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0 (1700-1725).djvu/2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三百三十卷目錄

 閨識部列傳二

  周二

  楚老萊妻     北郭先生妻

  齊田稷母     楚子發母

  齊宿瘤女     齊君王后

  曲沃負      陶答子妻

  趙括母

  漢

  漂母       嚴延年母

  王章妻女

  後漢

  袁隗妻      趙伯英妻李文姬

  張亮則妻陳惠謙  楊子拒妻

  吳

  李衡妻習氏    孫破虜吳夫人

  孫翊妻徐氏

  魏

  趙昂妻王氏    許允妻阮氏

  王經母

  晉

  羊耽妻辛氏    杜有道妻嚴氏

  王渾妻鍾氏    何無忌母劉氏

  劉聰妻劉氏    苻堅妾張氏

  涼武昭后尹氏   慕容垂妻段氏

  烏桓魯利妻    孟昶妻周氏

  北魏

  姚氏婦楊氏

  唐

  鍾紹京夫人許氏  陶齊亮母金氏

  潘炎妻劉氏    李侃妻楊氏

  董昌齡母楊氏   李克用妻劉氏

  後周

  周行逢妻嚴氏

閨媛典第三百三十卷

閨識部列傳二

周二

楚老萊妻

按劉向《列女傳》,楚老萊妻,老萊子之妻也。萊子逃世 耕於蒙山之陽,葭牆蓬室,木床蓍席,衣縕食菽,墾山 播種。人或言之楚王曰:「老萊賢士也。」王欲聘以璧帛, 恐不來。楚王駕至老萊之門,老萊方織畚,王曰:「寡人 愚陋,獨守宗廟,願先生幸臨之。」老萊子曰:「僕山野之 人,不足守政。」王復曰:「守國之孤,願變先生之志。」老萊 子曰:「諾。」王去,其妻戴畚鍤,挾薪樵而來,曰:「何車跡之 眾也?」老萊子曰:「楚王欲使吾守國之政。」妻曰:「許之乎?」 曰:「何?」妻曰:「妾聞之,可食以酒肉者,可隨以鞭捶;可授 以官祿者,可隨以鈇鉞。今先生食人酒肉,受人官祿, 為人所制也,能免於患乎?妾不能為人所制。」投其畚 鍤而去。老萊子曰:「子還,吾為子更慮之。」遂行不顧,至 江南而止,曰:「鳥獸之解毛,可績而衣之,捃其遺粒,足 以食也。」老萊子乃隨其妻而居之。民從而家者,一年 成落,三年成聚。君子謂老萊妻果於從善。《詩》曰:「衡門 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此之謂也。

北郭先生妻

按《韓詩外傳》:楚莊王使使齎金百斤聘北郭先生。先 生曰:「臣有箕箒之使,願入計之。」即謂婦人曰:「楚欲以 我為相,今日相即結駟列騎,食方丈於前,如何?」婦人 曰:「夫子以織屨為食,食粥毚履,無怵惕之憂者,何哉? 與物無治也。今如結駟列騎,所安不過容膝;食方丈 於前,所甘不過一肉。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殉楚 國之憂,其可乎?」於是遂不應聘,與婦去之。《詩》曰:「彼美 淑姬,可與晤言。」按劉向列女傳作楚於陵妻事同此

齊田稷母

按劉向《列女傳》:齊田稷母,齊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 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子為相三 年,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 對曰:「誠受之於下。」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苟 得,竭情盡實,不行詐偽,非義之事不計於心,非理之 利,不入於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設官以待子, 厚祿以養子,言行則可以報君。夫為人臣而事其君, 猶為人子而事其父也。盡力竭能,忠信不欺,務在效 忠,必死奉命,廉潔公正,故遂而無患。今子反,是遠忠 矣。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 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慚而出,反其金 自歸罪於宣王,請就誅焉。宣王聞之,大賞其母之義, 遂舍稷子之罪,復其相位,而以公金賜母。君子謂稷 母廉而有化。《詩》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無功而食祿, 不為也,況於受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