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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4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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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自此至「辟刃」一節,廣明以物獻遺人之法。

犬則執紲,守犬田,犬則授擯者,既受,乃問犬名。牛則 執紖,馬則執靮,皆右之,臣則左之。

車則說綏,執以將命。甲若有以前之,則執以將命。無 以前之,則袒櫜。奉胄。器則執蓋。弓則以左手屈韣,執 拊。劍則啟櫝。蓋襲之,加夫襓與劍焉。

笏、書、修、苞、苴、弓、茵、席、枕、几、穎、杖、琴、瑟,戈有刃者櫝、筴 籥,其執之皆尚左手。刀卻刃授穎,削授拊,凡有刺刃 者以授人,則辟刃。

餽遺部總論

《禮記》:

《坊記》

子云:「禮之先幣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後祿也。先財而 後禮,則民利;無辭而行情,則民爭。故君子於有饋者, 弗能見則不視其饋。《易》曰:『不耕穫,不菑畬,凶』。以此坊 民,民猶貴祿而賤行。」

禮,謂所執之摯以見者也。既相見,乃奉幣帛以修好也。或云:禮之先辭而後幣帛也。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財幣帛也。利猶貪也。無辭而行情,辭,辭讓也。情主利欲也。於有饋者,弗能見,則不視其饋。饋,遺也。不能見,謂有疾也。不視,猶不內也。不耕穫,不菑畬,凶。言必先種之乃得穫,若先菑乃得畬也。安有無事而取利者乎?田,「一歲曰菑,二歲曰畬,三歲曰新。」田賤行,行,猶事也。言務得其祿,不務其事。此一節,明坊民使輕財重禮,貴行賤祿之事,先事而後祿,先相見是先事,後幣是後祿也。先用財而後行禮,則化之貪于財,與人相見,無辭讓之禮,直行己情則有利欲,故民爭也。君子於有饋者,不能見其所饋之人,則不納其所饋之物。引《易無妄》六二爻辭,証貪財之事。《爾雅釋地》云:「田一歲曰菑,二歲曰新田,三歲」曰畬。鄭云「三歲曰新田」,誤也。集說嚴陵方氏曰:「幣者帛之名,帛者幣之實,禮之先。幣帛言物以禮為先也。《孟子》謂『恭敬者幣之未將』是矣。禮者事之象,幣帛者祿之象,故曰『欲民之先事而後祿也。先財而後禮,則徇禮而忘義,故曰『則民利』』。」「『『無辭』,與《表記》言『無辭不相接』之無辭』同。行情則《檀弓》言『直情而徑行』是也。無辭則失取與之名,行情則失利欲之節,是非廉讓之道也。故曰:『則民爭。弗能見』。」謂主人有故而弗能見饋者也。辭不相見而後伸。故弗能見,則不視其饋,慮其無名故也。蓋凡內物者,必視其多寡是否,而後內之故也。貴祿而賤行者,不以行事為先也。山陰陸氏曰:「弗能見,非特為有疾而已,若陽貨歸孔子豚以弗能見者。故曰『非其義,繫馬千駟弗視也』。」夫禮豈可以一端言?若孟子由鄒之任見季子,由平陵之齊不見儲子,是亦饋者也。

《表記》

子曰:「君子不以辭盡人,故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 下無道則辭有枝葉。是故君子於有喪者之側,不能 賻焉,則不問其所費;于有病者之側,不能饋焉,則不 問其所欲;有客不能館則不問其所舍。故君子之接 如水,小人之接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壞。《小雅》 曰:『盜言孔甘,亂是用餤』。」

「不問其所費」以下,皆辟有其言而無其實。水相得合而已,酒醴相得則敗。淡無酸,酢少味也。接或為交,盜賊也。孔,甚也。餤,進也。此明君子之行,不可虛用其辭,不以辭盡人言不得以言辭之善,謂行亦盡善也。有道之世,其所行美好,似樹榦之外更有枝葉。無道之世,人不誠實,但言辭虛美。所引《詩巧言》刺幽王之詩,證「小人甘以壞。」集說《莊子》曰:「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親,小人甘以絕。」蓋成則相親,壞則相絕。其說正於此合。然莊子言交,此言接,何也?交言其情,接言其跡。石林葉氏曰:「君子以道義交,故其淡如水;小人以勢利交,故其甘如醴。水淡而散於五味之合,則無不調,故曰『淡以成。醴;而至於沈湎則敗德,故曰『甘以壞』』。」

《緇衣》

子曰:「私惠不歸德,君子不自留焉。《詩》云:『人之好我,示 我《周行》』。」

「私惠」,謂不以公禮相慶賀,時以小物相問遺也。言其物不可以為德,則君子不以身留此人也。「相惠」以褻瀆邪僻之物,是為不歸於德行道也,言示我以忠信之道。此一節,明君子唯德是與,「不自留」,不用留意于此等之人也。集說馬氏曰:「有忠信之德,然後將之以惠,禮也。苟無忠信之德而行之,故君子不自留焉。」

朱子語類

《力行》

因《說貧》,曰:「『朋友若以錢相惠,不害道理者可受』。分明 說:『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若以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