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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3 (1700-1725).djvu/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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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朝覲宗遇之時,王有饗食之禮,饗在廟則有送逆,故先儒謂因此朝、覲、宗遇而行享食,則有迎賓之法也。方氏曰:「天子之待諸侯,朝而下堂,禮也。覲而下堂,則失禮矣。蓋春夏出而與物交,秋冬出而與物辨,朝覲之別如此。」 《周官齊僕》各以其等為車送逆之節,此朝禮下堂之儀也。由彝王而降,乃有覲而下堂之儀,豈非失禮乎?易氏曰:「《大行人》言賓、主、車介、步數,皆曰朝位。」 是知非特在廟之禮。況經言饗食,列於朝覲、宗遇之後,則是數者皆有送逆之法明矣。餘見《大行人》及《樂師》。

道僕,上士十有二人。

訂義賈氏曰:「朝夕在朝,往來駕稅,難而且煩,故人最多。」

掌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法儀如齊車。

訂義鄭鍔曰:「『朝夕者,早晚朝見之名也。早朝曰朝,暮朝曰夕。《左傳》云:『百官承事,朝而不夕』。又曰:『右尹子革夕』。《國語》曰:『朝日夕月』,凡此皆謂早晚之朝。王之早晚朝見群臣,皆乘此路,閒暇燕遊而出入,亦乘是路,以道名之,使人君知所警也。道僕馭之,其法儀皆如齊車』。謂其禮同。」王昭禹曰:「其法儀如齊車者,則朝夕也。燕,出」入也。其度數動容,亦各以其等為之節也。

掌《貳車》之政令。

訂義鄭康成曰:「貳亦副也。」鄭鍔曰:「貳車之出入,亦欲其由道也,非大路與齊車無貳車也。」以為燕出入,尢當謹其後車,故特以掌其政令言之。《易氏》曰:「貳車猶掌其政令。」則道車之用嚴矣。

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訂義賈氏曰:「人亦多者,王有四時之田,兼有園囿遊獵及取鮮獸之等,亦事煩故也。」

掌馭田路,以田以鄙。

訂義鄭康成曰:「田路,木路也。」鄭鍔曰:「王田必乘木路者,蓋木德盛於東方,仁也;王者之田不合圍,仁也。」然謂以田以鄙者,或以為都鄙,王者亦無循行縣鄙,親自省耕之理,然則或田於三田之地,或田於縣鄙之地,王者循行縣、鄙,不專用田車與田僕而已。

掌佐車之政。

訂義鄭康成曰:「佐亦副。」李嘉會曰:「道僕曰貳車,田僕曰佐,車曰貳、曰佐,各有異義,佐則所以佐之。」王昭禹曰:「《記》曰:『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則佐車於田獵可知矣』。」鄭鍔曰:「田必有佐車,掌其政令,使當田者則田,當止者則止,所以全人君之仁。」

設驅逆之車。

訂義鄭鍔曰:「田必設驅逆車,自後驅禽,使之就獲,自前逆禽,使不出圍。」

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自大馭以至田僕,皆王五路之馭者也。馭夫則馭貳車、從車、使車而已。其車既眾,非多其員,則有所不給,故馭夫以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為之。」李嘉會曰:「戎副曰倅,田副曰佐。其馭與右皆不常任,惟貳車、從車、使車則常設,故通使六十人乘之與?」賈氏曰:「馭夫總六十人。」案《校人》:「三乘為皁,皁一趨馬;三」皁為繫,繫一馭夫,則馬三十六匹一馭夫。計馬二千一百六十匹,則六十馭夫。又駑六麗一師,六師一趨馬,六趨馬一馭夫。主駑四百三十二匹,駑共千二百九十六匹,則馭夫三人,并前為六十三人。與此不合者,此《序官》脫三人也。

掌馭貳車、從車、使車。

訂義王氏曰:「貳車、副車、從車,謂屬車也。使車,謂使者所乘之車。」王氏詳說曰:「『『『嘗攷《巾車》五路之外,而道右有從車,戎僕有倅車,田僕有佐車,又有驅逆之車。此曰貳車、從車、使車』。以經攷之,初不相重復也。曰從車』者,謂駕玉路,則餘路為從;若駕金路等路,則玉路不復出。此《典路》所謂『以路從』是已。曰倅車』者,倅戎車之倅有」五,與從車之四,則屬車九乘矣。此《車僕》所謂戎車之倅,闕車之倅,苹車之倅是已。曰「佐車」者,田車之佐也,《少儀》所謂「乘貳車則貳,佐車則否」是已。曰「驅逆之車」,乃逐獸之車,《大司馬》所謂「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是已。曰「使車」,則宮中給繇役之車,《巾車》所謂良車、散車者是已。大率公車、從車之外,天子朝祀之副車曰貳,戎車之副曰倅,田車之副曰「佐」,諸侯田車、戎車之副則併曰佐矣。若大夫又以驅逆之車為佐車,《王制》所謂「大夫殺則止佐車」是已。鄭氏以貳車為象路之副,以從車為戎路、田路之副,以使車為驅逆之副,失之。

分公馬而駕治之。

訂義《鄭鍔》曰:「五路之馬曰種、曰戎、曰齊、曰道,所駕有定法,此三等之車凡在官之馬皆可駕也,馭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