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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5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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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遵」者,遵者亦卿大夫。疏:賓在戶牖之間,酒尊又在戶東席,此二者又在酒尊之東,但繼賓而言耳。鄉人謂眾賓之席,在賓西,故云不與鄉人齒。案上注云:「此篇無正齒位之事」,謂無黨正飲酒之法。此言齒者,謂士以上來觀禮,乃有齒法。云「天子之國,三命者不齒」者,《周禮黨正職》文。鄭引之為證者,欲見此篇之禮與天子鄉飲酒「三命不齒」同也。云「諸侯之國,爵為大夫則不齒」者,以此篇及《鄉射》皆云「若有大夫,不辨命數」,故知爵為大夫即不齒也。《黨正》又云:「一命齒于鄉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不齒。」不齒者,特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一命齒于鄉里者,公侯伯之士一命與堂下鄉人齒,以其士立堂下故也。子男之士不命,與一命之士同齒于階下。子男之大夫,一命坐于上,與六十已上齒于堂。「再命齒于父族」者,謂子男之卿與公侯伯之大夫,以父族為賓則與之齒,異姓為賓則不與之齒,席于尊東。「三命不齒」者,謂公侯伯之卿,雖父族為賓,亦不與之齒,席于尊東也。云「不言遵者,亦卿大夫」者,案上文賓若有尊者,即諸公大夫也。

「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賓、介降,眾賓皆降,復初位。主人 迎,揖讓升。公升如賓禮,辭一席,使一人去之。

「如」,讀若今之若,主人迎之于門內也。辭一席,謙自同于大夫。以不言主人出,故知迎于門內也。今按:「如」讀若今之「若」,但謂「如」字讀之,似今人所用之「若」字耳,無他義也。《疏》說迂,今不取。

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 徹。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

加席,上席也。大夫席再重。云「大夫則如介禮」者,以其公如賓,故大夫則如介禮。主人迎賓,賓厭介。此公與大夫同入,公亦獻大夫,故云大夫如介禮。云「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徹」者,大夫再重,是其正,大夫以公在,故謙委加席于席端,主人不徹也。

右遵入

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

拜賜謝恩惠鄉服,昨日與鄉大夫飲酒之朝服也。不言朝服,未服以朝也。今文曰「賓服鄉服。」鄭知鄉服是朝服者,《記》云「朝服而謀賓介」是也。此賓言鄉服,其《鄉射》、賓言朝服不同者,按《鄉射》以公士為賓,謂在朝著朝服是其常。此賓是鄉人子弟未仕,雖著朝服,仍以鄉服言之故也。按注云「今文曰賓服鄉服」,明古經文無服,今有之衍文也,今刪去。

主人如賓服以拜辱。

拜賓復自屈辱者,《鄉射禮》曰:「賓朝服以拜賜于門外,主人不見,如賓服,遂拜之,拜辱于門外,乃退。」此文不具,故引《鄉射》以為證,明彼此賓主,皆不相見,造門外拜謝而已。

右拜禮

主人釋服。

釋朝服更服元端也。古文釋作「舍。」昨日正行賓舉飲酒之禮,相尊敬,故「朝服。」此乃燕私輕,故「元端」也。

乃息司正。

息,勞也。勞賜昨日贊執事者。獨云「司正。」司正,庭長也。「司正」是《庭長》,故獨言之也。

無介。

勞禮略也。司正為賓。

不殺,

《市買》,「若因所有,可也;不殺則無俎。」《市買》無正文,鄭以意言之,又殺則俎以盛骨體,既言「不殺」,故知無俎也。

薦脯醢。

羞同也。與《正行飲酒》同。

羞唯所有。

在有何物?上文正行飲酒之時,用狗胾,今不殺,故言「在有何物」,雜物皆是也。

《徵惟所欲》,

徵召也。昨日正行飲酒,不得喚親友,故今禮食之餘,可別召知友也。

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

告,請也。先生不以筋力為禮,於是可以來君子國中有盛德者,可者召不召唯所欲。先生老人教學者:君子則《曲禮》博聞強識,敦善行而不怠者也。云「可者召不召,唯所欲」者,上文云「徵唯所欲」,上下相成解也。

賓、介不與。

「《禮》瀆則褻」,古文「與」為預。賓介昨日正行禮,今又召之,則是數數則瀆,瀆則不敬。

《鄉樂》唯欲。

鄉樂,《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從次也。不歌《鹿鳴》《魚麗》者,辟國君也。《二》、「《南》為鄉大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