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陳註〉「勳在鼎彝」,是國有賢臣也,故足為國家之重。〈大全〉嚴陵方氏曰:「無美而稱之,則不足以取信於人,故曰『是誣也。有善而弗知,則其明不足以見之也,知而弗傳,則其仁不足以與之也。為人之子孫,不明不信而且誣焉,則辱莫甚矣』。」
北齊顏氏家訓
《風操篇》
梁世被繫劾者,子孫弟姪皆詣闕三日,露跣陳謝。子 孫有官,自陳解職。子則草屩粗衣,蓬頭垢面,周章道 路,要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若配徒隸,諸子並 立草菴於所署門,不敢還宅,動經旬日,官司驅遣,然 後始退。江南諸憲司彈人事,事雖不重而以教義見 辱者,或被輕繫而身死獄戶者,皆為怨讎,子孫三世 「不交通矣。」
又
兵凶戰危,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喪服以臨師,將軍 鑿凶門而出。父祖伯叔若在軍陣,貶損自居,不宜奏 樂讌會,及婚冠吉慶事也。若居圍城之中,憔悴容色, 除去飾玩,常為臨深履薄之狀焉。父母疾篤,醫雖賤 雖少,則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
宋袁氏世範
《睦親篇》
人於子孫,雖見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 抵所愛之子孫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託,及身後 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孫。其他骨肉皆然。請以他人已 驗之事觀之。
子孫有過,為父祖者多不自知,貴官尤甚。蓋子孫有 過,多掩蔽父祖之耳目,外人知之,竊笑而已,不使其 父祖知之。至於鄉曲貴官,人之進見,有時稱道盛德 之不暇,豈敢言其子孫之非?況又自以子孫為賢,而 以人言為誣,故子孫有彌天之過,而父祖不知也。間 有《家訓》稍嚴,而母氏猶有庇其子之惡,不使其父知 之者。富家之子孫不肖,不過耽酒好色、賭博、近小人 破家之事而已。貴官之子孫不止此也。其居鄉也,強 索人之酒食,強貸人之錢財,強借人之物而不還,強 買人之物而不償,親近群小,則使之假勢以凌人;侵 害善良,則多致飾詞以妄訟。鄉人有曲理犯法事,認 為己事,名曰「擔當。」鄉人有爭訟,則偽作祖父之簡,干 懇州縣,求以曲為直。差夫借船放稅免罪,以其所得 為酒色之娛,殆非一端也。其隨侍也,私令市賈買物, 私令吏人買物,私託場務買物,皆不償其值;吏人補 名,吏人免罪;吏人有優潤,皆必責其報;典買婢妾,限 以低價,而使他人填賠;或同院子游狎,或干場務放 稅,其他妄有求覓,亦非一端,不卹誤其父祖,陷於刑 辟也。凡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關防,更常詢訪,或 庶幾焉。
子弟,有愚繆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官。古人謂治獄 多陰德,子孫當有興者。謂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則得 福。今其愚繆,必以獄訟事悉委胥輩,改易事情,庇惡 陷善,豈不與陰德相反?古人又謂:「我多陰謀,道家所 忌」,謂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則得禍。今其貪污,必與胥 輩同謀,貨鬻公事,以曲為直,人受其冤,無所告訴,豈 不謂之陰謀?士大夫試歷數鄉曲三十年前宦族,今 能自存者僅有幾家,皆前事所致也。有遠識者,必信 此言。
同居,父子兄弟,善惡賢否相半。若頑狠刻薄不惜家 業之人先死,則其家興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長厚勤 謹之人先死,則其家不可救矣。《諺》云:「莫言家未成,成 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別宅子、遺腹子,宜及早收養訓教,免致身後論訟。或 已習為愚下之人,方欲歸宗,尤難處也。女亦然。或與 雜濫之人通私。或婢妾因他事逐去。皆不可不於生 前早有辨明,恐身後有求歸宗而暗昧不明,子孫被 其害者。
「父母高年怠於營幹者,多將財產均給子孫。若父、祖 出於公心,初無偏曲,子孫各能戮力,不事游蕩,則均 給之後,既無爭訟,必至興隆。若父、祖緣有過房之子, 緣有前母、後母之子,緣有子亡而不愛其孫,又有雖 是一等子孫,自有憎愛,凡衣食財物所及,必有厚薄, 致令子孫力求均給,其父、祖又於其中暗有輕重,安」 得不起他日爭端?若父祖緣其子孫,內有不肖之人, 慮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均給者,止可逐時均給財 穀,不可均給田產。若均給田產,彼以為己分所有,必 邀求尊長立契典賣。典賣既盡,窺覷他房,從而婪取, 必至興訟,使賢子賢孫被其擾害,同於破蕩,不可不 思。大抵人之子孫或十數人皆能守「己。其中有一不 肖,則十數人均受其害,至於破家者有之。國家法令 百端,終不能禁;父祖智謀百端,終不能防。欲保延家 祚者,鑒他家之已往,思我家之未來,可不修德熟慮, 以為長久之計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