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9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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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蜀賊尚可羅尚殺我平西將軍,反更為禍。」時李特亦

起於蜀,攻蜀,殺趙廞,又攻尚於成都,尚退保江陽。初, 尚乞師方嶽,荊州刺史宗岱率建平太守孫阜救之, 次於江州。岱、阜兵盛,諸為寇所逼者,人有奮志。尚乃 使兵曹從事任銳偽降,因出密宣告於外,「剋日俱擊」, 遂大破之,斬李特,傳首洛陽。特子雄僭號,都於郫城。 尚遣將軍《隗伯》攻之,不剋。俄而尚卒,雄遂據有蜀土。

滕脩

按《晉書》本傳,「脩字顯先,南陽西鄂人也。仕吳為將帥, 封西鄂侯。孫皓時,代熊睦為廣州刺史,甚有威惠,徵 為執金吾。廣州部曲督郭馬等為亂,皓以脩宿有威 惠,為嶺表所伏,以為使持節都督廣州軍事、鎮南將 軍、廣州牧以討之。未剋而王師伐吳,脩率眾赴難,至 巴丘而皓已降,乃縞素流涕而還,與廣州刺史閭豐」、 蒼梧太守王毅,各送印綬。詔以脩為安南將軍、廣州 牧,持節、都督如故,封武當侯,加鼓吹,委以南方事。脩 在南積年,為邊夷所附,太康九年卒,請葬京師。帝嘉 其意,賜墓田一頃,諡曰聲。脩之子並上表曰:「亡父脩, 羈紲吳壤,為所驅馳,幸逢開通,沐浴至化,得從俘擄。 握戎馬之要,未覲聖顏,委南藩之重,實由勳勞少聞 天聽故也。年衰疾篤,屢乞骸骨,未蒙垂哀,奄至薨隕。 臣承遺意,輿櫬還都,瞻望雲關,實懷痛裂。竊聞博士 諡脩曰『聲直彰流播,不稱行績,不勝愚情,冒昧聞訴』。」 帝乃賜諡曰忠。並子含,初為庾冰輕車長史,討蘇峻 有功,封夏陽縣開國侯,邑千六百戶,授平南將軍、廣 州刺史。在任積年,甚有威惠。卒,諡曰「戴。」

李毅

按《後賢志》,毅字允剛,廣漢郪人也。祖父朝,字偉,南州 別駕從事。父旦,字欽宗,光祿郎中主事。毅少散達,不 治素檢,年二十餘,乃詣郡文學受業,通《詩》《禮》訓詁,為 學主事。太守弘農王濬臨學講試,問祭酒姬艷曰:「學 中可有成進幾百人?」艷對曰:「可有百人。」濬怒曰:「童冠 八百而成者百人,教少何為?」毅對曰:「如艷之言,明府 之教,盛於孔氏,不為少也。」濬奇之,命為主簿。濬常夢 得三口刀,人以禾益之,手持不得。以問郡丞與掾史, 莫能知。毅對曰:「吉祥也。三刀者,州字,而益之禾,持不 得,禾傍失者『秩』字。明府秩當至益州。」濬笑曰:「如卿言, 當相以為秀才。」張弘殺益州刺史皇甫晏,誣表晏反。 毅白濬曰:「皇甫侯起自諸生,位極方州,反當何求?且 廣漢與成都密邇,而統梁州者,矜益州之領,須防在 今日也。益州有禍,乃此郡之憂。加張弘小豎,眾所不 與,宜時赴討。」濬欲先上後行,毅曰:「大夫出疆,苟利社 稷,專之為賢,何況殺主!賊急,當不拘常宜。」濬從之,發 兵與牙門滿泰等共討弘,斬之。詔書遷濬益刺史。毅 復為州主簿、別駕,舉秀才。及濬伐吳,與何攀並為參 軍。吳平,封關內侯,除隴西護軍,以疾去官,徙繁令,遷 雲南太守。濬臨薨上表。後武帝思濬勳,問毅所在,徙 犍為使持節、南夷校尉。久之,犍為民毛詵、李叡與朱 提民李猛共逐太守杜俊、雍約以叛,眾數萬。毅討破 之,斬詵、猛首。叡走依五荼夷,亦叛。晉朝復置寧州,以 毅為刺史,加龍驤將軍,封成都內侯。夷遂大反,破沒 郡縣,攻圍州城。中原亂而李雄寇蜀,救援不至,疾病 薨於窮城。懷帝嘉其忠節,追贈少府,諡曰威侯。毅性 通博,居情雅厚,賑恤寒貧,篤於故舊,人咸愛歸之,但 談論德量猶少。從弟苾,字叔平,修身砥礪名行,數諫 毅宜自矜嚴,毅笑應之曰:「吾小來不治名素,終杖旄 節,故可至九卿。清儉履道,卒不失成都令也。」時毅始 受南夷,而苾歷城令果作成都,遷犍為太守,位官不 及毅。毅子釗,世秉儒學,有格望,以父任為謁者,除壽 林侯相,不就。為尚書外兵郎,自表赴難,至牂,牁夷斷 道,不得進,經年以寧。州城中無穀,父疾病,未知吉凶, 不食穀,惟茹草。迄至奔喪,官至朱提越嶲太守、西夷 校尉。毅女秀,適漢嘉太守、新都王載,有才智。父亡後, 州文武推領州三年,二州當太清中,位至方州節將 者,壽良、何攀及毅。永嘉中,巴張奕希祖為荊州刺史, 南蠻長水校尉。蜀郡張峻紹茂為監南中八部事、西 夷校尉,持節事。

周浚

按《晉書》本傳,「浚字開林,汝南安成人也。父裴,少府卿。 浚性果烈,以才理見知,有人倫鑒識。鄉人史曜素微 賤,眾所未知,浚獨引之為友,遂以妹妻之,曜竟有名 於世。浚初不應州郡之辟,後仕魏為尚書郎,累遷御 史中丞,拜折衝將軍、揚州刺史,封射陽侯。隨王渾伐 吳,攻破江西屯戍,與孫皓中軍大戰,斬偽丞相張悌」 等首級數千,俘馘萬計,進軍屯於橫江。時聞龍驤將 軍王濬既破上方,別駕何惲說浚曰:「張悌率精銳之 卒,悉吳國之眾,殄滅於此,吳之朝野,莫不震懾。今王 龍驤既破武昌,兵威甚盛,順流而下,所向輒剋,土崩 之勢見矣。竊謂宜速渡江,直指建鄴,大軍卒至,奪其 膽氣,可不戰而擒。」浚善其謀,便使白渾。惲曰:「渾闇於 事機,而欲慎己免咎,必不我從。」浚因使白之,渾果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