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9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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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 者,此問小宗大宗二者與?何者為後?後大宗也。案何休云:「小宗無後當絕。」 與此義同也。又云:「後大宗者,降其小宗。」 此則繼為人後為父母,父母尚降,明餘皆降也。故《大功章》云:「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是降小宗之類也。云「曷為後大宗,大宗者,尊之統」 者,此問必後大宗何意也?明宗子尊,統領族人,是以書傳云:「宗子燕族人于堂,宗婦燕族人于房,序之以昭穆。」 既有族食族燕齒序族人之事,是以須後不可絕也,故云尊之統也。云「禽獸已下」 者,因上尊宗子,遂廣申尊祖宗子之事也。云「禽獸知母不知父」 者,《爾雅》云:「兩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 彼對文而言之也。若散文言之,獸亦名禽,禽獸所生,唯知隨母,不知隨父,是知母不知父。云「野人曰父母,何筭焉」 者,野人謂若《論語》鄭註云野人粗略,與都邑之士相對,亦謂國外為野人。野人稍遠政化,都邑之士為近政化。《周禮》云「野自六尺之類」 者,不知分別父母尊卑也。云「都邑之士,則知尊禰」 者,士下對野人,上對大夫,則此士所謂在朝之士,并在城郭士民知義禮者,總謂之為士也。云「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 者,此學士謂鄉庠序及國之大學、小學之學士。文王之世子亦云學士,雖未有官爵,以其習知四術,閑之六藝,知祖義父仁之禮,故敬父遂尊祖,得與大夫之貴同也。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皆是爵尊者,其德所及遠之義也。云「大宗收族」 已下,謂論大宗立後之意也。云「適子不得後大宗者,以其自當主家事,并承重祭祀之事故也。」 釋曰:都邑之士者,對天子諸侯曰國采地大夫曰都邑,故《周禮》載師有家邑小都、大都。《春秋左氏》諸侯下大夫采地,亦云「邑曰築,都曰城」 ,散文。天子已下,皆名都邑。都邑之內者,其民近政化。若然,天子諸侯施政化民,無以遠近為異,但近者易化,遠者難感。故民近政化者,識深則知尊父,遠政化者,識淺不知父母,有尊卑之別也。「大祖始封之君」 者,案《周禮典命》云:「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爵皆加一等。」 加一等者,三公為上公九命,卿為牧,為侯伯七命,大夫為子男五命。此皆為大祖,後世不毀其廟。若魯之周公、齊之太公、衛之康叔、鄭之桓公之類,皆是大祖者也。云「始祖感神靈而生,若后稷、契也。」 自,由也。及始祖所由出,謂祭天者,謂祭所感帝,還以始祖配之。案《大傳》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是后稷感東方青帝靈威仰所生,契感北方黑帝葉光紀所生。《易緯》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郊特牲》云:「兆日于南郊,就陽位。」 則王者建寅之月,祀所感帝于南郊,還以感生祖配祭。周以后稷,殷以契配之,故鄭云「謂祖配祭天也。」 又鄭註《大傳》云:「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 則不止后稷與契而已。但后稷感青帝所生,即生民。《詩》云「履帝武敏歆」 ,據鄭義,帝嚳後世妃姜嫄,履青帝大人跡而生后稷。殷之先母有娀氏之女簡狄吞燕卵而生契。此二者文著,故鄭據而言之,其實帝王皆有所感而生也。云「上猶遠也,下猶近也」 者,天子始祖,諸侯及大祖,並于親廟外祭之,是尊統遠;大夫三廟,適士二廟,中下士一廟,是卑者尊統近也。若然,此論大宗子而言天子諸侯大夫、士之等者,欲見大宗子統領百世而不遷,又上祭別祖于大祖而不易,亦是尊統遠小。宗子唯統五服之內,是尊統近,故傳言「尊統遠近」 ,而云大宗者,尊之統也。又云「大宗者收族」 ,是大宗統遠之事也。引《大傳》者,案彼稱姓,謂正姓,若殷子、周姬之類。「綴之以食」 者,以食禮相連綴,使不相疏,若宗子與族人行族食、族燕者也。云「百世婚姻,不通,周道然」 者,對殷道則不然,謂殷家不繫之以正姓,但五世絕服以後,庶姓別于上,而戚單于下下,婚姻通也。引之者,證周之大宗子統領族人,序以昭穆,百世不亂之事也。

春秋四傳

《宋圍曹》

《春秋》:宣公三年「秋,宋師圍曹。」

《左傳》,「宋文公即位三年,殺母弟須及昭公子武氏之 謀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馬子伯之館,盡逐武 穆之族,以曹師伐宋。秋,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也。」 《胡傳》:「按《左氏》,宋文公即位,盡逐武穆之族二族,以曹 師伐宋。然不書于《經》者,二族以見逐而舉兵,非討罪 也。及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而經書之者,端本清源 之」意也。武、穆二族與曹之師,奚為至于宋哉?不能反 躬自治,恃眾強以報之,兵革何時而息也?宋惟有不 赦之罪,莫之治也,故《書法》如此。

大全高氏曰:「武氏之亂,非曹人所致也。宋不能內睦九族,而興兵以圍人之國,不亦左乎!」

《宋六卿》

《春秋》成公十有五年「秋八月,宋華元出奔晉。宋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