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9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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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稅糧、兼巡撫應天等府,始有專職。至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倭警、令應天巡撫都御史提督軍務。當風汛時、駐劄蘇州,嚴督防守

「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一員

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以後或巡視,或督鹺,有事則遣,無定設。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 二十八年停遣。三十一年復遣僉都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兼管福、興、泉、漳地方。三十三年,倭夷入犯杭州,特命尚書提督浙江、福建、南直隸軍務,又專設都御史提督軍務,巡撫浙江,兼福、興、泉、漳地方。其提督三省者,改總督至兼節制江西,後罷。至四十一年,止設提督軍務、巡撫浙江都御史。

提督軍務、兼巡撫福建地方、一員

永樂間,遣侍郎巡視,以後或鎮守,或督軍,以事間遣。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興、建寧、漳、泉等處。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專設提督軍務,兼巡視福、興、泉、漳、福、寧海道都御史,仍聽總督節制。後改巡撫福建地方,統轄全省。四十年,總督亦罷,其南贛軍門所轄《汀州》一府,仍兩屬。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十九年、敕工部侍郎巡視。以後間遣鎮守巡撫。成化以後、始定為巡撫。然或時革。嘉靖六年始定設。四十五年、定今銜。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閩、廣、湖、湘之間多盜,始設巡撫,所轄則江西之南安、贛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廣東之潮州、南雄,湖廣之郴州,四省三司皆聽節制,駐劄贛州,尋增隸韶州,漳州除建昌。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嘉靖八年,以吉安之萬安、龍泉、泰和、永豐、永寧,撫州之樂安增轄。四十五年,福建、廣東並設巡撫,以惠、潮、漳州三府還隸本處,定今名。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三年,命都御史鎮守,以後,或以侍郎、大理卿出撫。至景泰元年,定設都御史巡撫湖廣地方,兼贊理軍務。萬曆八年,改贊理為提督。十二年,復為贊理。

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一員

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遣都御史安撫,因奏立鄖陽行都司并府衛,割陝西之漢中、商州,河南之南陽、唐、鄧,四川之夔、瞿,湖廣之荊、襄、安沔,設都御史提督撫治之。至萬曆二年,以本鎮所轄四省,撫治事權不專,添提督軍務,兼撫治鄖陽等處地方職銜。九年裁革,命湖廣巡撫兼理。十一年復設。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遣侍郎巡撫山西、河南。」 「正統十四年、命都御史巡撫河南、湖廣。」 至景泰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 一員

「正統五年、遣大理少卿巡撫山東地方。十三年、始定設都御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一員

永樂十九年,命侍郎等官巡行畿甸。正統十四年,命都御史提督軍務,總督糧儲,兼巡撫順天、永平二府,紫荊、倒馬二關,然未有專設。成化二年始設都御史贊理軍務,巡撫順、永二府,後兼撫河間、真、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其東為「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巡撫順、永二」 府都御史,以居庸等關隸之,駐遵化,遂定設。嘉靖二十九年增設通州、昌平、易州三都御史,旋議革,惟薊州仍舊。萬曆九年革,十一年復設。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

正統十年,命侍郎巡撫保定等處,未有專設。成化八年,始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遂專設都「御史,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倒馬、紫荊、龍泉等關,駐真定。」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遣都御史巡撫。遂為定制。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寨北,凡兵糧邊備,並聽釐正。巡撫之設自此始。然或兼理大同,不專一鎮。至成化十四年始定設,後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六年,命都御史出鎮大同,旋罷。正統元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