖節樓、節堂,以節院使主之。祭奠以 時,入朝未見,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 皆親王遙領。兩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 長史主之;大都護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副大都護 則兼王府長史。其後有持節為節度副大使。知節度 事者,正節度也。諸王拜節度、大使者,皆留京師。 觀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 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 州。

貞觀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舉從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揚、益、并、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制,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八年,復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視州縣。十年又罷。十七年,復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曰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宋設節度使,初無所掌,多以為使相繫銜。又有承宣、 觀察、防禦、團練等使,概無定員。復有大都督府及制 置、宣撫、經略、招討、招撫、撫諭、鎮撫諸使,各有所任,俱 不常置。

按《宋史職官志》:「節度使,宋初無所掌,其事務悉歸本 州知州、通判兼總之,亦無定員,恩數與執政同。初除 鎖院降麻,其禮尤異,以待宗室近屬、外戚、國婿年勞 久次者。若外任除殿帥始授此官,亦止於一員。或有 功勳顯著,任帥守於外,及前宰執拜者,尤不輕授。又 遵唐制,以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 章事,皆謂之「使相」,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久次罷政 者。隨其舊職或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大藩,通謂之 「使相。」元豐以新制,始改為開府儀同三司。舊制,敕出 中書門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繫銜。至是皆南省奉行, 而開府不預。八年,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韓絳為 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元祐五年,「太師、平章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