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不可令廢棄。縱痴蠢頑悍,若少知理義,亦不敢肆 然為非。至不可理論也。家貧力難延師,父自教之。弟 若幼小,則兄教之。夫使子弟知書循理,則父兄亦可 免不良之累,彼此俱有益矣。世俗善經營者,往往業 駔獪,子弟狡慧則習刀筆二項,皆可營生。特恐相安 於姦利,則《詩》《書》種子遂絕,將來有不肖者,禮義廉恥 蕩然,更無所不至矣。豈若讀書耕田,以清貧勤苦立 家業,布袍蔬飯,世為士人,令父子兄弟人人禮樂文 章,所謂「匹夫而縉紳,畎畝而朝列」,顧不光隆與?
又
一閨門之體,最宜謹嚴。況吾松廝養太眾,豈得無別。 且親戚之家,多有交往,初稍濫觴,末當浸漫。因俗制 節,正家者何可不謹持之也。凡家室之制,須有中門, 以老成端厚者一人守之,早啟暮閉。婦女無故不得 出。女奴年十二不得擅出。男僕年十五不得擅入。違 者責之。親姻問遺,守者傳遞出入。其在外一應非類, 如所謂「三姑六婆」者,並不許入。婦女在內,夜行以燭, 無燭則止。叔嫂不通言。男女不同室,居處相隔,行止 相避,不共圊溷,不共湢浴,不親相授受,不同席飲食, 所以謹嫌厚別也。凡諸婦於本家,父母在則歸寧,沒 則否。兄弟有慶弔大事則暫往,不得過宿,遠則不往。 本家人來,惟父母與同生兄弟至親,甥姪則相見,餘 並否。相見時,必子弟引入,遇夜則不入。其親族有為 僧道者,雖至親,不得往來。女子年十歲以外,不得從 母至外家,餘雖至親家,亦不得往。若男子往外家、內 家及姊妹之家,必先令人通命,然後蕭入。敘坐之後, 言語須極敬慎,語畢而退,不得左右忤視。蓋「以禮自 處,以禮處人」,非二事也。
又
一、男女之辨正在內外,則婦人不當出外明甚。予嘗 至宜興,旅寓民舍,罕見婦女形跡,亦絕無往來道路, 此土俗之最美者。良家子女固不宜輕出行遊,及抵 親識,至於探望姻黨,輒遣婦女飄揚衢路,肩摩稠人, 大非雅觀。必不得已,第可命老幼童豎相致問信。若 遠親之家,吉凶禮節已有男子在外交際,惡用復需 婦人哉。
一、婦人女子最易以佛誘,不但傾財施捨,浮費無益。 乃有交往尼姑、道姑,任其出入者。乃有輕至佛寺道 院,燒香遊矚者。乃有建設佛堂於家,以便焚修,併招 致佛侶者。緣老者惑於福罪,少者喜於放蕩,而主者 又無古禮正義以檢遏之。身名家範,蔑棄不惜,最為 邪僻敗度之事。何用別立家規而後曉也。昔人排佛 老。謂其要在明先王之道。若修齊之士。以先正《儀禮》。 作法門庭。安得復有茲事。
又
一,「古者義門同居,即父兄子弟猶嚴內外。世俗有以 異姓親識佐理家事者,出入無禁,男女雜行,即其人 素最謹厚,寧不少防其漸耶。夫《禮》戒嫌疑,豈因實有 斯事,而端明識士,已操終始永懷。蓋賦性難齊,居常 易染。昔人制度,於必無者尚恐其有,況或有者,寧可 便策其無。凡家事宜父子兄弟自為經理,切勿輕納」 異姓,更恐將來改移,反成怨釁。至於孤貧收養,亦不 可苟,大都仁義之事,當圖永終,庶全盛美。
一、家人同居,易生玩狎,鮮能以禮自將,此乖忤所由 生也。《易》曰:「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正言以 嚴得合,因寬致戾,垂訓切矣。凡父子兄弟夫婦之禮, 不過日夕接對,語言動靜之間,書記所載,素所誦習, 人自不體耳。但以禮約飭,不憚煩勞,如父坐子立,兄 行弟隨,見長者則起,應對必以名,出必告,反必面,事 「必稟命,朝問安,夕定省」,諸如此類,肅而行之,習而安 之,上為而下效之,則慢易交亢之性自然消融,而和 順之風未有不成者也。
徐禎稷恥言
《論治家》
或曰:「《語》云『國政易,家政難』,何也?」餘齋曰:「疏任法,親任 化,遠者易飾,近者難欺。」
《餘齋》曰:「為家者,毋以偷視子弟,毋以奸習僮僕。蔑禮 便私,所以視偷也;傷義為利,所以習奸也。子弟偷而 僮僕奸,雖有家其享諸?」
《餘齋》曰:「常以骨肉之合暌,徵人家之隆廢,不失者十 九矣。故有子孫,莫不教以睦。夫均一則不妒,有定分 則不爭。習之以禮讓,明之以大義,然後間言不入。嗚 呼!堅石數仞,楔則裂諸;金堤百丈,蟻則決諸。骨肉之 釁,肇於微,成於積。慎之哉!」
餘齋曰:為家者嚴,非類倍於嚴寇盜。寇盜賊財,非類 賊人,財敗可再營,人敗難為也。故狎交邪客,子弟之 賊;三姑六婆,閨中之賊。於此不嚴,惡乎用其嚴? 餘齋曰:家之失親也,繇婦人者十有五。故女子妻妾, 必令知大義,則能贊仁讓,和骨肉。《詩》云:「之子于歸,宜 其家人。利用柔德,調合一家,婦道之正也。」
或問:「居室之道奚尊餘齋?」曰:「其儉哉!儉以寡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