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6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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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迫而木未集,榜笞苛急,民眾駭亂,孟常力為安撫。 時夜有神托夢,中官曰:『若第去,朱令在何憂』?中官覺, 悉以付孟常,從容處之,事集而民不擾。」

史誠祖

按《明外史循吏傳》:「誠祖,解州人。洪武末詣闕,陳鹽法 利弊,太祖納之,授汶上知縣,以廉平寬簡為治,民愛 戴之。永樂七年,太宗北巡,遣御史考覈郡縣長吏賢 否,還言誠祖治第一,乃賜璽書勞之曰:『守令承流宣 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統御天下,夙夜求賢,共圖治理, 往往下詢民間,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實鮮。爾 敦厚老成,恪共乃職,持身勵志,一於廉公。平賦均徭, 政清訟簡,民心悅戴,境內稱安。方古良吏,亦復何讓? 特擢爾濟寧知州,仍視汶上縣事。其益共乃職,慎終 如始,以永嘉譽。欽哉』!」并賜內醞一尊、織金紗衣一襲、 紗千貫。御史又言貪吏虐民,無若易州同知張騰。遂 徵下獄。誠祖既得旌,益勤於治,土田增闢,戶口繁滋, 益編戶十四里。太宗過汶上,欲徙其民數百家於膠 州,誠祖奏免之。屢當遷職,輒為民奏留。閱二十九年, 竟卒於任。士民哀號,留葬城南,歲時奉祀。

劉孟雍

按《明外史循吏傳》:「孟雍,名熙,以字行,南昌人。洪武末, 舉賢良,授龍溪知縣。縣與潮州接境,山谷深險,有陳 永定者,負固為寇,時出剽掠,累歲不能制。孟雍至,設 策擒獲之,一境以寧。先是為縣者率庸懦吏,得肆其 奸,徭役失均,民多流徙。孟雍覈戶之虛實而差等之, 有所徵發,民不告病,由是相率來歸。乃勸農桑,輕刑」 罰,禁淫祀,崇禮教,扶善抑奸,邑以大治。秩滿,遷安州 知州。龍溪民群赴闕下狀其善政,乞留之。乃命以知 州秩還治龍溪。永樂十八年卒,民為肖像立祠。

朱珤

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珤, 龍溪人,為鄒縣知縣,明敏有吏才,雖洞悉民隱,而性 寬厚有容。葺學舍,建宗聖書院、亞聖寢廟,以興教化。 歲凶,脫己銀帶及捐簪珥易粟賑饑。每循行郊原,勸 民耕植,貸以牛種,由是地無遺利,家有蓋藏。其斷獄 以情,刑不妄施。或用鞭中貫以綿,老穉莫不愛戴。」以 永樂十一年八月卒官,縣人為哭泣罷市。

張準

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準, 崑山人。舉賢良,為建安知縣,持己端潔,政務愛民,諸 可以利民者,必銳意行之。歲饑,乞以鈔代賦,大疫,乞 蠲徵徭,朝旨皆報可。自準涖任,邑無失所之民。以永 樂二十一年卒,民懷思不忘。」

吳春

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春, 建安人。由進士任婺源知縣。縣逋賦數年,春委曲勸 諭,民皆樂輸。歲大蝗,春引咎自責,蝗皆赴水死。興學 養士,輕徭省刑,頌聲四起。永樂二十年,卒於官,士民 皆巷哭。

許譽

按《明外史胡壽安傳》:「有許譽者,長山人。洪武時為儀 封知縣,居官廉能,政尚平恕,部民愛之。惡邑人好游 惰,嚴為禁戒。自是墾田日增,盜賊弭息。永樂元年,三 考績最,當遷去,其民相率叩閽乞留。太宗嘉歎,即賜 襲衣寶鈔遣還。」

林真

按《福建通志循良傳》:「真字汝實,永樂三年舉人,知慈 谿縣,秩滿,擢江寧。嘗上言時事,太宗嘉納之。以疾乞 補外,改宜興,能勤其職。妖賊龔伯諒詞所連甚眾,真 辨釋八十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