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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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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七百九十三卷目錄

 政事部名臣列傳二十三

  宋十

  胡穎       劉宰

  呂午       趙逢龍

  徐鹿卿      徐經孫

  汪綱       陳韡

  黃震       羅必元

  孫子秀      陳塏

  冷應澂      包恢

  楊文仲      劉應龍

  呂沆       常楙

官常典第七百九十三卷

政事部名臣列傳二十三

宋十

胡穎

按《宋史》本傳:「穎字叔獻,潭州湘潭人。父𤩰,娶趙方弟 雍之女二子,長曰顯,有拳勇,以材武入官,數有戰功, 事見《趙范傳》。穎自幼風神秀異,機警不常。趙氏諸舅 以其類己,每加賞鑒。成童即能背誦諸經,中童子科。 復從兄學弓馬,母不許,曰:『汝家世儒業,不可復爾也』。 遂感勵苦學,尤長於《春秋》。紹定三年,范討李全,檄穎」 入幕。穎常微服行諸營,察眾志嚮歸,必三鼓後。全敗, 遣穎獻俘於朝,以賞補官。五年,登進士第,即授京秩, 歷官知平江府兼浙西提點刑獄,移湖南兼提舉常 平,即家置司。性不喜邪佞,尤惡言神異,所至毀淫祠 數千區,以正風俗。衡州有靈祠,吏民夙所畏事穎撤 之,作來諗堂,奉母居之。嘗語道州教授楊允恭曰:「吾 夜必瞑坐此室,察影響,咸無有。」允恭對曰:「以為無則 無矣,從而察之,則是又疑其有也。」穎甚善其言,以樞 密都承旨為廣東經略安撫使。潮州僧寺有大蛇,能 驚動人,前後仕於潮者皆信奉之。前守去,州人心疑 焉,以為未嘗詣也。已而旱,咸咎守不敬蛇神,故致此, 後守不得已詣焉。已而蛇蜿蜒而出,守大驚,得疾,旋 卒。穎至廣州,聞其事,檄潮州令僧舁蛇至,至則其大 如柱而黑色,載以闌檻。穎令之曰:「爾有神靈,當三日 見變恠,過三日則汝無神矣。」既及期,蠢然猶眾蛇耳。 遂殺之,毀其寺,并罪僧,移節廣西。尋遷京湖,總領財 賦。咸淳間卒,贈四官。穎為人正直剛果,博學彊記,吐 辭成文,書判下筆千言,援據經史,切當事情,倉卒之 際,對偶皆精,讀者驚嘆。臨政善斷,不畏彊禦。在浙西, 榮王府十二人行劫,穎悉斬之。一日輪對,理宗曰:「聞 卿好殺。」意在浙獄,穎曰:「臣不敢屈太祖之法以負陛 下,非嗜殺也。」帝為之默然。

劉宰

按《宋史》本傳:「宰字平國,金壇人。既冠入鄉校,卓然不 苟於去就取舍。紹熙元年,舉進士,調江陵尉。江陵巫 風為盛,宰下令保伍互相糾察,往往改業為農。歲旱, 帥守命振荒邑境,多所全活。有持妖衛號真武法、穿 雲子、寶華主者,皆禁絕之。書其坐右曰:『毋輕出文引, 毋輕事箠楚』。」緣事出郊,與吏卒同疏食水飲。去官,推 篋藏主簿趙師秀《酬倡詩》而已。調真州司法。詔仕者 非偽學,不讀周惇頤、程頤等書,才得考試,宰喟然曰: 「平生所學者,何首可斷,此狀不可得。」卒弗與。授泰興 令。有殺人獄具,謂:禱於叢祠以殺一人,刃忽三躍,乃 殺三人,是神實殺我也。為請之州,毀其廟,斬首以徇。 鄰邑有租牛縣境者,租戶於主有連姻,因喪會竊券 而逃。他日,主之子征其租,則曰:「牛鬻久矣,子累年訟 於官,無券可質」,官又以異縣置不問。至是愬於宰,宰 曰:「牛失十載,安得一旦復之?」迺召二丐者,勞而語之 故,託以它事繫獄鞫之。丐者自詭盜牛以賣,遣詣其 所驗視租戶,曰:「吾牛因某氏所租。」丐者辭益力,因出 券示之,相持以來,盜券者憮然,為歸牛以租。富室亡 金釵,惟二僕婦在,置之有司,咸以為冤。命各持一蘆 曰:「非盜釵者,詰朝蘆當自若。果盜,則長於今二寸。」明 旦視之,一自若一去其蘆二寸矣。即訊之,果伏其罪。 有姑愬婦不養者,二召二婦,并姑置一室,或餉其婦 而不及姑,徐伺之。一婦每以己饌饋姑,姑猶呵之,其 一反之。如是累日,遂得其情。父喪,免至京,韓𠈁胄方 謀用兵,宰啟鄧友龍、薛叔似,極言輕挑兵端,為國深 害,迄如其言。為浙東倉司幹官,職事脩舉,亟引去,默 觀時變,頓不樂仕。尋告歸,監南嶽廟。江、淮制置使黃 度辟之入幕,宰辭曰:「君命召不往,今矧可出耶?」嘉定 四年,堂審召命且再下,不至。時相亦屢諷執政、從官 貽書挽宰,宰峻辭以絕。俄題《考功曆》,示決不復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