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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1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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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順弟,與弟 言言承兄,與君言,言使臣,與臣言,言事君,君子之孝 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微 諫不倦,聽從而不怠,懽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謂孝矣。 盡力無禮,則小人也;致敬而不忠,則不入也。是故禮 以將其力,敬以入其忠。飲食移味,居處溫愉,著心於 此,濟其志也。」子曰:「可人也,吾任其過;不可人也,吾辭 其罪。《詩》云:『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子之」辭也。「夙興夜寐, 無忝爾所生。」言不自舍也。不恥其親,君子之孝也。是 故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謂也;未有長,而順 下可知者,弟弟之謂也;未有治,而能仕可知者,先修 之謂也。故曰:孝子善事君,弟弟善事長。君子一孝一 悌,可謂知終矣。

《曾子事父母章》

單居離問於《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愛而 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 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 孝子之諫,達善而不敢爭辨。爭辨者,作亂之所由興 也。由己為無咎,則寧;由己為賢人,則亂。孝子無私樂, 父母所憂憂之,父母所樂樂之。孝子唯巧變,故父母」 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齊,弗訊不言,言必齊色」,此成 人之善者也,未得為人子之道也。

王充論衡

《感虛篇》

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 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搤其左臂。曾 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 欲去,吾搤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 疾病,精神輒感,曰:「此虛也。」夫孝悌之至,通於神明,乃 謂德化至天地。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 動。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曾子亦病;曾 母死,曾子輒死乎?攷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此精氣 能小相勳,不能大相感也。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心 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 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 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搤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聞 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搤臂之說也。

《薄葬篇》

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故曰:「喪祭禮廢,則臣 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忘先;倍死忘先,則不孝獄 多。」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無知之實,異道不相 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使死者有知, 倍之非也。如無所知,倍之何損?明知其無知,未必有 倍死之害。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孝子之養 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既死 之後,雖審如巫咸,良如扁鵲,終不復生。何則?知死氣 絕,終無補益,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倍死恐傷化,絕 卜拒醫,獨不傷義乎?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死 也,葬之黃泉之下。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 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 之,宜葬於宅,與生同也。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 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 走,以救其難。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 泣而已。何則?計動無益,空為煩也。今死親之魂,定無 所知,與拘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不明無知,恐人 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聖人立義,有益於 化,雖小弗除;無補於政,雖大弗與。今厚死人,何益於 恩?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揚雄法言

《孝至篇》

「孝莫大於寧親,寧親莫大於寧神,寧神莫大於四表 之歡心。」譔孝至。孝至矣,一言而該,聖人不加焉。父母 子之天地與?無天何生?無地何形?天地裕於萬物,萬 物裕於天地裕父母之裕不裕矣。事父母自知不足 者,其舜乎!不可得而久者,事親之謂也。《孝子愛日》,孝 子有祭乎?有齋乎?夫能存亡形屬荒絕者,惟齋乎?故 孝子之於齊,見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賓人,而不祭 豺獺乎?或曰:「死生盡禮,可謂能子乎?」曰:「石奮、石建,父 子之美也。無是父,無是子,無是子,無是父。」或曰:「必也, 兩乎?」曰:「與堯無子,舜無父,不如堯父舜子也。子有含 菽縕絮,而致滋美其親,將以求孝也。」

馬融忠經

《保孝行章》

夫惟孝者必貴於忠。忠苟不行,所率猶非其道,是以 忠不及之而失其守,匪惟危身辱及親也。故君子行 其孝,必先以忠,竭其忠則福祿至矣。故得盡愛敬之 心以養其親,施及於人,此之謂保孝行也。《詩》云:「孝子 不匱,永錫爾類。」

若思孝而忘忠,猶求福而棄天。忠不居心,動皆邪僻。既失于忠,又失于孝。惟忠則得福,眾善攸歸。身安親樂,得保于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