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其簡開解。」年少欲遣就師。功曹差三人臨遣引見, 訓以所學未及《二京賦》《博物》之書也。世人忽略,少有 其師,可求能讀者從受之。又密喻旨,旬日得能讀者, 遂往受業。吏因請使作箋,比方其書,與投書人同手 收攝案問,具得情理。遷太僕,居列卿位,布衣蔬食,祿 賜散之舊故宗族,恭儉自守。卒官。
楊沛
按《魏志賈逵傳》註《魏略》云:「沛字孔渠,馮翊萬年人也。 初平中,為公府令史,以牒除為新鄭長。興平末,人多 饑窮,沛課民益畜乾椹,收䝁豆,閱其有餘,以補不足, 如此積得千餘斛,藏在小倉。會太祖為兗州刺史,西 迎天子,所將千餘人皆無糧,過新鄭,沛謁見,乃皆進 乾椹,太祖甚喜。及太祖輔政,遷沛為長社令。時曹洪」 賓客在縣界,徵調不肯如法,沛先撾折其腳,遂殺之。 由此太祖以為能。累遷九江、東平、樂安太守,並有治 跡。坐與督軍爭鬥,髡刑五歲,輸作未竟,會太祖出征 在譙,聞鄴下頗不奉科禁,乃發教選鄴令,當得嚴能 如楊沛比。故沛從徒中起為鄴令,已拜,太祖見之,問 曰:「何以治鄴?」沛曰:「竭盡心力,奉宣科法。」太祖曰:「善。」顧 謂坐席曰:「諸君,此可畏也。」賜其生口十人,絹百匹,既 欲以勵之,且以報《乾椹》也。沛辭去未到,而軍中豪右 曹洪、劉勳等畏沛,各遣家馳騎告子弟,使各自檢敕。 沛為令數年,以功能轉為護羌都尉。十六年,馬超反, 大軍西討,沛隨軍都督孟津渡事。太祖已南過,其餘 未畢,而中黃門前渡,忘持行軒,私北還取之。從吏求 小船,欲獨先渡,吏呵不肯,黃門與吏爭言。沛問「黃門 有疏邪?」黃門云:「無疏。」沛怒曰:「何知汝不欲逃邪?」遂使 人捽其頭與杖,欲捶之而逸,得去,衣幘皆裂壞。自訴 于太祖。太祖曰:「汝不死為幸矣。」由是聲名益振。及關 中破,代張既領京兆尹,黃初中儒雅並進,而沛本以 事能見用,遂以議郎冗散里巷。沛前後宰歷城守,不 以私計介意,又不肯以事責人,故身退之後,家無餘 積,治疾於家,借舍從兒,無他奴婢。後占河南夕陽亭 部荒田二頃,起瓜牛廬,居止其中。其妻子凍餓,沛病 亡,鄉人親友及故吏民為殯葬也。
任峻
按《魏志》本傳:「峻字伯達,河南中牟人也。漢末擾亂,關 東皆震,中牟令楊原愁恐,欲棄官走。峻說原曰:『董卓 首亂,天下莫不側目,然而未有先發者,非無其心也, 勢未敢耳。明府若能唱之,必有和者』。原曰:『為之奈何』? 峻曰:『今關東有十餘縣,能勝兵者不減萬人,若權行 河南尹事,總而用之,無不濟矣』。原從其計,以峻為主」 簿。峻乃為原表行尹事,使諸縣堅守,遂發兵。會太祖 起關東,入中牟界,眾不知所從,峻獨與同郡張奮議, 舉郡以歸太祖。峻又別收宗族及賓客家兵數百人, 願從太祖。太祖大悅,表峻為騎都尉,妻以從妹,甚見 親信。太祖每征伐,峻常居守以給軍。是時歲饑旱,軍 食不足,羽林監潁川棗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為典 農中郎將,數年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官渡之戰,太 祖使峻典軍器糧運,賊數寇鈔,絕糧道,乃使千乘為 一部,十道方行為複陳,以營衛之,賊不敢近。軍國之 饒,起於棗祗而成於峻。太祖以峻功高,乃表封為都 亭侯,邑三百戶,遷長水校尉。峻寬厚有度,而見事理, 每有所陳,太祖多善之。於饑荒之際,收恤朋友孤遺, 中外貧,宗周急繼乏,信義見稱。建安九年薨,太祖流 涕者久之。子先嗣,先薨,無子,國除。文帝追錄功臣,諡 峻曰「成侯」,復以峻中子覽為關內侯。
司馬朗
按《魏志》本傳:「朗字伯達,河內溫人也。九歲,人有道其 父字者,朗曰:『慢人親者,不敬其親者也』。客謝之。十二, 試經為童子郎。監試者以其身體壯大,疑朗匿年,劾 問朗曰:『朗之內外,累世長大,朗雖穉弱,無仰高之風, 損年以求早成,非志所為也』。監試者異之。後關東兵 起,故冀州刺史李邵家居野王,近山險,欲徙居溫,朗」 謂邵曰:「脣齒之喻,豈唯虞、虢,溫與野王即是也。今去 彼而居此,是為避朝亡之期耳。且君國人之望也。今 寇未至而先徙帶山之縣,必駭,是搖動民之心而開 奸宄之源也。切為郡內憂之。」邵不從。邊山之民果亂 內徙,或為寇鈔。是時董卓遷天子都長安,卓因留洛 陽。朗父防為治書御史,當徙西,以四方雲擾,乃遣朗 將家屬還本縣。或有告朗欲逃亡者,執以詣卓。卓謂 朗曰:「卿與吾亡兒同歲,幾大相負。」朗因曰:「明公以高 世之德,遭《陽九》之會,清除群穢,廣舉賢士,此誠虛心 垂慮,將興至治也。威德以隆,功業以著。而兵難日起, 州郡鼎沸,郊境之內,民不安業,捐棄居產,流亡藏竄, 雖四關設禁,重加刑戮,猶不絕息。此朗之所以於邑 也。願明公監觀往事,少加三思,即榮名並於日月,伊、 周不足佐也。」卓曰:「吾亦悟之,卿言有意。」朗知卓必亡, 恐見留,即散財物以賂遺卓用事者,求歸鄉里,到,謂 父老曰:「董卓悖逆,為天下所讎,此忠臣義士奮發之 時也。」郡與京都境壤相接,洛東有成皋,北界大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