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
第一百六卷《目錄》。
《嫌隙部·紀事二》
《交誼典》第一百六卷。
嫌隙部紀事二
《晉書庾純傳》:「純歷中書令、河南尹。初,純以賈充姦佞, 與任敳共舉充西鎮關中,充由是不平。充嘗宴朝士, 而純後至,充謂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後』?純曰: 『且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來後。世言純之先嘗有伍 伯者,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純以此相譏焉。充自以位 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純行酒,充不時飲,純曰:『長者為 壽,何敢爾乎』』!」充曰:「父老不歸供養,將何言也!」純因發 怒曰:「賈充天下兇兇,由爾一人!」充曰:「充輔佐二世,蕩 平巴、蜀,有何罪而天下為之兇兇?」純曰:「高貴鄉公何 在?」眾坐因罷。充左右欲執純,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 佑之,因得出。充慚怒,上表解職。純懼,上河南尹、關內 侯印綬。上表自劾曰:「司空公賈充,請」諸卿校并及臣。 臣不自量,飲酒過多,醉亂行酒,重酌于公,公不肯飲, 言語往來,公遂訶臣「父老不歸供養,卿為無天地」,臣 不服罪自引,而更忿怒,厲聲名公臨時諠譊,遂至荒 越。《禮》,八十月制,誠以衰老之年,變難無常也。臣不惟 生育之恩,求養老父,而懷祿貪榮,烏鳥之不若。充為 三公,論道興化,以教「義責臣是也。而以枉錯直,居下 犯上,醉酒迷荒,昏亂儀度。臣得以凡才,擢授顯任。《易》 戒濡首,《論》誨酒困。而臣聞義不服,過言盈庭,黷慢台 司,違犯憲度,不可以訓。請臺免臣官,廷尉詰罪,大鴻 臚削爵土。敕身不謹,伏須罪誅。」御史中丞孔恂劾純 請免官。詔曰:「先王崇尊卑之禮,明貴賤之序,著溫克 之德,記沈酗之禍,所以光宣道化,示人軌儀也。昔廣 漢陵慢宰相,獲犯上之刑;灌夫託醉肆忿,致誅斃之 罪。純以凡才,備位卿尹,不惟謙敬之節,不忌覆車之 戒。陵上無禮,悖言自口,宜加顯斥,以肅朝倫。」遂免純 官。又以純父老,不求供養,使據禮典,正其臧否。太傅 何曾、太尉荀顗、驃騎將軍齊王攸議曰:「凡斷正臧否, 宜先稽之《禮》律。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 從政。新令亦如之。按純父年八十一,兄弟六人,三人 在家,不廢侍養,純不求供養,其于禮律未有違也。司 空公以純備位卿尹,望其有加于人,而純荒酒,肆其 忿怒。臣以為純不遠布孝至之行,而近惜常人之失, 應在譏貶。」司徒石苞議:「純榮官忘親,惡聞格言,不忠 不孝,宜除名削爵土。」司徒西曹掾劉斌議以為:「敦敘 風俗,以人倫為先;人倫之教,以忠孝為主。忠故不忘 其君,孝故不忘其親。若孝必專心于色養,則明君不 得而臣;忠必不顧其親,則父母不得而子也。是以為 臣者,必以義斷其恩,為子者,必以情割其義。在朝則 從君之命,在家則隨父之制,然後君父兩濟,忠孝各 序。純兄峻以父老求歸,峻若得歸純,無不歸之勢;峻 不得歸純,無得歸之理。純雖自聞,同不見聽。近遼東 太守孫和、廣漢太守鄧良,皆有老母,良無兄弟,授之 遠郡,辛苦自歸,皆不見聽。且純近為京尹,父在界內, 時得自啟定省,獨于禮法外處其貶斥,斌愚以為非 理也。《禮》,年八十,一子不從政。純有二弟在家,不為違 禮。又令年九十,乃聽悉歸。今純父實未九十,不為犯 令,罵辱宰相,宜加放斥,以明國典。聖恩愷悌,示加貶 退,臣愚無所清議。」河南功曹史龐札等表曰:「臣郡前 尹關內侯純,醉酒失常。戊申詔書,既免尹官,以父篤 老,不求供養,下五府依禮典正」其臧否。臣謹按三王 養老之制,「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其家不從政。」斯誠 使人無闕孝養之道,為臣不違在公之節也。先王制 禮垂訓,莫尚于周。當其時也,姬公留周,伯禽之魯,孝 子不匱,典禮無愆。今公府議七十時制,八十月制,欲 以駮奪從政之限,削除爵土。是為公旦立法,還自越 之。魯侯為子,即為罰首也。石奮期頤四子,列郡近太 宰;獻王諸子,亦在藩外。古今同符,忠孝並濟。臣聞悔 吝之疵,君子有之。尹性少飲多,遂至沈醉。尹醒聞之, 悼恨前失,執謙引罪,深自奏劾,求入重法。今公府不 原所由,而謂傲狠,是為重罪過醉之言,而沒迷復之 義也。臣聞父子天性,愛由自然,君臣之交,出自義合。 而求忠臣,必于孝子。是以先王立禮,敬同于父,原始 要終,齊于所生。如此,猶患人臣罕能致身。今公府議 云,禮律雖有常限,至于疾病歸養,不奪其志。如此則 為禮禁正直,而陷入以詐,違越王制,開其殆原。尹少 履清苦,事親色養,歷職內外,公廉無私。此陛下之所 以屢發明詔,而尹之所以仍見擢授也。尹,行己也恭, 率下也敬,先眾後己,實是宿心。一旦由醉,責以暴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