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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十八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十八

  黃帝靈樞經二小鍼解篇第三 邪氣臟腑病形篇第四

藝術典第六十八卷

醫部彙考四十八

《黃帝靈樞經二》

《小鍼解篇第三》

馬蒔曰:此篇解首篇之義,故名之曰《小鍼》。

所謂「易陳」者,易言也;「難入」者,難著於人也。《粗守形》者, 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 也。「神客」者,正邪共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在 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 何經之疾也。「惡知其原」者,先知何經之病,所取之處 也。「刺之微在數遲」者,徐疾之意也。《粗守關》者,守四支 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上守機》者,知守氣也。「機 之動不離其空中」者,知氣之虛實,用鍼之徐疾也。「空 中之機清靜以微」者,鍼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其 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 可瀉也。「不可掛以髮」者,言氣易失也。「扣之不發」者,言 不知補瀉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知其往來」 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 時也。粗之闇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妙哉!工獨有 之者,盡知鍼意也。「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 逆也。「來者為順」者,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明知逆順 正行無間」者,言知所取之處也。迎而奪之者,瀉也。「追 而濟之」者,補也。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 也。「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瀉之也。「宛陳則除之」者, 去血脈也。「邪勝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瀉其邪 也。「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疾而徐則虛」者, 言疾內而徐出也。「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 氣,虛者無氣也。「察後與先,若存若亡」者,言氣之虛實, 補瀉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為虛與實。 「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佖然若有得也,瀉則怳然若有 失也。「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者,言邪氣之中人也 高,故邪氣在上也。「濁氣在中」者,言水穀皆入於胃,其 精氣上注於肺,濁溜於腸胃,言寒溫不適,飲食不節, 而病生於腸胃,故命曰「濁氣在中」也。「清氣在下」者,言 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也。「鍼 陷脈則邪氣出者,取之上;鍼中脈則邪氣出者,取之 陽明合」也。「鍼太深則邪氣反沉」者,言淺浮之病,不欲 深刺也,深則邪氣從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脈各 有所處」者,言經絡各有所主也。「取五脈者死」,言病在 中氣不足,但用鍼盡,大瀉其諸陰之脈也。「取三陽之 脈」者,唯言盡瀉三陽之氣,令病人恇然不復也。「奪陰 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奪陽者,狂正言也。「睹 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 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小大緩急滑濇,以言所 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右主推 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鍼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 言補瀉氣調而去之也。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所 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 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鍼以致陽氣,陽氣至則 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 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 之輸,有留鍼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 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所以察其目者, 五臟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 生異也。內納同佖音必怳荒上聲中俱去聲循明當作修明

張開之曰:「此解《小鍼》之義,而《九鍼》之論不與焉。佖,滿也,怳,惚也。所以察其目者,承上文而言也。目色者,五臟之血色;聲章者,五臟之氣也。五色循明,則聲章者,血氣之相應也。言聲與平生異者,散敗之聲也。蓋言五臟之氣已絕於內,不宜重取之陽;五臟之氣已絕於外,不宜再取之陰。陰陽外內相資,宜藏而不宜盡」 章著於外也。

《邪氣臟腑病形篇第四》

馬蒔曰:「篇內首三節,論邪氣入於臟腑,第四節論病形,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邪氣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 氣之中人,高也?」黃帝曰:「高下有度乎?」岐伯曰:身半已 上者,邪中之也;身半已下者,濕中之也。故曰:邪之中 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腑,中於陽則溜於經。黃 帝曰:陰之與陽也,異名同類,上下相會,經絡之相貫, 如環無端。邪之中人,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