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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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之易生言語者,又多出于婢妾之間,鬥婢妾愚 賤,尤無見識,以言他人之短,失為忠于主母。若婦女 有見識,能一切勿聽,則虛佞之言不復敢進。若聽之 信之,從而愛之,則必再言之,又言之,使主母與人遂 成深讎。為婢妾者,方洋洋得志,非特婢妾為然,僕隸 亦多如此。若主翁聽信,則房族親戚故舊,皆大失歡, 而善良之僕佃,皆翻致誅責矣。有識之人,自宜觸類 醒悟。

妯娌部藝文

《為諸婦祭庾新婦文》
晉·潘岳

潛形幽櫬,寧神舊宇。室虛風生,床塵帷舉。自我不見, 載離寒暑。雖則乖隔,哀亦時敘。啟殯今夕,祖行明朝。 雨絕華庭,埃滅大宵。儷執箕箒,偕奉夕朝。髣髴未行, 顧瞻弗獲。伏膺飲淚,感今懷昔。「懷昔伊何?祁祁娣姒。 感今伊何,冥冥吾子。」形未廢目,音猶在耳。

《訓弟婦文》
宋·柳開

皇考治家孝且嚴,旦朢弟婦等拜堂下畢,即上手低 面,聽我皇考訓誡曰:「人家兄弟,無不義者,盡因娶婦 入門,異姓相聚,爭長競短,漸漬日聞。偏愛私藏,以致 背戾。分門割戶,患若賊讎,皆汝婦人所作。男子剛腸 者幾人,能不為婦人言所惑?吾見多矣。若等寧有是 耶?」退則惴惴不敢出一語為不孝事。開輩抵此,賴之 得全其家云。

妯娌部紀事

《左傳·成十一年》:「聲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為 姒』。」生聲伯而出之。

《昭二十八年》,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曰:「『夫有 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叔向懼,不敢取。 平公強使娶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 姑曰:『長叔姒生男』。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 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遂弗視。 《後漢書繆彤傳》:「彤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 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鬥 爭之言。彤深懷憤嘆,乃掩戶自撾曰:『繆彤,汝修身謹 行,學聖人之法,將以齊整風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 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晉書王祥傳》:祥弟覽母朱,遇祥無道,覽年數歲,見祥 被楚撻,輒涕泣抱持,至於成童。每諫其母,其母少止 凶虐,朱屢以非理使祥、覽輒與祥俱;又虐使祥妻,覽 妻亦趨而共之。朱患之,乃止。

《王渾妻鍾氏傳》:「鍾字琰,數歲能屬文。及長,聰慧弘雅, 博覽記籍。美容止,善嘯詠。禮儀法度,為中表所則。既 適渾,生濟。渾弟湛妻郝氏,亦有德行。琰雖貴門,與郝 雅相親重。郝不以賤下琰,琰不以貴陵郝。時人稱鍾 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云。」

《南齊書武穆裴皇后傳》:「后少與豫章王妃庾氏為娣 姒。庾勤女工,奉事太祖、昭后,恭謹不倦,后不能及,故 不為舅姑所重。世祖家好亦薄焉。」

《魏書鄭羲傳》:「籍弟瓊,字祖珍,有彊幹之稱,兄弟雍睦, 其諸娣姒亦咸相親愛,閨門之內,有無相通,為時人 所稱美。」

《韓麒麟傳》:麒麟長子興宗,興宗子子熙,字元雍。先是 子熙與弟娉王氏為妻,姑之女也,生二子,子熙尚未 婚,後遂與寡嫗李氏姦,合而生三子。王李不穆,迭相 告言,歷年不罷。子熙因此慚恨,遂以發疾。

《隋書滕穆王瓚傳》:「瓚字恆生,高祖母弟也。高祖受禪, 立為滕王後拜雍州牧。上數與同坐,呼為阿三。後坐 事去,牧以王就第。瓚妃宇文氏先時與獨孤皇后不 平,及此鬱鬱不得志,陰有咒詛。上命瓚出之。瓚不忍 離絕,固請。上不得已從之。宇文氏竟除屬籍。瓚由是 忤旨,恩禮更薄。開皇十一年,從幸栗園,暴薨,時年四」 十二。人皆言其「遇鴆以斃。」

《唐書高祖太穆順聖皇后傳》:「始元貞太后羸老有疾, 而性素嚴,諸姒娣皆畏,莫敢侍。后事之,獨怡謹盡孝。」 《肅宗女和政公主傳》:「公主下嫁柳潭,潭兄澄之妻,楊 貴妃姊也,勢幸傾朝,公主未嘗干以私,及死,撫其子 如所生。」

《李光進傳》:光進弟光顏先娶而母委以家事。及光進 娶,母已亡,弟婦籍貲貯,納管鑰于姒。光進命返之曰: 「婦逮事姑,且嘗命主家事,不可改。」因相持泣,乃如初。 《五代史。皇后張氏傳》:梁太祖破朱瑾,納其妻以歸。瑾 妻見皇后張氏再拜,后愴然泣下曰:「兗、鄆與司空同 姓之國,昆仲之間,以小故乃興干戈,而使吾姒至此。 若不幸汴州不守,妾亦如此矣。」言已又泣。太祖感動, 乃送瑾妻為尼。

《南唐書嗣主光穆皇后鍾氏傳》:「后既居大位,歲時賜 予,必先諸姒,然後及中宮。以故嗣主樂推諸弟,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