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5 (1700-1725).djvu/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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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前證「若體倦少食,視而昏花,或飲食勞倦益甚者,脾胃虛也,用補中益氣湯。眵多緊澀,赤脈貫睛,或臟腑祕結者,用芍藥清肝丸。若赤瞖布白,畏目羞明,或痛如刺者,上焦風熱也,用黃連飲子。若久視生花,畏日,遠視如霧者,神氣傷也,用神效黃芪湯。大凡午前甚而作痛者,東垣助陽活血湯。午後甚而作痛者,黃」 連天花粉丸。午後甚而不痛者,東垣益陰腎氣丸。能近視不能遠視,地芝丸。能遠視不能近視,定志丸。故東垣先生云:「五臟六腑之精氣,皆稟受於脾,上貫於目。脾者,諸陰之首也。目者,血脈之宗也。故脾虛則五臟之精氣,皆失所司,不能歸明於目矣。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靜而安,相火代行其令。」 相火者,包絡也。主百脈,皆榮於目。既勞役運動,勢乃妄行,又因邪氣所并,而損血脈,故諸病生焉。凡醫者不理脾胃及養血安神,治標不治本,是不明正理也。若概用辛涼寒苦之劑,損傷真氣,促成內障之證矣。

《龔信古今醫鑑》

目病

世謂「目病而痛,多由火熱及血太過。」予竊謂目病固 由火熱,然外無風寒閉之,目亦不病,雖病亦不甚痛。 蓋人感風寒,則腠理閉密,火熱不得外泄,故上走竅 而目病矣。散其外之風寒,則火熱瀉而痛自止。洗肝 散之類,用涼藥內退火熱,雖係一治,然過多則傷脾 胃,不食泄瀉,甚不可治也。出血之治,亦不可常用,蓋 傷其本故也。目得血而能視。血少則目昏矣。若因血 虛而目暗者。則滋陰地黃丸、養肝丸。皆可服也。

《虞摶醫學正傳》

雀目

問:雀目之證,暮則不見物,至曉復明何也?曰:肝虛也。 《經》曰:目得血而能視,肝既無血,則目瞀而不明矣。其 暮暗而曉復明者何也?曰:木生於亥,而旺於卯,絕於 申,至於酉戌之時,木氣衰甚,故瞑。至於卯之分,木氣 稍盛,而目復明矣。曰:雀目終變為黃脹而死,何也?曰: 木絕於申,乃水土長生之地,木衰而土盛,故變為黃 「脹。宜平胃散以平土氣,四物湯以補肝虛