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9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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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恆

按《左傳》:哀公十四年四月甲午,齊陳恆弒其君壬於 舒州。孔子三日齊而請伐齊。三公曰:「魯為齊弱久矣, 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與者 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孫。」孔子 辭,退而告人曰:「吾以從大夫之後也。故不敢不言。」

陳亢

按《家語》,「陳亢,陳人,字子亢,少孔子四十歲。」

陳駢

按《呂氏春秋》,「老耽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 清,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 先,兒良貴後。」

陳悲

按《呂氏春秋》,「古善相馬者,陳悲相股腳。」

陳良

按《孟子註》:「陳良儒者也。」

陳相

按:《孟子註》:「陳相,良之門徒也。」

陳辛

按:《孟子註》:「辛相弟。」

陳代

按:《孟子註》:「陳代,孟子弟子也。」

陳臻

按:《孟子註》:「陳臻,孟子弟子也。」

陳賈

按:《孟子註》:「陳賈,齊大夫。」

陳戴

按《孟子註》:「戴為齊卿,食釆於蓋。」

陳仲子

按《孟子註》:「陳仲子,齊一介之士,窮不苟求者。」

陳軫

按《戰國策》,陳軫去楚之魏,張儀惡之於魏王曰:「軫猶 善楚,為求地甚力。」左爽謂陳軫曰:「儀善於魏王,魏王 甚信之,公雖百說之,猶不聽也。公不如以儀之言為 資,而得復楚。」陳軫曰:「善。」因使人以儀之言聞於楚。楚 王喜,欲復之。

陳翠

按《戰國策》: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燕 王許諾。太后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則亦 已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志焉。陳翠欲見太 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陳翠曰:「無害也。」遂入 見。太后曰:「何臞也?」太后曰:「賴得先生鴈鶩之餘,食不 宜臞者。臞者,憂公子之且為質於齊也。」陳翠曰:「人主 之愛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愛子也,又不愛 丈夫子獨甚。」太后曰:「何也?」對曰:「『太后嫁女諸侯,奉以 千金,齎地百里,以為人之終也。今王願封公子,百官 持職,群臣效忠,曰公子無功不當封』。今王之以公子 為質也,且以為公子功也,而太后弗聽,臣是以知人 主之不愛丈夫子獨甚也。」太后曰:「老婦不知長者之 計。」乃命公子乘車,制衣,為行具。

陳筮

按《史記韓世家》:「趙魏攻韓,陳筮見穰侯,請發兵救韓。」

陳莊

按《戰國策》:「秦惠王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 更號為侯,而使陳莊相蜀。」

陳勝

按《漢書陳勝傳》:「勝字涉,陽城人。少時嘗與人傭耕,輟 耕之壟上,悵然甚久,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 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勝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 鵠之志哉!秦二世元年秋七月,發閭左戍漁陽九百 人,勝為屯長,會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斬。乃 謀殺兩尉,召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當斬。壯士 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侯王將相寧有種乎』』?」徒屬 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袒右,稱大楚。勝 自立為將軍,入據陳,立為王,號為張。楚諸郡縣皆殺 長吏以應勝。秦令章邯免驪山徒,人奴產子,悉發以 擊楚軍,大敗之。至下城父,其御莊賈殺勝以降秦,諡 曰隱王。勝為王凡六月,初為王。其故人傭耕者聞之 之陳,叩宮門,見涉殿屋帷帳。客曰:「夥涉之為王,沈沈」 者,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自陳涉始。 高祖時為勝,置守冢於碭。王莽敗,迺絕。

陳餘

按《史記陳餘傳》:「陳餘者,大梁人也。好儒術,數游趙,苦 陘,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餘年少,父事張耳,兩人 相與為刎頸交。秦滅魏數歲,聞此兩人魏名士也,購 求有得張耳千金,陳餘五百金,乃變名姓,俱之陳,為 里監門以自食。陳涉起蘄入陳,張耳、陳餘上謁陳涉。 於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將軍,以張耳、陳餘」 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北略趙地。趙地聞之,不戰 以城下者三十餘城,至邯鄲,張耳、陳餘怨陳王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