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3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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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乘亂殺璘父及家屬三人。乾德初,璘隸殿前散祗 候,友為軍小校,相遇于京師寶積坊北,璘手刃殺友 而不遁去,自言復父。讎案鞫得實,太祖壯而釋之。」 《邢神留傳》:「神留,深州陸澤人。父超,逋官租,里胥督租, 與超鬥,超毆里胥死。神留年十六,詣吏求代父死,州 以」聞,特詔減死,賜里胥萬錢為棺斂具。

端拱初,泰州海寧人沈正,父為屯田院衙官,凶暴無 賴,使酒毆平人死。正中塗見父,恐慴述其故,正即號 呼褫衣,就毆其屍。巡警者捕送官,獄具,怡然就,聞者 悲之。

《陳繹傳》:「繹以翰林學士知郡州。繹不能肅閨門,子與 婦一夕俱殞於卒伍之手,傲然無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