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無間言者,后勉之為多。」

《遼史耶律奴妻蕭氏傳》:蕭氏字意辛,年二十適奴,事 親睦族,以孝謹聞。嘗與娣姒會,爭言厭魅以取夫寵, 意辛曰:「厭魅不若禮法。」眾問其故,意辛曰:「修己以潔, 奉長以敬,事夫以柔,撫下以寬,毋使君子見其輕易, 此之謂禮法。自然取重于夫,以厭魅獲寵,獨不媿于 心乎。」聞者大慚。

《宋史王氏二婦傳》:「二婦,汝州人。建炎初,金人至汝州, 二婦為所掠,擁置舟中,遂投漢江以死,屍皆浮出不 壞。人為收葬之城外江上為雙塚以表之。」

《談錄》:「竇儀尚書,本燕人,為性嚴重,家法肅整。尚書每 對客,即二侍郎、三起居、四參政、五補闕,皆侍立焉。尚 書夫人先亡,以房院稍多,不敢與勢家為親援,遂再 聘孔縣令女為夫人。夫人性愈嚴,右丞夫人傾背即 一房,列五榻。自孔夫人而下,五房妯娌皆同寢處。」 《元史張閏傳》:「閏,延安延長縣人,八世不異。爨幼稚啼 泣」請母,見者即抱哺。一婦歸寧,留其子,眾婦共乳,不 問孰為己兒,兒亦不知孰為己母也。

《霍氏二婦傳》:霍氏二婦:尹氏、楊氏,夫家鄭州人。至元 間,尹氏夫耀卿歿,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婦之行一節 而已。再嫁而失節,妾不忍為也。」姑曰:「世之婦皆然,人 未嘗以為非,汝獨何恥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 知守妾志爾。」姑不能強。楊氏夫顯卿繼歿,慮姑欲其 嫁,即先白姑曰:「妾聞娣姒猶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 既留,妾可獨去乎?願與共修婦道,以終事吾姑。」姑曰: 「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于是同處二十餘年,以節孝 聞。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三婦,俱少寡,誓不 他適,戮力蠶桑,以養舅姑。事聞,並命褒表。

《輟耕錄》:「隴西李子平子茂德,聘同郡張氏女,年十七 歸李氏,生子庸,甫六歲而寡。舅姑憐其少也,欲嫁之, 使左右風之,即引刀截髮以見志,乃止。茂德之弟仲 德亦早卒,其妻張氏年二十有八,生子慶方齔,亦誓 不再適。從弟希賢妻陳氏,二十有四,希賢卒時,其子 度方孕四月,守志益堅。一門三婦,以貞白聞。」

《明史稿洪氏傳》:「洪氏,懷寧章崇雅妻。崇雅早卒,洪守 志十年。其夫兄崇古亦早亡,姒朱氏誓死靡他,妯娌 相守五十年云。」

《月娥傳》:月娥,西域人,元武昌尹職馬祿丁女,蕪湖葛 通甫妻。少聰慧,聽諸兄誦說經史,輒通其義。及嫁,事 上撫下,一秉禮法。長姒盧率諸婦諸女悉受其教。太 祖渡江之六年,偽漢兵自上游而下,盧曰:「太平有城 郭,且嚴兵以守,可恃。」使月娥挾諸婦女往避之。未幾, 寇至城陷,月娥歎曰:「吾生詩禮家,可失節于賊耶。」抱 幼女赴水死。諸婦驚曰:「姆既死,吾儕可後之哉!」相率 投水死者九人。方盛暑,屍七日不浮,顏色皆如生。鄉 人于故居之南,作巨穴同葬,題曰「十女墓。」娥弟丁鶴 年,幼通經史,皆娥口授也。後通甫與長姒皆死于寇。 吳進學妻劉氏、吳進性妻楊氏傳二氏,俱博平人。進 學疫死,既葬,劉夜匍匐縊于墓所。未幾,進性亦疫死, 楊一慟幾絕。姑議嫁之,楊曰:「我何以不如姒?」遂沐浴 自經。

《程娥傳》:「娥,江都諸生程煜節妹。未字。城被圍,以死自 誓。與叔母劉約,各以大帶置袖中。」城破,女遂縊死。劉 妯娌、鄒氏、胡氏亦同死。

《雞澤李氏傳》:李氏,田蘊璽妻。遇亂,蘊璽兄弟被殺,李 抱女同姒王抱男而逃,王足創難行,令李速去。李曰: 「良人兄弟俱死,當存此子以留田氏。」後遂棄己女,抱 其子赴城,得無恙。

《丁氏傳》:丁氏,五河王序禮妻,郭氏弟序爵妻。序爵客 外,為賊所殺,郭氏以懷孕故,未即殉。及生子,越月投 繯死。時丁氏適生女,泣謂序禮曰:「叔不幸客死,嬸復 殉,棄孤不養,責在君與妾也。妾初舉女後尚有期,孤 亡則斬叔之嗣,且負嬸矣。」序禮然之,遂棄女乳姪。未 幾,序禮亦死,無子,氏年方少,撫姪長,絕無怨悔。 《烈婦胡氏傳》:「胡,鄞人。年十八,歸諸生李珂。閱七年而 珂死,遺男女各一,苦守室中,誓不踰閾。鄰火作,珂兄 珮往救之,曰:『阿姆來,吾乃出珮,使妻陳往。婦以七歲 男自牖付之屬曰:『幸念吾夫,善視之』。陳曰:『嬸將何如』? 紿之曰:『取少首飾即出』』。」陳去,胡即纍衣箱塞戶,抱三 歲女端坐火中死。

《和州尹氏傳》:尹氏,王用賓妻杜氏,王用賢妻魯氏,王 用聘妻戴氏,王用極妻王氏,劉臺妻,王良器女。崇禎 八年,流賊圍城,五人同匿城西別墅,誓以偕死。及賊 登陴,呼聲震地,五人相持泣曰:「亟死亟死,毋污賊!」刃 結繯繯斷,適用賢所佩劍挂壁上,杜趨拔之,爭磨以 頸,次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