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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3 (1700-1725).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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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則五家為比,垔十家為聯,行則五人為伍,十人為聯,五伍也,十什也。故《士師》曰「掌鄉合州、黨、族、閭、比之聯,與其人民之什伍」 是也。鄉合非野法也,四閭為族,八閭為聯,八閭二百家。軍法雖四而調一,要必以是而起。鄭康成注《稍人》曰「以人數調之,使勞逸遞焉」 是也。《大司馬》有車有徒,故十人為聯則伍合二伍,二百人為聯,則卒合二卒。以二百人計之,七十五人共車,三伍,百二十五人為徒兵,五伍皆伍也,合則皆什也。晉荀吳毀車為行,而曰「以伍共車為先」 ,又曰「困諸阨又克。」 蓋當險野,利用徒,盡合車人而用之,故謂之以什共車。此本先王微意,荀吳窺見之耳,然必素聯合,故倉卒可用。

若作民而師田行役,則合其卒伍,簡其兵器,以鼓鐸、 旗物帥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罰。歲終,則會政致事 閭胥。每閭中士一人,各掌其閭之徵令。以歲時各數 其閭之眾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紀之 數,聚眾庶。既比,則讀法,書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 比觥撻罰之事。

訂義鄭鍔曰:「六行之教,曰孝、友、睦、婣、任恤而已,初未嘗教以敬敏也,今乃書其敬敏任恤者,蓋世有好名之人以任恤為能者,臨事或慢侮而待人不敬,赴事或遲緩而應機不速,必視其能敬敏於任恤之事,然後書之,皆不足以為高行。此與族師書其睦婣有學者意同。」王昭禹曰:「二十五家,其數寡而可以數計之,敬敏」任恤,其事易見,其行易知。閭胥之賢不足於族師,故書其「敬敏任恤」而已。任恤與「孝友」、「睦婣」同為六行,任恤為末,孝友睦婣為本,故族師書其孝友、「睦婣」,《閭胥》書其「任恤」而已。

比長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罪奇衺則相及徙於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 訂義王昭禹曰死徙無出鄉者其常也此言徙於國

中及「郊於他」 者,其變也。

「若徙於他,則為之旌節而行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圜 土內之。

訂義劉迎曰:「居鄉無授,出鄉無節,此無根著之人,故以圜土內之。」呂氏曰:「先王之民,無一人無係屬者,徙於彼,又授之於他,徙於他則為旌節。無授無節,則是無係屬之民,而囚之圜土矣。閒民無常職,但不服職而已。有身則有家,有家則係於此可知。如是則雖有游手機巧之民,亦將日漸月化而不自知。使成周之君長」守法,則雖奸雄豪傑,且俯首而不敢倡。惟其失此法,遂至於「民無附著」,而游手機巧遍天下矣。

遂人中大夫二人

六遂之地,自遠郊以達於畿中,有公邑、家邑、小都、大都焉。遂謂王國百里外。訂義王氏《詳說》曰:「六遂之官與六鄉之官一同,六遂之法與六鄉之法一同,但六遂之官卑於六鄉一等,六遂之法與六鄉相為異同耳。且以鄉遂之官言之,六鄉有大司徒,在六遂則為遂人;六鄉有小司徒,在六遂則為遂師;六鄉有鄉大夫,在六遂則為遂大夫;六鄉有州長,在六遂則為縣正,鄙師即黨正也,鄼長即族師也,里宰即閭胥也,鄰長」即「比長也。」然大司徒六命之卿,而遂人不過中大夫;小司徒中大夫,而遂師不過下大夫,此六遂之間長貳也。鄉大夫六命之卿,而遂大夫不過中大夫,州長中大夫,而縣正不過下大夫,等而下之,皆卑一命。故六鄉之下士一命,而六遂之下士不命,此鄉遂之官異也。且以鄉遂之法言之,六鄉上地無萊畝,而六遂上地則有萊五十畝矣。六鄉以一人為正卒,其餘為羨卒;六遂則以一人為正卒,一人為羨卒,其餘為餘夫矣。六鄉所言伍、兩、卒、旅、師、軍詳於軍制,六遂所言遂、溝、洫、澮、川詳於田制,然軍旅未始無田,田制亦未始無軍,要之互文見義也。他如《遂大夫》所謂「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即《鄉大夫》所謂「賓興賢能之法。」《鄙師》所謂「祭祀」,若《黨正》所謂「祭禜」,《鄼長》所謂「祭祀」,即《族師》所謂「祭酺」,《里宰》所謂「召斂」,即《閭胥》所謂「召令」,《鄰長》所謂「徙於他邑」,「從而授之」,即《比長》所謂「徙於國中及郊從而授之」也。然五物之詢,德行道藝之攷,見於鄉而不見於遂,豈六遂無此等人耶?按六遂不言五物之詢德行道藝之攷者非六遂無此等人也蓋亦如六鄉詳軍制六遂詳田制互文見義不復再舉耳

掌邦之野。

「郊外曰野。」此野謂甸、稍、縣、都。訂義黃氏曰:「《遂人》因六遂而為名。六遂在甸,則所掌者甸地而已;而曰『掌邦之野』,蓋合稍、縣、都、鄙法之當行者通掌之。稍、縣、都、鄙、居民、廛里授田、溝洫治地,皆野法,與甸同,其法悉自《遂人》出。稍為邑,縣、鄙為都,則各聽于其主,非遂人之所屬也。《遂人》中大夫,秩比小司徒,縣二千五百家、鄙五百家,隨民眾寡而為之。甸、稍、縣」、鄙居民皆如此,惟甸則合縣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