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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8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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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寒。若赫然振威,加以大怒,不許門下,逐之長途。 白即膝行於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觀《國風》,永辭 君侯,黃鶴舉矣。何王公大人之門,不可以彈長劍乎?

《答周益公》
宋·朱熹

「昨蒙寵諭,范、歐議論,鄙意有所不能無疑,欲以請教 而亦未暇。」今遇此便,似不可失,而病軀兩日,覺得沈 重愈甚于前勢,不容詳細稟白,但竊以為范、歐二公 之心,明白洞達,無纖芥可疑。呂公前過後功,瑕瑜自 不相掩。若如尊諭,卻恐未為得其情者,故願相公更 熟思之也。向見范公《與呂公書》,引汾陽、臨淮事者,語 意尤明白,而集中卻不見之,恐亦為忠宣所刪也。忠 宣固賢,然其規模氣象,似與文正有未盡同者,深諱 此事,雖不害為守正,然未得為可與權也。不審高明 以為如何?少日見徐玉丈端立,自言嘗見石林疑范、 馬、鍾律之辨,乃故為同異,以釋朋比之疑者。因告之 曰:「此事信否未可知。」然為此論者,亦可謂「不占便宜 矣。」石林為之一笑而罷。今日之論,恐或類此,故并及 之。僭率皇恐,切望矜恕。

《答周益公》
前人

「前者累蒙誨諭,范碑曲折,考据精博,論議正平,而措 意深遠,尤非常情所及。又得《呂子約錄記》所被教墨, 參互開發,其辨益明。熹之孤陋,得與聞焉,幸已甚矣」, 復何敢措一詞于其間哉!然隱之于心,竊有所不能 無疑者。蓋嘗竊謂呂公之心,固非晚生所能窺度,然 當其用事之時,舉措之不合眾心者,蓋亦多矣。而又 惡忠賢之異己,必力排之,使不能容于朝廷而後已。 是則一世之正人端士莫不惡之,況范、歐二公,或以 諷議為官,或以諫諍為職,又安可置之而不論?且論 之而合于天下之公議,則又豈可謂之太過也哉!逮 其晚節,知天下之公議不可以終拂,亦以老病將歸 而不復有所畏忌,又慮夫天下之事或終至于危亂, 不可如何,而彼眾賢之排去者,或將起而復用,則其 罪必歸于我,而并及于吾之子孫。是以寧損故怨,以 為收之桑榆之計。蓋其慮患之意,雖未必盡出于至 公,而其補過之善,天下實被其賜,則與世之遂非長 惡力戰天下之公議,以貽患于國家者,相去遠矣。至 若范公之心,則其正大光明,固無宿怨,而惓惓之義, 實在國家,故承其善意既起而樂為之用。其《自訟之 書》,所謂「相公有汾陽之心之德,仲淹無臨淮之才」之 力者,亦不可不謂之傾倒而無餘矣。此書今不見于集中恐亦以忠 宣刊去而不傳也此最為范公之盛德,而他人之難者,歐陽 公亦識其意而特書之。蓋呂公前日之貶,范公自為 可罪;而今日之起,范公自為可書。二人各記其實,而 美惡初不相掩,則又可見歐公之心亦非淺之為丈 夫矣。今讀所賜之書而求其指要,則其言若曰:「呂公 度量渾涵,心術精深,所以期于成務。而其用人,才德 兼取,不為」諸賢專取德望之偏,故范、歐諸公不足以 知之,又未及知其諸子之賢,而攻之有太過者。後來 范公雖為之用,然其集中歸重之語亦甚平平,蓋特 州郡之常禮,而實則終身未嘗解讎也。其後歐公乃 悔前言之過,又知其諸子之賢,故因《范碑》託為解讎 之語以見意,而忠宣獨知其父之心,是以直于「碑中 刊去其語,雖以取怒于歐公而不憚也。凡此曲折,指 意微密,必有不苟然者。顧于愚見有所未安,不敢不 詳布其說,以是求正。伏惟恕其僭易而垂聽焉。」夫呂 公之度量心術,期以濟務,則誠然矣。然有度量,則宜 有以容議論之異同,有心術,則宜有以辨人才之邪 正。欲成天下之務,則必從善去惡,進賢退姦,然後可 以有濟。今皆反之,而使天下之勢日入于昏亂,下而 至于區區西事。一方之病,非再起范公,幾有不能定 者。則其前日之所為,又惡在其有度量心術而能成 務也哉?其用人也,欲才德之兼取,則亦信然矣。然范、 歐諸賢,非徒有德而短于才者,其于用人,蓋亦兼收 而並取。雖以孫元規、滕子京之流,恃才自肆,不入規 矩,亦皆將護容養,以盡其能,而未嘗有所廢棄,則固 非專用德而遺才矣。而呂公所用,如張、李、二宋,姑論 其才,亦決非能優于二公者。乃獨去此而取彼,至于 一時豪俊跅弛之士,窮而在下者不為無人,亦未聞 其有以羅致而器使之也。且其初解相印,而薦王隨、 「陳堯佐以自代,則未知其所取者,為才也耶?為德也 耶?」是亦不足以自解矣。若謂范、歐不足以知呂公之 心,又不料其子之賢而攻之太過,則其所攻事皆有 跡,顯不可揜,安得為過?且為侍從諫諍之官,為國論 事,乃視宰相子弟之賢否以為前卻,亦豈人臣之誼 哉?若曰范、呂之讎初未嘗解,則范公既以呂公而再 逐,及其起任西事而超進職秩,乃適在呂公三入之 時。若范公果有怨於呂公而不釋,乃閔默受此,而無 一語以自明其前日之志,是乃內懷憤毒,不能以理 自勝,而但以貪得美官之故俛而受其籠絡,為之驅 使,未知范公之心,其肯為此否也?若曰歐公晚悔前 言之失,又知其諸子之賢,故因《范碑》以自解,則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