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實》
假令水在木之分。是從後來。從後來者為虛邪。雖在 水為虛邪。則木本虛矣。《經》曰。母能令子虛。
假令火在木之分。是從前來。從前來者為實邪。雖在 火為實邪。則木本實矣。《經》曰。子能令母實。
假令兩手脈中弦,無表證,乃東方實也,是西方肺氣 大不足也,緣母虛所致也。當大補其脾,微補其肺,大 瀉其火,微瀉其水。雜證諸論云:「先調其氣,次論諸疾」, 況此乃本經不足之證也。《難經》云:東方實,是西方虛 也。又云:「欲泄其邪,先補其虛。」此之謂也。如是之證,當 以溫藥補脾,以氣藥燥劑為用。如正氣已勝,當以瀉 火、瀉風之藥,清高涼上,勿令入胃中,此為全治。益黃、 白朮、半夏、茯苓、甘艸。酒病得之加澤瀉。手足陽明二 經用益黃者,燥濕而補其氣也。實瀉黃也,瀉火木瀉 青之類,羌活、防風、生地黃、黃連等分,黃芩倍之。凡用 補藥,即用各方之生數,理中丸、建中湯是也;瀉,即用 各方之成數,七宣丸、七聖丸是也。
問兩手寸關弦疾脾弱火勝木旺土虧金爍當
作何治
答曰:「不從標本,從乎中治也。木標也,土本也,火中也。 金爍土虧木旺者,皆火也,仲陽安神丸主之。山茰門 冬益金之氣,金氣勝則木自平凝,水石牙硝,火中添 水,使變為濕熱也。濕熱者,夏季之令也,非土而何?故 用硃砂以墜火下行,是已將退,與子權行濕令也。是 以弦得除而土自旺也。」秋喘加人參與丹砂等。夏則 不加,養氣者加沉香。欲發汗者,臨臥先服白粥一杯, 後藥之,則汗也。寒熱神少振搖,小便淋,或多或少,大 便走,完穀不化,口乾舌縮,脣吻有瘡,心下痞,大渴引 飲,惡乾喜濕,目花,四肢無力,怠惰嗜臥,食不入,皮膚 燥澀,面色黧黑,肌肉銷爍,胸腹中急,額上汗出,此法 瀉火益濕補氣。脈弦浮沈同治,氣不化,小便不利。濕 潤肌滑,熱蒸陰少氣不化。
氣走,小便自利,燥肌燥澀為迫,津液不能停,離硃丹 主之。弦數者,陽陷於內,從外而之內也。弦則帶數,甲 終於甲也;緊則帶洪,壬終於丙也。
若弦虛則無火,細則無水。此二脈從內之外也。不宜 離硃丹。
《脈當有神》
脈之不病,其神不言,當自有也。脈既病,當求其中神 之有與無焉。謂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即有神 也;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即有神也。熱則有神,當 泄其熱,則神在焉;寒則有神,當去其寒,則神在焉。寒 熱之脈,無力無神,將何藥而泄熱去寒乎?苟不知此, 而遽泄去之,將何依以生?所以十亡八九。故《經》曰:「脈 者,血氣之先。」又云:「血氣者,人之神。」可不謹養乎?可不 察其有無乎?
《察色脈以定吉凶》
脈地也。色天也。地生天則順。天生地則逆。
假令得弦脈而面赤色。地生天也。地生天則順也。兒 扶母兮。瘥速也。
假令得弦脈而面黑色。天生地也。天生地則逆也。「母 抑子兮。」退遲也。
色者,陰中之陽氣也,本乎天。脈者,陽中之陰氣也,本 乎地。
《大則病進》
散而浮大者心也。心主無為,相火用事,是為相應。以 五服言之,王畿中也。以王畿言之,九重中也。君主無 為,當靜以養血。若浮大而出於外,非其所宜也。以王 道言之,《書》云:「外作禽荒,未或不亡。」經云:「主不明,則十 二官危矣。」此散而浮大者,君主兼臣下之權而不知 反,故曰大則病進。
《辨脈浮所主病不同》
浮者,沈之反也,瞥瞥然見於皮毛上,與皮毛相得,微 按之,則絕無有,如空中之浮雲。所主病,一則為風,一 則為虛。古人云:「浮而有熱者虛也,浮而無熱者風也。」 予謂此未盡善。蓋風有八風,寒熱溫涼,各各不同,其 中有風熱,止言脈浮,雖不能分別八面之風,兼見脈 候,止說浮而已,須兼見的證,單在一臟,或兩臟相合, 亦足以分何臟之病。言風無熱,則非也。況八風之脈, 皆見於左手寸脈外側,若右手行陰道脈中,受虛邪 賊邪之風,亦於氣口外側顯見,推而內之,外而不內 者是也。其虛勞脈,雖有傳變,必顯於內側。六脈互傳, 皆為不足之病,則是五臟傳變,必從四時傳變於外, 六腑乃受之。如是則勝復之作,不能相過。此之謂也。 若浮而弦者。風也。見於左關。浮而澀者虛也。見於右 寸。
《三部脈治宜》
「兩寸脈實,謂之陽盛陰虛,下之則愈;兩寸脈俱虛,謂 之陰陽皆虛,補陰則陽竭,補陽則陰竭,宜調之以甘 藥。兩寸脈不足,求之於地,地者脾胃也,當從陰引陽; 兩寸脈短小,乃陽氣不足,病在下也,謂之陰盛陽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