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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0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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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一百十二卷目錄

 戚屬部彙考

  爾雅釋親

  劉熙釋名釋親屬

 戚屬部總論

  袁氏世範睦親篇 處己篇 治家篇

 戚屬部藝文一

  楊仲武誄         晉潘岳

  為崔氏姊祭大夫何郎文   唐符載

  祭徐姊夫文        李商隱

  祭姊夫崔使君簡文     柳宗元

 戚屬部藝文二

  曉自銀林至東灞登舟寄宣城親戚

              宋范成大

  成居竹有書報甥傅君亮至揚州言其家與外

  表舅吳仲益及婦家二叔學生韓與玉全家無

  恙喜甚有懷        元張翥

  送顧起元甥婿之京     明徐階

 戚屬部紀事

 戚屬部雜錄

 戚屬部外編

家範典第一百十二卷

戚屬部彙考

《爾雅》

《釋親》

姊妹之夫為「甥。」

體敵,故更相為甥。甥,生也。

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

古者皆謂婚姻為「兄弟。」

《漢劉熙釋名》

釋親屬

親,襯也。言相隱襯也。

屬,續也。恩相連續也。

姊妹互相謂夫曰「私。」言于其夫兄弟之中,此人與己 姊妹有恩私也。

戚屬部總論

《袁氏世範》。

《睦親篇》

房族親戚鄰居,其貧者纔有所闕,必請假焉。雖米鹽 酒醋,計錢不多,然朝夕頻頻,令人厭煩。如假借衣服 器用,既為損污,又因以質錢。借之者歷歷在心,日望 其償。其借者非惟不償,又行,行常自若,且語人曰:「我 未嘗纖毫假貸於他。」此言一達,豈不招怨怒。

一應親戚故舊有所假貸,不若隨力給與之言。借則 我望其還,不免有所索。索之既頻而負償,冤主反怒 曰:「我欲償之。」以其不當頻索,則姑已之。方其不索,則 又曰:「彼不下氣問我,我何為而強還之。」故索亦不償, 不索亦不償,終於交結,怨而後已。蓋貧人之假貸,初 無肯償之意,縱有肯償之意,亦何由得償。或假貸作 經營,又多以命窮計拙而折閱。方其始借之時,禮甚 恭,言甚遜,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為誓。至他日責償 之時,恨不以兵刃相加。凡親戚故舊因財成怨者多 矣。俗謂「不孝怨父母,欠債怨財主。」不若念其貧,隨吾 力之厚薄,舉以與之,則我無責償之念,彼亦無怨於 我。

人之議親,多要因親及親,以示不相忘,此最風俗好 處。然其間婦女無遠識,多因相熟而相簡,至於相忽, 遂至於相爭而不和,反不若素不相識而驟議親者。 故凡因親議親,最不可託熟,闕其禮文,又不可忘其 本意,極於責備,則兩家周致,無他患矣。故有姪女嫁 於姑家,獨為姑氏所惡;甥女嫁於舅家,獨為舅妻所 惡;姨女嫁於姨,家獨為姨氏所惡。皆由玩《易》於其初, 禮薄而怨生,又有不審於其初之過者。

人之姑、姨、姊、妹及親戚婦人,年老而子孫不肖,不能 供養者,不可不收養。然又須關防,恐其身故之後,其 不肖子孫卻妄經官司,稱其人因飢寒而死,或稱其 人有遺下囊篋之物。官中受其牒,必為追證,不免有 擾。須於生前令白之於眾,質之於官,稱「身外無餘物」, 則免他患。大抵要為高義之事,須令無後患。

《處己篇》

親戚故舊,人情厚密之時,不可盡以密私之事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