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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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之悰云。其卷曰《風雨連懷》,其序曰:古詩用風雨字者

多矣,要不專為兄弟發也。自蘇長公感韋蘇州「風雨 對床」之句,而其兄弟相思,輒寄意焉,於是遂成故事。 瓚奉別家兄百可先生以來,雅切嚮思,凡誦古詩,至 「風雨」句,竊有長公之感。顧意致凡近,筆力萎瑣,不能 別為之語,遂以所記風雨古句,各取韻之相葉者,足 成絕句。風晨月夕,往往諷誦,以泄鄙懷,殆疑古人預 為予設也。爾來裒集得二十首,錄之為卷,將尋便以 寄家兄而羅之。士夫見侈有篇章,以廣予志。別存一 卷於茲卷。題曰《風雨連懷》云。時正德庚午孟秋之朢。 芝麓居士瓚拜書詩云。涼風微雨夜蕭蕭。曾茶山人事 音書謾寂寥。杜工部無路從容陪笑語,天涯涕泗一身 遙。工部又祗是「當時已惘然。」李義山可堪風雨夜連天。秦淮 海一聲何處送書鴈,工部喜入燈花欲鬥妍。蘇東坡又:「徙 倚闌干一愴神。」陸放翁故園回首隔參辰。王平甫山頭日 日風和雨。工部幾許悲歡併在身。劉長卿又,「關山無際水 漫漫。」放翁每軫歸心即萬端。羅隱極目相望何處是,梅宛丘 滿川風雨獨憑闌。黃山谷又,「《雞鳴》風雨不愆時。」曾文昭千 里河山繫夢思。陳后山獨憑闌干意難寫。崔魯誰人識此 是新詩。王瀾又:「窗明窗暗篆煙馡。」陳簡齋風雨空城鳥夜 飛。宛丘憶著江南舊行路。甫仙一身千里獨沾衣。簡齋又,「棣 萼一別永相望。」工部客路那知歲月長。王瀾愁極本憑誰 遣興。工部半隨風雨斷鶯腸。鄭谷又,「疾風回雨水明霞。」后山 目極因驚悵望賒。王半山落水無邊江不盡。后山相思一 夜繞天涯。尤延又「千林地迥切西清。」胡澹菴常送中宵風 雨聲。蘇子由猶憐心事凄涼甚,放翁臥數山城長短更。東坡 又,「一堂風月阻同游。」呂頤浩迢遞高城百尺樓。李商隱日 日望書常至暮,放翁冷風凄雨似深秋。茶山又,「五更風雨 送殘春。」陸宣公南蝶悠悠水映人。半山留滯山城莫嗟嘆。 東坡天將強健報清貧。放翁又,「惜春連日醉昏昏。」曾致光風 雨蕭蕭欲斷魂。東坡回首家山千里外,許仲猷別離心緒 向誰言。仲猷又,「青楓無樹不猿啼。」夏儒鄰里垣牆咿啞雞。 致光家在夢中何日到,工部風吹梧竹雨凄凄。子由又,「蕭蕭 晚雨向風斜。」宛丘鴻鴈分飛道路賒。洪鼎臣日永東窗淡 無事,放翁依然和淚看黃花。荊公子又想見「掀髯正鶴孤」, 東坡一天風雨水平湖。宣公詩來喚起《相思夢》,劉景太欲傍 清尊倒玉壺。景太又,「暮笳嗚咽調孤城。」崔魯目送孤鴻謾 寄情。宛丘雲物不殊鄉國異。工部滿川風雨看潮生。蘇子美 又,「一庭風雨撼高槐。」曾梅山肯信愁腸日九迴。崔魯欲上 疏簾看南北。崔德符寒巖幽霧不曾開。晁無咎又,「一片江 湖草樹秋。」陳止齋矮簷風雨送蝸牛。楊誠齋欲知趨走傷 心地,工部落鴈昏鴉集遠洲。放翁又,「一燈明滅照秋床。」茶山 天地無情白髮長。簡齋《假寐塵侵黃卷》上,王至甫滿城風 雨近重陽。杜邠老又,「汀鴈飛鳴意已還。」宛丘異鄉風物鬢 成斑。茶山相思相見知何日。工部一夕連床風雨間。王瀾

兄弟部雜錄

《易經家人》卦:「兄兄弟弟。」

《書經康誥》:「乃寡兄勗,肆汝小子封在茲東土。」寡德 之兄,亦勉力不怠,故爾小子封,得以在茲東土也。 《梓材》,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夾作,兄弟方來。《兄弟》, 言友愛也。《方來》者,方方而來也。

《詩經邶風柏舟》篇:「亦有兄弟」,不可以據。言「雖有兄 弟,不可依以為重。」

《王風葛藟》篇:「終遠兄弟,謂他人昆。謂他人昆,亦莫我 聞。」

《魏風陟岵篇》:「陟彼岡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 夙夜必偕。上慎旃哉,猶來無死!」

《小雅·蓼蕭》篇:「宜兄宜弟。」諸侯繼世而立,多疑忌其 兄弟,故以「宜其兄弟」美之,亦所以警戒之也。

《黃鳥》篇:「此邦之人,不可與明。言旋言歸,復我諸兄, 何人斯篇!伯氏吹壎,仲氏吹箎。」「伯仲」,兄弟也。俱為 王臣,則有兄弟之義矣。伯氏吹壎而仲氏吹箎,言其 心相親愛而聲相應和也。

《角弓》篇:「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瘉。」 《大雅·皇矣》篇:「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 慶,載錫之光。」因心,非勉強也。善兄弟曰友。兄,謂六 伯篤厚載則也。言王季所以友其兄者,乃因其心之 自然而無待于勉強。既受大伯之讓,則益修其德,以 厚周家之慶,而與其兄以讓德之光。

《行葦》篇:「戚戚兄弟,莫遠具爾。」《戚戚》,親也。莫,猶勿也。 具,俱也。爾,與邇同。

《禮記·曲禮》:「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寮友稱其悌也。 旨酒既清,嘉薦亶時。始加元服,兄弟具來。孝友時格, 永乃保之。」

「立敬自長」始,教人順長類兄也。

《檀弓》:曾子曰:「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 《禮運》:「兄良弟悌。」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三曰聯兄弟。」訂義 鄭諤曰:「自一世二世而後,分房析族,寖以疏遠,相視 如路人者,以兄弟之不聯也。」劉執中曰:「井田之法,民 受一夫而兄弟眾多者,必使受田同井,則手足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