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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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故《禮記》曰:「女子十五許嫁。」笄而字,禮之稱字,陰繫 於陽,所以專一之節也。陽尊無所繫,二十五繫者,就 陰節也。陽舒而陰促。三十數三終,奇陽節也;二十數 再終,偶陰節也。陽小成於陰,大成於陽,故二十而冠, 三十而娶。陰小成於陽,大成於陰,故十五而笄,二十 而嫁也。一說《春秋穀梁傳》曰:「男二十五繫,女十五許 嫁,感陰陽也。陽數七,陰數八,男八歲毀齒,女七歲毀 齒。」陽數奇三,三八二十四,加一為五而繫心也。陰數 偶,再成十四,四加一為五,故十五許嫁也。加各一者, 明專一繫心。所以繫心者何?防其淫泆也。《禮》曰:「女子 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鴈贄,納徵曰 元纁」,故不用鴈贄。用鴈者,取其隨時南北,不失其節, 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 之禮,長幼有序,不相踰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雉,故 用鴈也。納徵元纁,束帛離皮。元三法天,纁二法地也。 陽奇陰偶,明陽道之大也。離皮者,兩皮也,以為庭實。 庭實,偶也。《禮?昏經》曰:「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 鴈。」納徵,朿帛離皮。納徵辭曰:「吾子有加命,貺室某也, 有先人之禮,離皮束帛,使某請納徵。」上某者,婿名也; 下次某者,使人名也。女之父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 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納采辭曰:「吾子有惠貺貺室 某,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某之子惷愚, 又不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天子下至士,必親迎 授綏者何?以陽下陰也。欲得其歡心,示親之心也。必 親迎。輪三周,下車曲顧者,防淫泆也。《詩》云:「文定厥祥, 親迎于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禮?昏經》曰:「賓升,北面 奠鴈,再拜,拜手稽首,降出。」婦從房中也,從降自西階。 婿御婦車授綏,遣女於禰廟者,重先人之遺支體也, 不敢自專,故告禰也。父母親男女何?親親之至也。父 曰:「誡之敬之,夙夜無違命。」女必有端繡衣若笄之,母 施襟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父誡於阼階, 母誡於西階。庶母及門內施鞶祭紳,以母之命,命曰: 「敬恭聽爾父母言,夙夜無愆。」視衿鞶祭,去不辭。誡不 誥者,蓋恥之重去也。《禮》曰:「嫁女之家,不絕火三日,思 相離也。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感親年衰 老代至也。《禮》曰:『婚禮不賀,人之序也』。」授綏,姆辭曰:「未 教,未乞,與為禮也。」始親迎於,辭曰:「吾子命某,以茲初 昏,使某將請承命。」主人曰:「某,故敬具以酒。」父命醮,子 遣之。迎命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率以敬先妣之嗣, 若則有常。」子曰:「諾。」惟恐不堪,不敢忘命。娶妻不先告 廟,到者,示不必安也。婚禮請期,不敢必也。婦人三月 然後祭行。舅姑既沒,亦婦入。三月奠采於廟。三月一 時,物有成者,人之善惡可得知也,然後可得事宗廟 之禮。曾子曰:「女未廟見而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 成婦也。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 交接之時也。《詩》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 之月,合會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夏小正》曰:「二 月冠子」娶婦之時,夫有惡行,妻不得去者,地無去天 之義也。夫雖有惡,不得去也。故《禮·郊特牲》曰:「一與之 齊,終身不改。悖逆人倫,殺妻父母,廢絕綱亂之大者。」 義絕乃得去也。天子諸侯,一娶九女何?重國廣繼嗣 也。適也者何?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無所不生也。娶 九女,亦足以成君施也。九而無子,百亦無益也。《王度 記》曰:「天子一娶九女。」《春秋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則 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之。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 女弟也。」或曰:天子娶十二女,法天有十二月,萬物必 生也。必一娶何?防淫泆也。為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 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備姪娣從者,為其必不相嫉 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不娶兩娣何?傳 異氣也。娶三國女何?廣異類也。恐一國血脈相似,俱 無子也。姪娣年雖少,猶從適人者,明人君無再娶之 義也。還待年於父母之國,未任答君子也。《詩》云:「姪娣 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公羊傳》曰:「叔姬 歸於紀。」明待年也。二國來媵,誰為尊者?大國為尊,國 等以德,德同以色。質家法天,尊左,文家法地,尊右。所 以不聘妾何?人有子孫欲尊之義,義不可求人以為 賤也。《春秋傳》曰:「二國來媵」,可求人為士,不可求人為 妾何?士即尊之漸,賢不止於士,妾雖賢不得為適。娶 妻卜之何?卜女之德,知相宜否。《昏禮經》曰:「將加諸卜, 敢問女為誰氏也?」人君及宗子,父母自定娶者,卑不 主尊,賤不主貴,故自定之也。《昏禮經》曰:「親皆沒,已聘 命之。」《詩》云:「文定厥祥,親迎於渭。」大夫功成封得備八 妾者,重國廣繼嗣也。不更聘大國者,不忘本適也。故 《禮》曰:「納女於諸侯,曰備灑掃。」天子、諸侯之世子,皆以 諸侯禮娶,與君同,示無再娶之義也。王者之娶,必先 選於大國之女,禮儀備,所見多。《詩》云:「大邦有子,俔天 之妹。文定厥祥,親迎于渭。」明王者必娶大國也。《春秋》 曰:「紀侯來朝。」紀子以嫁女於天子,故增爵稱侯。至數 十年之間,紀侯無他功,但以子為天王后,故爵稱侯。 知雖小國者,必封以大國,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 及庶人者何?開天下之賢,示不遺善也。故《春秋》曰「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