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4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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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常典第七百四十二卷

忠烈部名臣列傳三十七

明八

單陳表

按《彰德府志》:「陳表,嘉靖間,賊上師召,謀叛。陳表以承 差賫檄赴留都,道遇賊,被執。愛其材勇,脅之降。陳表 大罵曰:『我良民,豈從爾賊反乎?且爾釜魚耳。旬日大 兵集,無噍類矣』。賊怒,碎其屍。妻李氏,年十九,收骸骨 歸葬,每哭輒痛絕,撫遺孤,守節終身,紡績以給朝夕, 曰:『吾必不負吾夫也』。巡撫旌其門曰『忠節』。」

畢文

按《山西通志》:「文,遊擊將軍,太原衛指揮,以事下獄。嘉 靖間,巡撫葛議減標兵糧,眾軍鼓譟,剽掠城市,焚劫 公府。欲推文為長,撞闌門,露刃羅拜曰:『某等計出無 聊,願戴將軍』。文怒罵不從,且諭以大義,賊遂剸以刃, 遇害。少司馬萬恭撫晉,知其事,檄下有司,建忠義祠 於北門甕城外,後敕建忠節坊。」

康良臣

按《黃州府志》:「良臣,嘉靖間以掾尉定海,率義兵與倭 戰,斬首三十餘級,竟受重創,殞馬上,手戈尚未釋。事 聞,廕一子入監。」

楊忠惠

按《雲南通志》:「忠惠,和曲人,寄學雲南府。嘉靖間,鳳繼 祖叛,軍門議招降賊營,以散其黨,無敢前者。忠惠奮 義請行,賊執之。忠惠不屈,以蠻語罵賊。賊怒,殺之。死 甚激烈。」

趙愷

按《雲南通志》:「愷,尋甸人。性行誠朴,為鄉里所重。嘉靖 間,安銓叛,攻城,愷率眾拒之,力不能支,為賊所執,以 刀加頸,欲脅之從愷。紿曰:『待率家眷相從』。賊信,釋之。 愷至家,集眾泣曰:『今賊勢猖獗,人民殺戮殆盡,吾惟 有死而已。我死,汝等舉火焚屋,毋致我屍骸暴露』。遂 自縊死,闔家自焚。幼男景新,年甫十歲,以他出得免。」 知府劉槐即屋址築垣為「趙氏祠墓」,撰文往祭,知府 魏濟以詩輓之。

楊順生

按《永寧縣志》:順生,四保人,張容靖家僕。嘉靖間,湖寇 王矮子百餘人劫掠容靖家,縛容靖夫婦于庭柱,眾 僕皆散。順生瞷賊抄財內室,操刀直入,解縛負馳出 門,容靖夫婦得脫走。賊見蜂擁急追,順生挺立塘塍, 罵曰:「我在此,汝何往?」與賊交鋒,砍賊首,身亦被數槍, 因失足魚池,遂被殺。

蕭曰金 蕭曜 蕭曉

按《永寧縣志》:「蕭曰金、蕭曜、蕭曉,四保人。嘉靖間,湖寇 王矮子出劫,勢甚猖獗。三蕭素以義勇自負,不俟召 募,自集數十輩為一哨,直抵賊營,戰數陣,折賊數槍, 格殺數賊。賊見鋒銳敗走,蕭追之,因山路崎險,失足 而蹶,且從兵後至,遂遇害。既死,猶怒目張拳,若敵賊 狀。府縣聞其事,為文遣官致祭,立祠於礱頭濱江,扁」 曰《義勇》。

陶璽

按《山西通志》:「璽,威海衛人。嘉靖間永寧州判。年饑盜 起,流劫汾、嵐、石、隰諸郡邑。璽率眾迎敵,身先士卒,追 至黑暗嶺,賊夾伏兩山下死戰,力竭遇害。事聞,贈知 州,錄次子傳入監讀書。」

黃元謙

按《南安縣志》:「元謙,嘉靖間,永春呂尚四、南安陳子洪 等剽掠鄉社。有赤鬚兒者,元謙從弟也,往從之,元謙 伺其歸,執之。會族告祖,責以大義,投之水中。已而斂 之曰:『從賊當死,吾弟可鑒也』。子洪擁眾至,執元謙,綑 致壘中,露刃刦之。元謙瞋目曰:『寧死,肯從賊乎』?子洪 怒,亦投水中。」

張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