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9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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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唐肅傳》:肅子詢,以太常博士知歸州,用翰林學 士吳育薦,為御史,未至,喪母。服除,育方參政事。宰相 賈昌朝與詢有親嫌,育數與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 御史」,昌朝欲留詢,不得已以知廬州。凡官外徙者,皆 放朝辭,而詢獨不用;比入見中丞張方平,乃奏留詢, 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

《呂嘉問傳》:「初,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 上。曾布代向,懷不能平。會神宗出手札詢布,布訪于 魏繼宗,繼宗憤嘉問掠其功,列其與初議異者。布得 實,具上,嘉問多收悉干賞,挾官府而為兼并之事,神 宗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呂 惠卿同治。惠卿故憾布,至三司,召繼宗及市賈問狀」, 其辭同。乃脅繼宗,使誣布語言增加,繼宗不從,布言 不可共事。惠卿既執政,前獄遂成。布得罪,嘉問亦出 知常州。

《後山談叢》:杜正獻公、丁文簡公為河東宣撫,河陽節 度判官桂遜公,惠公之子,上書言事,歷詆執政。至惠 公曰:「至于臣父,亦出遭逢。」謂其非德選也。進奏院報 至,正獻戲文簡曰:「賢郎亦要牢籠。」文簡深銜之。其後 二公同在政府,人言蘇子美進奏院祠神事,正獻避 嫌不與,文簡論以深文,子美坐廢為民。從坐者數千 「人,皆名士大夫也,正獻亦罷去。」一言之謔,貽禍一時, 故不可不慎也。

《避暑錄話》:張安道與歐陽文忠素不相能。慶曆初,杜 祁公、韓富、范四人在朝,欲有所為,文忠為諫官,協佐 之。而前日呂申公所用人多不然,于是諸人皆以朋 黨罷去,而安道繼為中丞,頗彈擊以前事,二人遂交 怨。蓋趨操各有主也。嘉祐初,安道守成都,文忠為翰 林,蘇明允父子自眉州走成都,將求知安道,安道曰: 「吾何足以為重,其歐陽永督乎?不以其隙為嫌也。」乃 為作書辦裝,使人送之京師謁文忠。文忠得明允父 子所著書,亦不以安道薦之非其類,大喜曰:「後來文 章當在此。」即極力推譽,天下于是高此兩人。子瞻兄 弟後出入四十餘年,雖物議于二人各不同,而亦未 嘗敢有纖毫輕重于其間也。

《聞見前錄》:韓魏公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知揚 州。王荊公初及第,為僉判,每讀書至達旦,略假寐,日 已高,急上府,多不及盥漱。魏公見荊公少年,疑夜飲 放逸,一日,從容謂荊公曰:「君少年無廢書,不可自棄。」 荊公不答,退而言曰:「韓公非知我者。」魏公後知荊公 之賢,欲收之門下。荊公初不屈,如召試館職不就之 類是也。故荊公《熙寧日錄》中短魏公為多,每曰:「韓公 但形相好耳。」作《畫虎圖》詩詆之。至荊公作相,行新法, 魏公言其不便,神宗感悟,欲罷其法。荊公怒甚,取魏 公章送條例司,疏駮頒天下。又誣呂申公有言,藩鎮 大臣將興晉陽之師,除君側之惡,自草申公謫詞昭 著,其事因以搖魏公賴神宗之明,眷禮魏公,終始不 替。魏公薨,帝震悼,親製墓碑,恩意甚厚。荊公有《挽詩》 云:「幕府少年今白髮,傷心無路送靈輀。」猶不忘魏公 少年之語也。

李承之,待制奇士,蘇子瞻所謂「李六丈人豪」也。為童 子時,論其父緯之功于朝,久不報,自詣漏舍以狀白 丞相韓魏公,公曰:「君果讀書,自當取科名,不用紛紛 論賞也。」承之云:「先人功罪未辨,深恐先犬馬填溝壑, 無以見于地下,故忍痛自言。若欲求官,稍識字,第二 人及第固不難。」魏公王堯臣榜第二人登科,承之故 云。公聞其語矍然。或云:「魏公德量服一世,獨於承之, 終身不能平。」

李承之,在仁宗朝官州縣,因邸吏報包拯拜參政,或 曰:「朝廷自此多事矣。」承之正色曰:「包公無能為。今知 鄞縣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亂天下者,此 人也。」後荊公相神宗,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 言不足恤為述,承之深詆之。至呂獻可中丞死,承之 以詩哭之,有「好進賢須退,忠臣死國憂。吾生竟何益, 願下九泉遊」之句。荊公之黨,呂惠卿益怒之,未有以 發也。會承之上章自敘,仁宗留其章禁中,惠卿堅請 頒之,惠卿因節略文意,以「天生微臣,實為陛下」等語, 故上意遂有愚弄人主之責,終其身不至大用。 《龍川別志》:范文正公篤于忠亮,雖喜功名而不為朋 黨,早歲排呂許公勇於立事,其徒因之矯厲過直,公 亦不喜也。自睦州還朝,出鎮西事,恐許公不為之地, 無以成功,乃為書自咎,解讎而去。其後以參知政事 安撫陜西。許公既老居鄭,相遇于途。文正身歷中書, 知事之難,惟有悔過之語,于是許公欣然,相與語終 日。許公問何為亟去朝廷,文正言欲經制西事耳。許 公曰:「經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便。」文正為之愕然。故 歐陽公為《文正神道碑》,言二公晚年歡然相得,由此 故也。後生不知,皆咎歐陽公。予見張公言之乃信。 《過庭錄》:文正嘗指呂申公之失。文正出帥陜,呂欲疏 遠之,及韓、夏二公悉改除節鉞,蓋換武則不能在朝 廷也。文正知其意,思上章辭之而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