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9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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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部列傳一

陳完

按《春秋臣傳》:陳完字敬仲,陳厲公之子。莊公二十二 年,陳人殺太子禦寇,公子完奔齊。齊侯使為卿。辭曰: 「羇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 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 以速官謗,請以死辭。」使為工政。飲桓公酒樂,公曰:「以 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君子曰:『酒以成禮, 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初,懿氏卜 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干飛,和鳴鏘鏘。有 媯之後,將育於姜。」陳厲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 《周易》見陳侯,陳侯使筮之,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 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 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太嶽之後也。山嶽 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及陳之亡也,陳 桓子始大於齊。

陳須無

按《春秋臣傳》:陳文子,名須無,齊卿也,陳完之孫。文子 見崔武子,退而告人曰:「崔子將死乎?過君以義,猶自 抑也,況以惡乎?」盧蒲癸將殺慶氏,文子謂桓子曰:「禍 將作矣,吾其何得?」卒逐慶氏,文子遂奔魯。

陳無宇

按《春秋臣傳》:「陳無宇,齊陳桓子也。父須無、欒高氏,皆 嗜酒,信內強於陳、鮑氏而惡之。」昭十年,陳桓子伐欒 高氏,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彊奔魯,陳、鮑分其室。晏子 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凡有血 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 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 老於莒。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人之貧 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哉,周能施也』。桓公 是以霸。」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 陳氏始大。高彊後適晉,晉侯逐范、中行氏。二子將伐 公,高彊曰:「三折肱,知為良醫。唯伐君為不可。」民弗與 也。

陳不占

按《萬姓統譜》:齊崔杼弒莊公,不占聞難,將赴之。比去, 餐則失匕,上車失軾。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占 曰:「死君,義也,無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聞戰鬥之 聲,恐駭而死。

陳寅

按《左傳》:定公六年: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 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陳 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惟寡人說子之言, 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唯君亦以 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 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陳寅曰:「昔吾主范氏,今子 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然子死 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范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 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 乃執樂祁。

陳乞

按《左傳》哀公六年:齊陳乞偽事高、國者,每朝必驂乘 焉。所從必言。諸大夫曰:「『彼皆偃蹇,將棄子之命』。皆曰: 『高、國得君必偪,我盍去之』。」夏六月戊辰,陳乞、鮑牧及 諸大夫以甲入於公宮。昭子聞之,與惠子乘如公,戰 於莊,敗。國人追之,國夏奔莒,遂及高。張、晏圉、弦施來 奔。八月,陳僖子使召公子陽生。冬十月丁卯,立之。使 胡姬以安孺子。如賴,去鬻姒。公使朱毛遷孺子於駘, 不至,殺諸野幕之下,葬諸殳《冒淳》。

陳瓘 陳莊

按《左傳哀公十一年》:「齊伐我師,及齊師戰於郊。右師 奔,齊人從之。陳瓘、陳莊涉泗。」

陳書

按《左傳哀公十一年》:「公會吳子伐齊。陳僖子謂其弟: 『書:爾死,我必得志』。將戰,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 不聞金矣』。」甲戌,戰於艾陵,大敗齊師,獲國書、公孫夏、 閭丘明。《陳書》、東郭書。

陳逆 陳豹

按《左傳》哀公十四年:齊簡公之在魯也,闞止有寵焉。 及即位,使為政。陳成子憚之,驟顧諸朝。諸御鞅言於 公曰:「陳、闞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弗聽。子我夕,陳逆殺 人,逢之,遂執以入。陳氏方睦,使疾而遺之潘沐,備酒 肉焉,饗守囚者,醉而殺之而逃。子我盟諸陳於陳宗。 初,陳豹為子我臣,有寵,謂之曰:「我盡逐陳氏而立女, 若何?」對曰:「我遠於陳氏矣,且其違者不過數人,何盡 逐焉?」遂告陳氏。子行曰:「彼得君弗先,必禍子。」子行舍 於公宮。夏五月壬申,成子兄弟四乘如公,子我在幄, 出逆之,遂入,閉門。子我歸,屬徒攻闈與大門,皆不勝, 乃出。陳氏追之,失道於弇中。適豐丘,豐丘人執之以 告,殺諸郭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