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善事中人。累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承旨。宣和三 年拜尚書右丞,五年轉左丞,明年拜少宰。無所建明」, 惟阿順趨諂、充位而已,都人目為「浪子宰相。」徽宗內 禪,升太宰。金人薄都城,邦彥堅主割地之議。太學生 陳東數百人伏宣德門上書,言邦彥之徒為社㮨之 賊,請斥之。邦彥退朝,群指而大詬,且欲毆之,疾馳得 免。乃以特進、觀文殿學士充太一宮使,出知鄧州。建 炎初,以主和誤國,責建武軍節度副使,潯州安置。
李亙
按《宋史李亙傳》:「亙字可大,兗州乾封人。大觀二年進 士,擢尚書郎官。建炎末,金人犯淮南,劉豫使守大名, 與凌唐佐謀,密陳豫可取狀,告於朝,事泄,亙坐死。後 贈官立祠曰『愍忠』。」
李伸
按《宋史李伸傳》:「伸知天興縣,堅守不下,城陷自殺。」
李彌遜
按《宋史李彌遜傳》:「彌遜,字似之,蘇州吳縣人。登大觀 三年第,調單州司戶,再調陽穀簿。政和四年,遷校書 郎,累官起居郎。以封事剴切,貶知盧山縣,改奉嵩山 祠。宣和末,知冀州。靖康元年,召為衛尉少卿,出知瑞 州,改淮南運副。後奉興國宮祠,知饒州。召對,首奏當 堅定規模,排斥姦言,輔臣有不悅者,以直寶文閣知」 吉州。七年,遷起居郎。彌遜自政和末以上封事得貶, 垂二十年,及復居是職,直前論事,鯁切如初。秦檜再 相,惟彌遜與吏部侍郎晏端復有憂色。八年,彌遜上 疏乞外甚力,詔不允。趙鼎罷相,檜專國,贊帝決策通 和。胡銓、范如圭、曾開相繼貶逐,彌遜力陳不可者二。 檜嘗邀彌遜至私第,曰:「政府方盧員,苟和好無異議, 當以兩地相浼。」答曰:「彌遜受國恩深厚,何敢見利忘 義?顧今日之事,國人皆不以為然。獨有一去,可報相 公。」檜默然。次日,彌遜再上疏,言愈切直,檜大怒。彌遜 引疾,以徽猷閣直學士知端州,改知漳州。十年,歸隱 連江西山。是歲,兀朮分四道入侵。十二年,檜乘金兵 既敗,收諸路兵,復通「和好,追仇向者盡言之臣嗾」言 者論彌遜,落職。二十三年,卒。
李元白
按《尚友錄》:「元白名齊,以字行,寧化人。博覽強記,不能 俛就舉子業,乃大肆力於詩,出入少陵集中幾逼真。 纂杜詩為押韻,又集其句為一編,皆行於世。嘗集《大 觀昇平詞》若干首以進,得初品官,即歸故廬,笑傲泉 石而終老焉。集句始於王安石,而孔毅甫、葛亞卿相 繼而作,俱聲聞於時。」
李華
按《萬姓統譜》:「華字實夫,溧陽人。父沒居喪,毀瘠盡哀。 母疾,華衣不解帶者十餘年,有田十餘頃,穀貴,平價 食其一方。大觀、政和間,蝗數害稼,不食其田。子朝正, 累官至知平江府。」
李椿年
按《萬姓統譜》:「椿年,浮梁人。政和間進士,歷司農丞、度 支郎中,後知婺州,致仕。初,母喪,於中都徒步護喪歸 葬,有甘露之祥。所著有《易傳》十卷,文集十卷。」
李綱
按《宋史李綱傳》:「綱字伯紀,邵武人,自其祖始居無錫。 父夔,終龍圖閣待制。綱登政和二年進士第,積官至 監察御史。宣和七年,為太常少卿。時金人渝盟,邊報 狎至,詔皇太子為開封牧,令侍從各具所見以聞。綱 刺臂上血疏云:『若假皇太子以位號,使為陛下收將 士心,以死捍敵,天下可保』。」疏上,內禪之議乃決。欽宗 即位,除兵部侍郎。靖康元年,金將斡离不兵渡河,徽 宗東幸,宰執請上暫避敵鋒。綱曰:「今日之計,當整軍 馬,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乃以綱為東 京留守。綱治守戰之具,不數日而畢。敵兵攻城,綱身 督戰,募壯士縋城而下,斬酋長十餘人,殺其眾數千。 金人知有備,又聞上已內禪,乃退,求遣大臣至軍中 議和。上遣李梲往,梲還報,以皇弟康王少保張邦昌 為質。時朝廷日輸金幣,而金人需求不已,日肆屠掠, 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綱奏言:「金人貪婪無厭,其 勢非用師不可。若扼河津,絕饟道,堅壁勿戰,俟其食 盡北歸,半渡而擊之,此必勝之計也。」上深以為然,約 日舉事。姚平仲勇而寡謀,先期率步騎萬人夜斫敵 營,欲生擒斡离不,取康王以歸。夜半,中使傳旨諭綱 援之。綱率諸將旦出與金人戰,以神臂弓射金人,卻 之。平仲竟以襲敵營不克,亡去。金使來,宰相李邦彥 語之曰:「用兵乃李綱、姚平仲,非朝廷意。」遂罷綱,以蔡 懋代之。太學生陳東等詣闕上書,明綱無罪,軍民不 期而集者數十萬。帝亟召綱,復為尚書右丞,充京城 四壁守禦使。綱下令能殺敵者厚賞,眾奮躍,金人懼, 乃退師。未幾,以綱專主戰議,喪師費財,責授保靜軍 節度副使,建昌軍安置。金兵再至,上悟《和議》之非,除 綱資政殿學土,領開封府事。綱被命率湖南勤王之 師入援,未至而都城失守。先是,康王至北軍,為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