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4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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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可傳者也。凡人君以兄弟為後者,必非有子者也,引而為嗣,臣子一體矣。而當嗣者反以兄弟之故,不繼所受國者而繼先君,則是所受國者竟莫之嗣。生則以臣子事之,死則以兄弟治之,忘生倍死,況己實受之後君,今乃自繼先君,不唯棄後君命己之意,又廢先君傳授之命,人民土地則歸之己,而父子之禮則「恥不為」 ,此皆不可者也,豈所以重受國之意也?

《仲嬰齊卒》

《春秋》成公十有五年春王三月乙巳,仲嬰齊卒。 《公羊傳》「仲嬰齊者何?公孫嬰齊也。公孫嬰齊,則曷為 謂之仲嬰齊?為兄後也。為兄後,則曷為謂之仲嬰齊? 為人後者,為之子也。為人後者為其子,則其稱仲何? 孫以王父字為氏也。」然則嬰齊孰後?後歸父也。歸父 使於晉而未反,何以後之?叔仲惠伯傅子赤者也。文 公死,子幼。公子遂謂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願與 子慮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 有?」公子遂知其不可與謀,退而殺叔仲惠伯,弒子赤 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 聚諸大夫而問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為之?」諸 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歸父之家,然 後哭君。歸父使乎晉,還自晉,至檉,聞君薨,家遣,墠帷 哭君成踊,反命於介。自是走之齊。魯人徐傷歸父之 無後也,於是使嬰齊後之也。

《穀梁傳》:「此公孫也,其曰仲何也?子由父疏之也。」 《胡傳》:「嬰齊者,公子遂之子,公孫歸父之弟也。歸父出 奔齊,魯人徐傷其無後也,於是使嬰齊後之,故書曰 『仲嬰齊』。」此可謂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者。以後歸 父,則弟不可為兄嗣;以後襄仲,則以父字為氏,亦非 矣。

大全杜氏曰:「嬰齊,襄仲子歸父弟。宣十八年,逐東門氏,既而使嬰齊紹其後,曰仲氏。」 何氏曰:「弟無後兄之義,為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故不書仲孫,明不與子為父孫。問書仲嬰齊,與叔老無異矣,何以見譏其為兄後乎?」 茅堂胡氏曰:「嬰齊乃公子遂之子,當稱公孫。今魯人以之後歸父,書曰『仲』,見其以父字為氏,可謂亂」昭穆之序矣。何氏謂不言仲孫,明不與子為父孫?按:魯自有仲孫蔑、叔孫豹,故叔彭生、叔老不言叔孫,則仲嬰齊宜亦不書孫矣。 劉氏曰:「《穀梁》謂『子由父,疏,不得稱公孫,則歸父何故稱公孫乎』?」 廬陵李氏曰:「以仲遂生而賜氏,俾世其卿之說考之,則仲固為族,無可疑矣。故劉炫曰:『仲遂受賜為仲氏,故』」子孫稱「仲氏」是也,《穀梁說》尤失之。

漢班固白虎通

《封公侯》

始封諸侯無子,死不得與兄弟何?古者象賢也。弟非 賢者子孫。《春秋傳》曰:「善善及子孫。」不言及昆弟。昆弟 尊同,無相承養之義,以閔公不繼莊公也。昆弟不相 繼之義,至繼體諸侯無子,得及親屬者,以其俱賢者 子孫也。重其先祖之功,故得及之。《禮服傳》曰:「大宗不 可絕,同宗則可以為後。」為人作子何?明小宗可以絕, 大宗不可絕,故舍己之父,往為後於大宗,所以尊祖 重,不絕大宗也。《春秋傳》曰:「為人後者,為人子者繼世。」 諸侯無子,又無弟,但有諸父,庶兄當誰?庶與兄,推親 之序也。王者受命而作,興滅國,繼絕世,何?為先王無 道,妄殺無辜,及嗣子幼弱,為強臣所奪,子孫皆無罪, 囚而絕,重其先人之功,故復立之。《論語》曰:「興滅國,繼 絕世。」誅君之子不立者,義無所繼也。諸侯世位,象賢 也,今親被誅絕也。

蔡邕獨斷

《為後論》

文帝弟雖在三禮,兄弟不相為後。文帝即高祖子於 惠帝兄弟也,故不為惠帝後,而為第二。宣帝弟,次昭 帝,史皇孫之子,於昭帝為兄孫,以系祖,不得上與父 齊,故為七世。光武雖在十二,於父子之次,於成帝為 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父祖,皆不可為之後。 至元帝,於光武為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世,故《河圖》 曰:「赤九世會昌」,謂光武也。「十世以光」,謂孝明也。「十一 以興」,謂孝章也。成雖在九,哀雖在十,平雖在十一不 稱次。

唐杜氏通典

《為人後總論》

周制,為人後者,子夏曰:「何如而可為之後?同宗則可 為之後。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又曰:「為人後 者孰後?後大宗也。曷為後大宗也,尊之統也。禽獸知 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則知尊 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太祖,天子 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大宗 者,尊之統也。大族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絕。故族人以 支子後大宗也,嫡子不得後大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