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4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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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王使歸仲子賵》

《春秋》隱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 之賵。」

《左傳》:「緩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 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 贈死不及尸,弔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禮也。」

《公羊傳》:「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為以官氏?宰士 也。惠公者何?隱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 稱夫人?桓未君也。賵者何?喪事有賵。賵者,蓋以馬以 乘馬,束帛乘馬曰賵,貨財曰賻,衣被曰襚。桓未君,則 諸侯曷為來賵之?隱為桓立,故以桓母之喪告于諸 侯。然則何言爾?成公意也。」其言來何?不及事也。其言 「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禮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 子微也。

《穀梁傳》:「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 禮,賵人之母則可,賵人之妾則不可。君子以其可辭 受之,其志不及事也。賵者何也?乘馬曰賵,衣衾曰襚, 貝玉曰含,錢財曰賻。」

《胡傳》:「上古應時稱號,故其名三變。《春秋》以天自處,創 制立名,繫王于天,為萬世發,其義備矣。冢宰稱宰,咺 者,名也。王朝公卿書官,大夫書字,上士、中士書名,下 士書人。咺位六卿之長而名之,何也?仲子,惠公之妾 爾。以天王之尊,下賵諸侯之妾,是加冠于屨,人道之 大經拂矣。天王,紀法之宗也;六卿,紀法之守也。議紀」 法而修諸朝廷之上,則與聞其謀;頒紀法而行諸邦 國之間,則專掌其事,而承命以賵諸侯之妾。是壞法 亂紀,自王朝始也。《春秋》重嫡庶之分,故特貶而書名, 以見宰之非宰也。或曰:「僖公之母成風,亦莊公妾也, 其卒也,王使榮叔歸含且賵。其葬也,王使召伯來會 葬。」下賵諸侯之妾而名其宰,榮、召何以書?字而不名 也?于前賵仲子,則名冢宰,于後葬成風,王不稱天,其 法嚴矣。

大全程子曰:「王者奉若天道,故稱天王。其命曰天命,其討曰天討。盡此道者,王道也。後世以智力把持天下者,霸道也。《春秋》因王命以正王法,稱天王以奉天命。夫婦人倫之本,最當先正。春秋之時,嫡庶僭亂,聖人猶謹其名分男女之配,終身不變者也,故無再娶之禮。大夫而下,內無主則家道不立,故不得已有再娶之」禮。天子諸侯內職具備,后夫人已可以攝治,無再娶之禮。《春秋》之始,尚有疑焉。故仲子羽數特異僖公,而後無復辨矣。《春秋》因其竊號而書之,以志僭亂。仲子繫惠公而言,故正其名,不曰夫人,曰惠公。仲子,謂惠公之仲子,妾稱也。以夫人禮賵人之妾,不天,亂倫之甚也。然《春秋》之始,天王之義未見,故不可。去天而名咺,以見其不王。王臣雖微,不名,況于宰乎?趙氏曰:「天子而賵妾母,是起僭也。」汪氏曰:「在《禮》,君不撫僕妾,以其賤也。外臣之妾而天王賵之,何以宗法則于天下乎?」張氏曰:「惠公以去年薨,仲子卒之年月不可知,或亦去年也。天子于諸侯有賵禮,所以褒有功而厚其終也。諸侯無再娶之」禮。惠公牽于私愛,寵庶妾而立為夫人,正犯以妾為妻之戒,瀆亂夫婦之綱,乃天討之所當加。九伐之法,所謂犯令陵政,蓋此類也。平王不能正惠公之罪,反厚其送終之禮,遣冢宰而來賵,冢宰不能以紀法詔王,乃奉命以賵上僭之妾。仲尼以《春秋》之初,方書「天王」以立法,于是貶冢宰于上中士之例,深罪其以百揆之尊,瘝官失職,一至于此,貶其臣則君可知矣。凡《春秋》之書,以尊者而貶,從卑者之例,必有大罪極惡而後加焉,不可以常事觀也。

《考仲子宮》

《春秋》隱公五年:「秋九月,考仲子之宮。」

《公羊傳》:「考宮者何?考猶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 則曷為祭仲子?隱為桓立,故為桓祭其母也。然則何 言爾?成公意也。」

《穀梁傳》:「考者何也?考者成之也,成之為夫人也。禮,庶 子為君,為其母築宮,使公子主其祭也。于子祭,于孫 止。仲子者,惠公之母隱孫而修之,非禮也。」

《胡傳》:「考者,始成而祀也。其稱仲子者,惠公欲以愛妾 為夫人,隱公欲以庶弟為嫡子,聖人以為諸侯不再 娶,于禮無二適。孟子入惠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 為別立宮以祀之,非禮也。故因其來賵而正名之曰 仲子之賵,因其考宮而正名之曰『仲子之宮。而夫人 眾妾之分定矣,隱公攝讓之實辨矣,桓公篡弒之罪』」 昭矣。「存則以氏繫姓,以姓繫號,歿則以諡繫號。」以姓 繫諡者,夫人也。存不稱號,歿不稱諡,單舉姓字者,妾 也。凡宮廟非志災失禮,則不書。

大全杜氏曰:「諸侯無二嫡。惠公欲以仲子為夫人。隱公成父之志,為別立宮也。」汪氏曰:「桓母非夫人,則隱、桓皆庶子。隱長當立,非攝也。隱欲與桓,乃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