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9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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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鬼為蜮,則不可得。有靦面目,視人罔極。作此《好歌》, 以極反側。

《雜感寄都門舊知》此詩為李于鱗隙末而作
明·謝榛

瞻彼終南山,松蘿幽且邃。中有一真人,超然遠朝市。 手握神龍珠,照夜光自祕。石苔積古色,斗室廓天地。 澗泉為誰清,蕙花為誰媚?西望徒遐思,書札何由寄。 嗟哉處流俗,冥心可無醉。鴟鴞為家祥,鳳鸞非世瑞。 奈何君子交,中道兩棄置。不見鍼與石,相合似同類。 文字生瑕疵,鄧林紛葉墜。有家早歸與,獨歌以卒歲。 歲寒元氣塞,偃仰待春事。

嫌隙部紀事一

《左傳·僖公十五年》:「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 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 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賂秦伯以 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解梁城,既而 不與。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 《昭公二十年》,衛公盂縶狎齊豹,奪之司寇與鄄。有役 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褚師圃,欲去之。公 子朝通於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亂,故齊豹、北宮 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

二十五年。初,季公鳥娶妻於齊鮑文子,生申。公鳥死, 季公亥與公思。展與公鳥之臣申夜姑相其室。及季 姒與饔人檀通,而懼,乃使其妾抶己,以示秦遄之妻, 曰:「公若欲使余,余不可而抶余。」又訴於公甫曰:「展與 夜姑將要余。」秦姬以造公之。公之與公甫告平子,平 子拘展於卞而執夜姑,將殺之。公若泣而哀之,曰:「殺 是,是殺余也。」將為之請。平子使豎勿內,日中不得請。 有司逆命公之使,速殺之。故公若怨平子。季郈之雞 鬥,季氏介其雞,郈氏為之金距。平子怒,益宮於郈氏, 且讓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臧昭伯之從弟會,為讒 於臧氏,而逃於季氏。臧氏執旃。平子怒,拘臧氏老,將 禘於襄公萬者二人,其眾萬於季氏。臧孫曰:「此之謂 不能庸先君之廟。」大夫遂怨平子。公若獻弓於公,為 且與之出射於外,而謀去季氏。公為告公果、公賁,公 果、公賁使侍人僚柤告公,公寢,將以戈擊之,乃走。公 曰:「執之亦無命也。」懼而不出。數月不見,公不怒。又使 言公,執戈以懼之,乃走。又使言公,曰:「非小人之所及 也。」公果自言。公以告臧孫,臧孫以難告郈孫,郈孫以 可勸告子家懿伯。懿伯曰:「讒人以君徼幸,事若不克, 君受其名,不可為也。舍民數世,以求克事,不可必也。 且政在焉,其難圖也。」公退之,辭曰:「臣與聞命矣。言若 洩,臣不獲死。」乃館於公。叔孫昭子如闞,公居於長府。 九月戊戌,伐季氏。

定公十四年,梁嬰父惡董安于,謂知文子曰:「不殺安 于,使終為政於趙氏,趙氏必得晉國。盍以其先發難 也,討於趙氏。」文子使告於趙孟曰:「范、中行氏雖信為 亂,安于則發之,是安于與謀亂也。晉國有命,始禍者 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趙孟患之,安于曰:「我死 而晉國寧,趙氏定,將焉用生?人誰不死,吾死莫矣。」乃 縊而死。趙孟尸諸市,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 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從趙孟盟,而後趙氏定 祀,安于於廟。

《國語》:趙簡子使尹鐸為晉陽,曰:「必墮其壘培,吾將往 焉。若見壘培,是見寅與吉射也。」尹鐸往而增之。簡子 如晉陽,見壘,怒曰:「必殺鐸也而後入。」大夫辭之不可, 曰:「是昭余讎也。」郵無正進曰:「昔先主文子,少釁於難, 從姬氏於公宮,有孝德以出在公族,有恭德以升在 位,有武德以羞為正卿,有溫德以成其名譽。失趙氏 之典刑,而去其師保,基於其身,以克復其所。及景子 長於公宮,未及教訓而嗣立矣。亦能纂修其身,以受 先業,無謗於國。順德以學子,擇言以教子,擇師保以 相子。今吾子嗣位,有文之典刑,有景之教訓,重之以 師保,加之以父兄,子皆疏之,以及此難夫!」尹鐸曰:「思 樂而喜,思難而懼,人之道也。委土可以為師保,吾何 為而不增?是以修之。庶曰:可以鑑,而鳩趙宗乎?若罰 之,是罰善也。罰善必賞惡,臣何望矣?」簡子說,曰:「微子, 吾幾不為人矣。」以免難之賞賞尹鐸。初,伯樂與尹鐸 有怨,以其賞如伯樂氏,曰:「子免吾死,敢不歸祿?」辭曰: 「吾為主圖,非為子也。怨若怨焉。」

《韓子內儲說下篇》:魏王臣二人,不善濟陽君。濟陽君 因偽令人矯王命而謀攻己。王使人問濟陽君曰:「誰 與恨?」對曰:「無敢與恨。雖然,嘗與二人不善,不足以至 於此。」王問左右,左右曰:「固然。」王因誅二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