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2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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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備極子道,此陛下所親睹也。況壽皇今日止有 陛下一人,聖心拳拳,不言可知。特遇過宮日分,陛下 或遲其行,則壽皇不容不降免到宮」之旨。蓋為陛下 辭責於人,使人不得以竊議陛下,其心非不願陛下 之來。自古人君處骨肉之間,多不與外臣謀,而與小 人謀之,所以交鬥日深,疑隙日大。今日兩宮,萬萬無 「此。然臣所憂者,外無韓琦、富弼、呂誨、司馬光之臣,而 小人之中已有任守忠者在焉,惟陛下裁察。」又言:「使 陛下虧過宮之禮,皆左右小人間諜之罪。宰執、侍從 但能推父子之愛,調停重華;臺諫但能仗父子之義, 責望人主;至於疑間之根,盤固不去,曾無一語及之。 今內侍間諜兩宮者固非一人,獨陳」源在壽皇朝得 「罪至重,近復進用,外人皆謂離間之機必自源始。宜 亟發威斷,首逐陳源,然後肅命鑾輿,負罪引慝,以謝 壽皇,使父子歡然,宗社有永,顧不幸歟!」

《上光宗疏》
黃裳

陛下之於壽皇,未盡孝敬之道,意者必有所疑也。臣 竊推致疑之因,陛下毋乃以焚廩浚井之事為憂乎? 夫焚廩浚井,在當時或有之,壽皇之子,惟陛下一人, 壽皇之心,託陛下甚重,愛陛下甚至,故憂陛下甚切, 違預之際,焫香祝天,為陛下祈禱愛子。如此,則焚廩 浚井之心,臣有以知其必無也,陛下何疑焉?又無乃 以肅宗之事為憂乎?肅宗即位靈武,非明皇意,故不 能無疑。壽皇當未倦勤,親挈神器授之陛下,揖遜之 風,同符堯、舜,與明皇之事,不可同日而語明矣,陛下 何疑焉?又無乃以衛輒之事為憂乎?輒與蒯聵,父子 爭國,壽皇老且病,乃頤神北宮,以保康寧,而以天下 事付之陛下,非有爭心也,陛下何疑焉?又無乃以《孟 子》責善為疑乎?父子責善,本生於愛,為子者能知此 理,則何至於相夷壽皇?願陛下為聖帝責善之心,出 於忠愛,非賊恩也,陛下何疑焉?此四者,或者之所以 為疑,臣以理推之,初無一之可疑者。自父子之間小 有猜疑,此心一萌,方寸遂亂。故天變則疑而不知畏, 民困則疑而不知恤,「疑宰執專權,則不禮大臣;疑臺 諫生事,則不受忠諫;疑嗜慾無害,則近酒色;疑君子 有黨,則庇小人。」事有不須疑者,莫不以為疑。乃若貴 為天子,不以孝聞,敵國聞之,將肆輕侮,此可疑也,而 陛下則不疑。小人將起為亂,此可疑也,而陛下則不 疑。中外官軍,豈無他志,此可疑也,而陛下則不疑。事 之可疑者,反不以為疑。顛倒錯亂,莫甚於此。禍亂之 萌,近在旦夕,宜及今幡然改過,整聖駕,謁兩宮,以交 父子之歡,則四夷向風,天下慕義矣。

《周世宗家人傳論》
歐陽修

嗚呼,父子之恩至矣。孟子言舜為天子,而瞽叟殺人, 則棄天下,竊負之而逃,以為天下可無舜,不可無至 公,舜可棄天下,不可刑其父,此為世立言之說也,然 事固有不得如其意者多矣,蓋天子有宗廟社稷之 重,百官之衛,朝廷之嚴,其不幸有不得竊而逃,則如 之何而可?予讀《周史》,見守禮殺人,世宗寢而不問,蓋 進任天下重矣,而子於其父亦至矣,故寧受屈法之 過,以申父子之道,其所以合於義者,蓋知權也。君子 之於事,擇其輕重而處之耳。失刑輕,不孝重也。刑者 所以禁人為非,孝者所以教人為善,其意一也。孰為 重刑?一人未必能使天下無殺人而殺其父,滅天性 而絕人道,孰為重?權其所謂輕重者,則天下雖不可 棄,而父亦不可刑也。然則為舜與世宗者宜如何?無 使瞽叟守禮,至於殺人,則可謂孝矣。然而有不得如 其意,則擇其輕重而處之焉。世宗之知權明矣夫。

又             前人

嗚呼!至公,天下之所共也。其是非曲直之際,雖父愛 其子,亦或有所不得私焉。當周太祖舉兵於魏、漢,遣 劉銖誅其家族於京師,酷毒備至。後太祖入立,遣人 責銖,銖辭不屈,太祖雖深恨之,然以銖辭直,終不及 其家也。及追封妻子之被殺者,其言深自隱痛之而 已不敢有非漢之辭焉。蓋知其曲在己也,故略存其 辭,以見周之有媿於其心者矣。

《梁太祖父子論》
前人

嗚呼!《春秋》之法,是非與奪之際,難矣哉!或問:梁太祖 以臣弒君,友珪以子弒父,一也。與弒即位踰年改元, 《春秋》之法,皆以君書,而友珪不得列於本紀,何也?且 父子之惡均奪其子,是與其父也,豈《春秋》之旨哉?予 應之曰:「梁事著矣。其父之惡,不待與奪其子而後彰, 然末帝之志,不可以不伸也。《春秋》之法,君弒而賊不 討」者,國之臣子任其責。予于友珪之事,所以伸討賊 者之志也。

《名二子說》
蘇洵

輪輻蓋軫皆有職乎車,而軾獨若無所為者。雖然,去 軾則吾未見其為完車也。軾乎吾懼汝之不外飾也。 天下之車莫不由轍,而言車之功,轍不與焉。雖然,車 仆馬斃而患不及轍,是轍者禍福之間。轍乎吾知免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