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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6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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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書,與鉞相對痛哭,以死自誓。《靖難》兵至江上,姚善 受詔,總率蘇、松、常、鎮、嘉五郡兵馬勤王,以書招鉞,鉞 以親喪在殯,請營葬畢乃可趨命。既而童俊果以鎮 江降。靖難後詔收善,善麾下許千戶乘緊縛善邀賞。 鉞聞之,遂絕食閉目三四日求死,家人強為救免。或 傳善款服,已復宥鉞,復瞪目曰:「吾知善決無二心,且 少俟之。脫善果不死,吾將獨死報明君,亦以謝希直 也。」遂復稍稍食已,七月十一日,善被刑。報至,鉞登琴 川橋,西向再拜,祝而哭之曰:「吾與君同受國恩,國有 難,義同許身。今君與希直同死,吾忍背義獨生乎?」祝 畢,給家人歸祭具,遂從容整衣冠,奮身入水死。 《永昌府志》:「正德間,王驥既以孟養賞緬甸卜剌浪,因 以長子銀起莽守之,即以為宣撫司。彝民不服,乃立 思任幼子」思洪以攻緬,緬懼,因棄孟養,保其子以歸。 思洪隨上狀,願永供朝廷差發銀、驥以西南用師久, 財力疲困,賊又未可卒滅,乃許之。因以金沙江為界, 礱石與立誓曰:「石爛江枯,爾乃得渡。」洪懼聽命,孟養 遂世為思氏。按孟養在金沙江西,去麓川又千餘里, 漸近西海矣。諸彝咸謂自古漢人無渡此江者,「今大 軍至此,真天威也。」

《列朝詩集》:孫一元字太初。正德中,劉瑾亂政,紹興守 劉麟去官,卜築吳興之南垣。建業龍霓以按察掛冠, 隱西溪,郡人御史陸崑亦在罷,而長興吳珫隱居蒙 山,窮徑著書,諸公皆主焉。珫乃以書招太初,太初至, 相與盟于社,稱「苔溪五隱」,而珫為之長。

《明外史伍文定傳》:「戴德孺遷臨江知府。宸濠反,遣使 收府印,德孺斬之。與家人誓曰:『吾死守孤城,脫有急, 若輩沈池中,吾不負國也』。」

《何卿傳》:卿進都督僉事,威茂番十餘砦連兵劫軍,饟 卿戰屢捷,諸番乃爭獻首惡,歃血斷指耳,誓不復叛。 《張居正傳》:「徐階既去,令三子事居正謹。而高拱銜階 甚,欲殺之,嗾言路,追論不已,且使其所讎誣諸子罪, 下之獄。階求救居正,居正從容為拱言,拱客搆之,拱 言居正納階子三萬金。拱無子,居正多子,戲謂居正 『造物胡不均』?」居正曰:「多子甚為衣食憂。」拱忽正色曰: 「公有徐氏金,何憂也?」居正色變,指天誓辭甚苦。拱謝 不審,以故兩自疑。而拱客給事中宋之韓具疏且論 居正,居正知之,盛氣謁拱曰:「公不念香火盟,忍逐我?」 拱錯諤問,得其故,晨入部,出之韓參政以自白,而相 猜益甚。

《江南通志》:「張采,字受先,太倉人。少敏慧,折節讀書,以 復古為己任。崇禎戊辰進士,歸籍,鄉老干城隍廟誓 曰:『自今已往,幸通籍,毋以勢凌人,毋縱奴僕橫行,毋 使宗黨子弟肆里門,毋使私屬隸官府。有渝約者共 斥之,風俗亦大變』。」

荊本澈,字濂之,丹陽人。崇禎甲戌進士,出溫體仁門 下。與同年負氣節者誓曰:「異日苟待罪言路,宜別邪 正,罔顧私恩。」執政者銜之,授建昌府推官。所屬南豐、 瀘溪令,為相。私人激發其陰,事白,直指罷之。益怒,誣 以浮躁,免官歸。

盟誓部雜錄

《書經呂刑》:「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詛盟。」 《詩經𨚍風擊鼓章》:「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成說》謂成 其約誓之言。

《鄘風氓章》:「總角之宴,言笑宴宴,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王風大車》章「謂予不信,有如皦日。」約誓之詞也。 《禮記檀弓》:「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會,而民始疑。」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 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 盟府,大師職之。」

昭公三年,子大叔曰:「昔文襄之霸也,其務不煩諸侯, 令有事而會,不協而盟。」

《關尹子五鑑篇》:「蔽盟詛者,奇鬼攝之。」

《荀子大略》篇:「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交質子 不及五伯。不足于行者說過,不足于信者誠言。故《春 秋》善胥命,而《詩》非屢盟,其心一也。」

《淮南子齊俗訓》:「胡人彈骨,越人囓臂,中國歃血也。」所 由各異,其於信一也。

《論衡問孔》篇:「孔子見南子,子路不悅。子曰:『予所鄙者, 天厭之!天厭之』!」南子,衛靈公夫人也。聘孔子,子路不 悅,謂孔子淫亂也。孔子解之曰:「『我所為鄙陋者,天厭 殺我。至誠自誓,不負子路也』。問曰:『孔子自解,安能解 乎』?」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厭殺之,可引以誓;子路 聞之,可信以解。今未曾有為天所厭者也,曰「天厭之」, 子路肯信之乎?「行事雷擊殺人,水火燒溺人,牆屋壓 填人。」如曰「雷擊殺我,水火燒溺我,牆屋壓填我」,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